Chapter 6·灰烬
向来未得到都是最美好,但凡已失去终归最重要。
[1]
陈初半夜忽然醒来。
雨水敲打着窗台,将她从噩梦中惊醒。
她在松软的**坐了好一会儿才辨出黑暗中陌生的环境并非是寝室,也不是在家里。那些琐碎的记忆一点点地回归,几个小时前的那一幕终于又清晰地浮现,沉甸甸地压在胸口,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不知是因为淋了雨,还是哭太久,眼睛疼得厉害,喉咙亦是像火烧一般,灼热、干渴。门缝中隐约透进的光在黑暗中显得刺目,让她觉得慌乱、不安,她想要闭上眼再睡一觉,却是怎么也睡不着。
她光着脚走出房间,顺着光源走到客厅,那里却空无一人,只有灯和电视还亮着,表情夸张滑稽的电视购物主持人无声地呐喊,除了雨声,寂静得可怕。
陈初觉得渴,纵然知道不礼貌,还是忍不住摸向了厨房。她没有开灯,双脚踩在木地板上并不觉得冷,厨房光洁如新,什么东西都没有,连开水瓶都空空如也,冰箱倒是满满当当,各式各样的酒和蒸馏水整齐地排列着。
陈初小心翼翼地抽了一瓶水,冰凉的**划过喉咙有种痛快的满足感,但仅是隔了几秒,她的胃便开始强烈地抗议,若不是此时尖锐的疼痛感提醒,她根本想不起自己午餐后到现在还未吃过东西。
冰箱里只有水,并不能拯救她的胃。陈初关上冰箱门,正准备回房,却看见门口晃**着两个朦胧的巨大影子,她吓得倒退两步,不小心踢到地上的垃圾桶,“当啷”一声在夜里尤为明显,伴随着两声狗叫。
“甜甜。”
陆寻的身影随着灯光忽然显现,他穿着浅蓝色的条纹家居服,亦是没穿鞋,手中拿着红酒杯,头发乱糟糟的,看起来不像往常那般冷漠,身后还跟着一只及他膝盖高的咖啡色边牧,正对着他欢快地摇着尾巴。
“你怎么走路没有声音。”陈初说完之后才觉得自己逾越了,这里是他的家,他想什么时候出现就什么时候出现,他想怎么出现就怎么出现,现在自己寄人篱下,有什么资格发出抗议。
陆寻却似没听到,眯着眼睛打量了她好一会,才轻哼了一声,越过她去开冰箱,往红酒杯里放了两颗冰块,他的狗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尾巴从她脚面扫过,毛茸茸的触感。
陈初尴尬地站在原地,看着陆寻拿着杯子走出厨房,顺手“咔嗒”关了灯,留下她与一地昏暗。
陈初知道,陆寻在生气,生她的气。
她的记忆已渐渐复苏,几个小时前做过的事情让她后悔莫及,她将陆寻臭骂了一顿,还对他动手他不还手已让她感激涕零,更别说他还将她带回家,给了她一个栖身之地。
为什么会跟陆寻回家,陈初也说不清。
看到唐乐与贝思远亲吻的那一刻,陈初觉得自己的世界轰然坍塌。若说医院两人纠缠在一起那一幕还能自我催眠,这一次的伤害已将她燃成灰烬。她的脑子是混沌的,压根不清醒自己走到了哪里,做了些什么,发狂去推陆寻也是不理智地宣泄自己的怒气。好在,他虽发怒了,却也不至于揍她,看到他要走,陈初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去拉住了他,或许是因为在陌生的地方有些恐惧,或许是不想被人找到,更或许害怕一个人孤独地待着,索性拉住了他,像扯住救命稻草那样。
陆寻是想一走了之的,后悔自己去撩了她,但准备走人被扯住,试了几次没掰开她的手,夜也深,丢下她一人怕会出事,左右权衡,只好将她领回家。
陈初没想到陆寻会这么做,正如她没有想到家大业大的陆先生并不住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也不住在奢华的高级别墅群,而是住在郊区的临海公寓。
这里并不大,三房两厅,干净简洁,应该是每日都有专人打扫,却没有看见保姆,连钟点工也没。司机老王将他们送到后便离去,剩下了她与陆寻,不,还有那只叫甜甜的边牧。
以前陆淼淼将甜甜养在寝室的时候它还没有枕头大,现在已有四五十厘米高,陆寻刚脱好鞋子,它已经朝他扑了过来,又抱又舔。
“陆甜甜,坐下。”对着狗和颜悦色的人一看到她脸色就变了,嫌弃与厌恶**裸地爬上眉头,“你去洗澡,别弄脏我的地方,也别杵在我跟前,客房在最里间。”
陈初刚往洗手间走,又被喊住:“算了,你还是睡陆淼淼的房间,在倒数第二间,那里有她的衣服。我告诉你,天亮马上就走,要不是……要不是……”似乎他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将她带到这里来,手捏了捏眉心,自暴自弃地将自己扔进沙发里,陆甜甜随即兴奋地蹦到他身上。
陈初想问他为什么将自己带回家,但看到他脸色不虞,又将话咽了下去。
洗澡后,陈初仍旧是换上自己的衣服,除去不喜欢穿别人的衣物外,陆淼淼满柜子的粉红色也将她击退。
她以为自己会失眠,但躺到陆淼淼那个挤满了毛绒玩偶的**,却意外地入睡得很快。只是,这一觉睡得并不踏实,做了许多毫无逻辑的混乱的梦,然后被惊醒。
外面一直很安静,她以为陆寻睡了,只是忘记关灯,却不想已是凌晨三点他还未眠,这下总算明白他为什么常年挂着影响形象的黑眼圈。
连他的狗也陪着他不睡觉。
此时,一人一狗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陆寻像看默剧一般看着电视购物,目光有些呆滞,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摸着陆甜甜的下巴,它则舒服地蹭着陆寻的手心,看起来极为享受。
夜晚的陆寻看起来特别温和,没有一点伤害。
想起原先的作为,她有点内疚:“不好意思,还有,谢谢你。”
她也不知道要谢他什么,小声地说了一句,陆寻还是听见了。
他微微侧过脸看她,脸上似乎还带了一点笑,唇角微微上挑,说出来的话却是刻薄得很:“不用谢,甜甜有时候也会乱发脾气,还咬人,难道我还要和它计较?”话音刚落,狗就活泼地吠了一声,卖乖似的又蹭了蹭他的手。
陈初不得不承认,陆寻便是有这样的特异功能,每每开口,总能一句话就将人气得跳脚。刚刚的一切都是错觉,陆寻还是那个恶意满满的陆寻。
陈初气呼呼地回到房间,外面的灯仍是亮着,她看着那晃动的光,迷迷糊糊又睡去。
只是,没有再做梦了。
[2]
次日陈初是被陆甜甜舔醒的。
睡前她关了门,也不知道它是如何进来的,粗糙湿热的舌扫过她的脸,一下又一下,直至她睁开眼睛,仍是不肯放过她。
“够了,我醒了。”
“陆甜甜,别舔了!”
“你的口水好臭啊,刷牙了吗?我说我醒了……”
陈初狼狈地用手捂住脸,还是免不了受到口水的洗礼,直到她裹着被子滚到地上,眼见陆甜甜就要扑过来,急忙用被子包住头。
但它没有扑上来,因为有人喝住了它。
“甜甜,停下。”
她掀开被子,一双浅蓝条纹家居鞋映入眼帘,陆寻居高临下地望着她,陆甜甜正绕着他撒欢。他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经过一夜,黑眼圈更为慑人,陈初尴尬地从地上爬起,他却不以为意:“我送你回校。”
陈初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还不到六点,而陆寻已经换好了衣服,衣冠楚楚,精神抖擞,如果不是那醒目的眼袋,全然看不出他一夜未眠,似乎早就习惯这样的作息。
她和陆寻出门的时候司机已到楼下,陆甜甜也想跟着,被陆寻勒令回去,可怜巴巴地趴在门框上看得陈初于心不忍,正想开口,陆寻已猛地关了门。
临海公寓距离博陵大学有段距离,时间尚早,公路上只有零星的车辆与晨跑的人,陆寻上车后便在看文件,陈初百无聊赖地盯着已经没电的手机,屏幕上倒映出自己难看的脸色。
在这漫长的行程中,陈初与陆寻说了三句话。
“陆……谢谢你。”她道谢。
“不用谢,反正没有以后。”他冷笑。
“让你一夜没睡好,抱歉。”她努力维持着笑。
“不用抱歉,我晚上本来就不睡觉。”他依旧是冷淡的。
“你是不是……”
她想问陆寻是不是失眠,他却似乎不愿提及这个话题,匆忙地打断她:“还有事?没事别吵我看文件。”
洽谈到此为止。
陈初想,陆寻一定有两件外衣,夜晚披着温柔的表皮,到了白天又换上冷淡的西装,高贵冷艳,不可接近。每每遇到陆寻,陈初不是跳脚便是碰壁,可这一刻她也感谢他,若不是他,她一定还沉溺在悲伤与痛苦里,无法自拔。
剩余的路程两人都未曾说话,陈初看着路边穿梭而过的风景,竟觉得困倦,眼睛刚闭上,却被恶狠狠地推醒,陆寻瞧着有些凶:“别睡,别在车里睡觉。”
“还没到学校。”
“总之,别在车里睡觉。”他又低声重复了一遍,放在膝盖上的手微微握紧,“要睡回去睡。”
恍惚间,想起半夜陪着他绕了大半个博陵去找陆淼淼,她累极闭上眼,他亦是执着地一次次将她弄醒。
陆寻笼罩在阳光淡淡的光晕里,愈发衬得他冷清、神秘。
回到学校已是半个小时后的事。
陈初刚从车上下来,还没来得及和陆寻道谢告别,已有人冲出来抓住了她的手:“你去哪里了?我们找了你一个晚上。”
是唐信,他还穿着昨日的衣服,也不知这一夜去了什么地方,衬衫脏且皱地挂在身上,面色看起来糟糕得很,一点不像那个光鲜亮丽的少女偶像,不难想象他昨晚经历了怎样的兵荒马乱。
但陈初不领情。
她不留痕迹地挣开他的手,动作虽小,唐信仍旧敏感地察觉到她的生疏,看向她的目光有些受伤。
陈初忽然觉得有些不忍,整件事唐信并没有什么错,她完全是迁怒。还好,有个活泼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尴尬:“陈初你怎么从我小叔叔的车上下来。你们昨晚在一起了吗?”
陆淼淼睡眼惺忪地打量着陈初,又望向车里她的小叔叔,后者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问道:“现在还不到七点钟,你大清早在这里做什么?”
“陈初不见了,我担心。”陆淼淼咬着唇狡辩。
“我看你不是担心,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我和你说过什么不记得是吧,需不需要我再重复一次……”
话未说完,陆淼淼已经哇哇叫着跑远了:“小叔叔你别说,我不是陆淼淼,陆淼淼还在楼上睡着呢,你别说了。”跑到楼梯口又恋恋不舍地回头,可惜唐信并没有看她,他的目光只停留在面前的人身上,即便她已经和他拉开了大段距离。
陆淼淼上楼了,陆寻的车也开走了,时间尚早,离早课还有一个多小时,校园里行人并不多。
“你昨晚去哪里了?”他又问了一次,相比着急,这次更多了小心翼翼,“我姐她……”
“别说了。”听他提起唐乐,刚平复的情绪,又一下子变得激动。他的话像一根针,轻轻一下便挑破鼓囊囊的伤口,脓汁争先恐后往外涌。
“我去哪里关你什么事?是不是我去哪里还要和你报告?唐信,你是我什么人?朋友的弟弟?以前是,现在怕是算不上了吧。”她就像一颗炸弹,一开口,满满的硝烟味儿。
陈初知道并不是他的错,这所有的事皆与唐信无关,她就是忍不住朝他发火,因为他是唐乐的弟弟,他见证了她的恐慌和狼狈,此时她站在他面前,犹如赤身**一般。曾经的粉饰太平,更衬得她是跳梁小丑,矫揉造作。
唐信并不介意,像听不出她话里的刺。
“你电话关机了,也没有回家,外面还下着大雨,我只好到学校来找你。你室友……嗯,陆淼淼说你没有回来……”他没有再说下去,虽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没有任何的形容和修饰,甚至刻意掩盖了自己的情绪。
但陈初知道,他这一夜一定是着急了,否则不会连避之不及的陆淼淼都利用上了。
可越是这样,她的心越是觉得冷。
若是站在这里的人是唐乐,或者贝思远,她会更好受一些。可是偏偏不是,他是唐信。
“那你现在看到我了,我没事了,好手好脚的,你可以走了吧。”
她的语气冷淡,比对待陌生人还不如,说完转身就走。
“她一整晚都在找你,但她知道你不想见她,所以没有来。”唐信像看破她的心思一般,“她说错了就是错了,不想要你原谅,但还是想和你说对不起。”
陈初只是脚步稍顿,没有回头。
她不想让唐信看见自己的眼泪。
纵然已经如此难堪,她还是想维持最后的体面。
对不起是陈初这天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她一点都不想听。
[3]
唐乐说,对不起,陈初。
贝思远说,对不起,我想当面说,可是我是晚上十点的飞机,明天还有彩排和演出。
在她撞见了两人的苟且之后,他们完全可以找借口和理由为自己开脱,可是谁也没有,坦**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完全不管会将她置于何等境地。
她的手机上有几百个未接来电和上百条短信,她仅仅看了几条,便全部清空。
没有解释,只有道歉。
事情已发生,伤害已造成,再多的愧疚与道歉也无法挽回什么,更像在伤口上撒盐。
说来奇怪,她以为自己会执着于答案,比如贝思远和唐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比如他们俩之间是否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过往,又或者他们是如何搅和在一起的,但她没有,其实她并不想知道,一点都不想。
逃避有时候只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当伤害值达到一定程度,保护功能会自动开启。先前在医院那一幕已在她心里埋下炸弹,那一个吻不过引燃了弹药,证实她的猜想而已。许是早有心理准备,这一次陈初并没有消沉多久。
她在寝室睡了一觉,往肚子里垫了一点东西后又带上电脑去了图书馆,忙碌是驱散悲伤的最好方式。陆淼淼见她要出门,饭吃了一半都扔了,兴冲冲地跟着,又怕自己太过明显,又带上Kindle,想了想又带上平板,陈初走到楼梯口,她又折返回去背了电脑。
陆小公主大包小包地跟着陈初来到图书馆,占了位却没有要学习的意思,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陈初。陈初原本就心不在焉,被她这样热切地盯着盯得有点发毛,合上了电脑低声道:“有事?”
陆淼淼手托着腮帮子,一脸欲言又止:“陈初,我能不能问你件事……你和我小叔叔,是不是在谈恋爱?可是不对,你不是有男朋友吗?”
“现在没有了。”陈初说。
陆淼淼同学永远抓不住重点:“那就是说你和我小叔叔在谈恋爱咯?”
陈初看着她越靠越近,整张脸几乎都要贴到自己脸上,一手将她推开:“我说你小小年纪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东西。”
“看吧,看吧,你现在说话都跟我小叔叔一模一样了!你年纪又很大吗?不就比我大三四岁。”陆淼淼控诉着,“你肯定和我小叔叔有什么猫腻。我就说,怎么之前就那么巧都去登山了,一个受伤一个生病,还住同一个医院!昨晚一夜不归又和我小叔叔大清早一起出现!我年纪小,你可别想骗我……”
图书馆向来安静,早先陆淼淼和陈初说话就有人望过来,这会儿她猛地拔高声音,大半个图书馆的人都朝她投来谴责的目光,可陆淼淼仍旧毫无知觉。
“这是在图书馆,陆淼淼同学。”陈初压低声音,默默和她拉开一段距离,却甩不开这块橡皮糖,一整个下午都被追问着到底和陆寻有什么关系,被逼着一遍遍解释两人之间的交集,事无巨细,她都要问个究竟。
陈初被她缠得没办法,怕影响到别人,收拾了东西回寝室,没走几步,陆淼淼又跟上来,叽叽喳喳在耳边说个不停,就在她要伸手去捂住她嘴的时候,陆淼淼嚷嚷起来了:“陈初,Aaron的姐姐!”
她怔了一下,以为她在开玩笑,那个熟悉的声音却突然从背后响起。
“陈初。”
好像这些年来都是这样,无论发生什么事,唐乐永远都是这么淡定冷静,似乎任何的变故都无法撼动她的情绪。前一夜的眼泪和慌乱此时在她身上已毫无踪迹,她笔直地站在夕阳里,像河畔的杨柳。
这一次,陈初没有允许自己逃离,而是在她面前站定。
“有事?”她问。
她从未想过自己会用这么漠然的语气与唐乐说话,就像她未曾想到自己能够如此冷静。明明才过去一天,一天而已,那些事情却久远得好像是上个世纪发生的。
“我想和你聊聊。”
“有什么好聊?”
“对……”
“要和我说对不起吗?不必。无论是道歉,还是解释,这些我都不需要。你也别和我追忆往昔,说以前我们有多么要好。唐乐,你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但以后不是了,从你背着我和贝思远在一起的那一刻就不是了。你知道我一直都是这样不理智,无理取闹的人。”陈初又低声说了一遍,不知说给谁听,“你知道我的,无论是什么理由,我都不会接受。从你背叛我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可能原谅你。”
唐乐那只伸出来要拉她的手在她话音落地那一刻顿住,硬生生停在半空中。
“她没有跟上来。”
“她好像哭了,蹲在地上。”
“陈初,你和Aaron的姐姐说了什么,为什么她看起来好像很伤心的样子?你们不是很好的朋友吗?”
陆淼淼跟在陈初身后,五步一回头,为她做实时报道。
自始至终,陈初都不敢回头看一眼,唯恐多看一眼,便会击溃防线。
天暗得很快,她们走到寝室门口时路灯还未亮起,唐乐的身影小得几乎看不见。陈初听见陆淼淼在低声埋怨自己:“你们不是朋友吗?你到底说了什么让她这么伤心难过,我才不会让我的朋友这么受伤,你太过分了。”
陈初猛地回头,几乎是咬牙切齿:“你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来评论我。你不是问我和男朋友什么时候分手的吗?就在昨天!你的偶像Aaron唐信的姐姐唐乐和我那个在出差的男朋友背着我在一起,而且不止一次了。两个月前,就是我住院那次,我已经撞见过他们在一起,不过那个时候是在吵架,昨天是在接吻。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是我喜欢好多年的人,他们就这样背着我在一起!到底是谁过分?谁过分!”
她的话音刚落,走廊的灯恰好次第亮起。陈初看着陆淼淼瞳孔里倒映出自己狰狞的面容,以及满脸的泪。
原来,不是不愤怒,不是不伤心,只是始终不敢表露,唯恐撕开一个小缺口,情绪会排山倒海般涌来,无法阻挡。
忽然间,陈初觉得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和眼泪,她声嘶力竭地哭着,将自己的委屈和愤怒倾倒而出:“那是我最好的朋友啊,我们十多年的感情,她怎么能够这样。如果她喜欢贝思远,贝思远也喜欢她,那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他们就在一起好了啊!要我大方祝福是不可能,但至少我不会像现在这样,我就像个傻子你知道吗……
“你根本不知道被人背叛是什么感觉,还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你根本什么都不懂,你凭什么说我过分!过分的人不是我……我多希望她告诉我,事情不是我看到的那样,她和贝思远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可她没有,她和我说对不起,她连撒谎都不屑!”
陆淼淼望着她,犹豫道:“我不知道现在告诉你这些会不会让你更难过。说到医院,我才想起那次去看望你,我便见过他们在一起,那时我还不知道她是Aaron的姐姐,后来想和你说又忘记了。”
“没关系,反正再坏的都来了,这又算得了什么。”陈初这样说,可心却越来越冷,整个世界似乎在这一刻完全崩塌。
陆淼淼像做错事一般,手足无措地看着她,不知是该安慰还是该和她一起痛斥那对狗男女。可怜她才十七岁,自小被泡在蜜罐长大,也全无恋爱经验,虽智商超群,也解决不了这道难题,最后只能打电话求助自己的小叔叔。
可她刚说出陈初的名字,小叔叔便将电话挂了。
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情。
陆淼淼更坚定地认为,小叔叔与陈初之间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4]
陈初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
她的哭声响彻寝室楼,女生寝室看见有人号啕大哭是常有的现象,失恋的考研失败的被孤立的,但极少像她这样哭得撕心裂肺,声嘶力竭。她没有唐乐那般坚强,红眼睛是常有的事情,但自她长大以来,从未这样放肆地哭过。
最后,她是被陆淼淼拖进寝室里的。
小姑娘急得眼睛都红了,不知怎么安慰怎么劝解,只能一声又一声地说你别哭了,你别哭了。说着说着,自己却哭了。
陈初心情还未平静,看到陆淼淼可怜兮兮地坐在旁边抹眼泪又震惊又好笑:“我哭,你跟着哭什么?”
“不知道,看你哭我觉得难过,我也想哭。”她抽抽搭搭,哭得十分难看。
这么一来,陈初倒是冷静了,哭也哭够了,骂也骂够了,还能怎样呢?
再多的眼泪和悲伤都改变不了已发生的事,发泄了一场,也该清醒。
陈初站在阳台往下望,唐乐已经走了,这天之后,她再也没有出现。
至于贝思远,那天之后两人始终没有联系,因为她的手机一直关着机。
唐信估计是打不通陈初的电话,通过陆淼淼找过她两次,陆小公主兴奋地举着手机面带羞涩地问陈初:“Aaron的电话,陈初你听吗?”
她摇头,陆淼淼便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我希望你听电话,因为我不想Aaron失望,我又不想你听电话,因为听了之后他就不会再打给我。”唐信有没有失望陈初不知道,倒是陆淼淼失望了,因为他没有再打电话来。
当天晚上,陈初下课回寝室,意外地看到了唐信。
他站在寝室楼下,因为天色已晚,他没有戴墨镜和帽子,高高地矗立在树下,影影绰绰,看不清面容,傲人的身高让陈初肯定,那便是他。
她还在犹豫要不要靠近的时候,唐信已经看见了她,却没有走近,站在原地,似乎松了一口气。
“有事吗?”陈初主动问他。
他摇头,说没事,很快又补充:“真的没事。你不接电话,我有些担心你,只是过来看看你。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陈初原本紧绷的神经,听到他这么说,莫名其妙心一软:“你等了多久?如果我没有下楼,或者没有经过呢?”
“没有如果,你不是在这里吗?”
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忽然响起,电话那头似乎是个女人在咆哮,唐信任由她说完才应了一声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我要走了,要去工作。你快上去吧。”
说完,便走了,像他出现一样寂静无声。
她觉得自己很好,但所有人都觉得她并不好。
何婧现在也不像往常那样每日查勤,但多年来的习惯还是保留着,夜晚总会打寝室电话找她,或许也发现了不对劲:“你最近怎么每日恹恹的?没练琴吗?贝思远这几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排练老是出差错,幸好昨天有惊无险,这可是最后一场演出,好在完美收官。你是和他吵架了吗?”
陈初不想与她多谈论贝思远,说了句我要去做作业便要挂,何婧知道陈初情绪不高,倒是没有再逼迫她。
陈初无法再提起贝思远这个名字,他就像一根卡在喉咙里的刺,吞之不下,吐之不出,硬生生地卡在那里,一开口就疼痛难当。
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人忽然被硬生生剥离,除去悲伤还有不习惯和孤独。
好在有陆淼淼。
或许是因为那天将她惹哭,她对陈初总怀着莫名的愧疚感。每日都像跟屁虫一样跟着她,去图书馆,去食堂,去操场跑步,陆淼淼一惊一乍的声音无处不在:“陈初你走慢点啊!”“我跑不动了。”“图书馆好无聊,我们回去好不好?我请你看电影。”
陈初不搭理她,兀自埋头工作,陆淼淼也不生气,趴在旁边盯着她在键盘上敲字。
后来陈初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热爱写作。
那些无法表露出来的情绪,那些难以释怀的过往,那些痛苦压抑的阴暗,在这里,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表达,没有束缚,毫无顾忌。
星海乐团为期三个月的全国巡演在夏天尾声宣告结束。
何婧要回来的事情陈初早早收到消息,但她并没有去接机,因为她知道乐团有庆功宴,届时贝思远一定会去参加,她不想看见他。
那天早早回了家,却不料推开家门,沙发上却坐着熟悉的身影。
说是熟悉,但却也感觉有些陌生。
有段时间没见,他的头发剪短了一些,看起来干净利落,他坐在那里低头看着手机,安静得像一棵树。陈初想要退出去,他却已经看见她,从沙发上起身,犹豫着没有走近。
陈初清晰地在他眼里看见了痛苦,就是那么一点点细微的表情,将她定格在原地,使她错失最后逃逸的机会。
“陈初,你还杵在门口干吗,来厨房帮你爸打下手。”何婧的声音忽然响起。
陈初拖着麻木的步伐往厨房走,贝思远却越过她:“我也帮忙。”
他去厨房了,她就进房间,也不管何婧在身后如何喊自己,直到吃饭时间才从楼上下来。如果不是不想扫兴,她甚至连饭都不想吃,只是这餐饭终究没能好好吃完。
按照惯例,贝思远坐在她的对面,陈初上桌便埋头吃饭,对于这一桌的欢声笑语充耳不闻,何婧实在心情好,没有顾得上搭理她。她想着把饭吃完就可以走了,对面却突然伸过来一双筷子,往她的小碗里放了一块糖醋排骨。
那是她最喜欢吃的菜,可这一刻,愤怒却油然而生。
她将排骨扔到吐骨头的小碟子里,动作不小。
“陈初,你干什么,思远给你夹菜,你有没有礼貌。”这次开口的是陈洪恩,他向来脾气好,这会儿听得出是动怒了,“你从回来到现在是什么态度?我就是这样教你的?”
她猛地撂了筷子:“我就是没礼貌,我连饭都不想吃了。”
椅子与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陈初发现自己已经掩饰不下去,她无法再粉饰太平,愤然离席。
陈初自小听话,虽烂泥扶不上墙但极少让父母操心,更别说这样大发脾气。但女儿终归是自己生的,秉性如何她清楚得很,对于她平时的小心思何婧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揭穿她的小聪明。向来都打乖乖牌的陈初突然大爆发何婧和陈洪恩都被吓了一跳,何婧看着她摔门而去,第一反应不是生气,而是担心,她正想追出去,却被贝思远拉住了。
“老师,我去找她就好。”
“你们吵架了?”她问。
一个是女儿,一个是得意门生,起初发现他们偷偷摸摸恋爱时何婧是有些生气,但陈洪恩却说,这样也挺好,不用担心自家的好白菜被猪拱了,更何况陈初也不是什么好白菜,好歹贝思远还知根知底。
陈副校长将自己女儿比成了白菜,何婧也不想承认自己的学生是猪。不过陈洪恩的话不无道理,即便她现在还没把这个学生看清。
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因为她说不收他就在门口站一天又为了她一句退步不吃不睡拉上十几个小时琴的少年,他突然摈弃自己曾经的梦想,又不发一言地拾起,夜以继日勤加练习,毫不生疏,轰动乐团,为她赢得不少脸面。何婧不得不承认他的天赋与勤奋世间少有,她也不得不承认,她越来越看不清他的内心。
贝思远没看她,他垂下的眼睑掩盖了他所有的情绪。
“对不起,老师。”
“你们小孩子的事我也不想理了。”何婧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眉心,“但是思远,我只有陈初这个女儿。”
她仅有这么一句,但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包含其间。
[5]
有时候陈初觉得自己的人生乏善可陈。生命中所有的际遇,拼凑起来不过几个关键词:博陵、小提琴、陈洪恩、何婧、贝思远和唐乐。
生命中所有的大事小事都逃不开这些,骤然间要将那两个人从自己的生命中剥离很是困难,比这困难的,是长年累月留下来的习惯。
比如她不开心的时候会去的地方无非两个,隐匿在安置小区小巷子里的牛肉面馆,还有一直以来的秘密基地——新洲江边废弃的铁皮屋。
贝思远推门而入的那一刻,陈初毫无意外,也没有生气,她甚至还笑了:看,陈初,他多么了解你,连你在哪里都可以毫不费心就猜到,也难怪至今还被他拿捏在手,玩弄于掌心。
她吹了许久的江风,情绪早已稳定,这一次对上贝思远暗沉沉的眸子时,没有歇斯底里也没有崩溃哭泣,只是她不允许他离自己太近。
“你不要过来。”
“陈初,江边冷,有话我们回去说?”
陈初冷笑了一声:“回去说?难道你真希望我们在我爸妈面前谈论你背着我和唐乐搞在一起的事情?”她知道自己话说得难听,可话说出口她却觉得畅快淋漓,“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贝思远摇头:“没有开始,从来就没有。”
“你现在还要对我撒谎吗?”
“不管你相不相信,从来都是我的一厢情愿,自始至终,唐乐都未给我回应。所以,你要恨就恨我好了,不要恨她。”
看,这个她爱了那么多年的人,现在就像个情圣一样表白,只是对象不是她。
这个故事陈初在脑海中构建过许多次,但纵然她发散思维,也绝对想象不出,故事竟然是这样开始的。
在这个故事里,陈初更像一个闯入者。
贝思远认识唐乐那一年是七岁还是八岁,他记不清了。
那一年父亲单位裁员,父亲下岗了,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因此陷入窘境,当然父母不会在他面前提到这些事。他天资聪颖,自小便是家庭的骄傲,父母倾尽所有让他读博陵最好的学校,恨不得将世界上最好的给他,又怎么会让他知道家里的状况。
父亲依旧每天踩着点出门,却不是去上班,而是去外面找工作,打零工。原本不上班的母亲为此也出去上班,至于做什么,贝思远并不清楚。
他们小心翼翼地瞒着他,他便假装不知道,接受他们善意的谎言。
直到有一天,母亲哭着回到家,当夜便和父亲吵了架。当时年纪小,却也听懂了母亲在抱怨生活的不公,抱怨父亲的无能,抱怨现在的一切,父亲只是沉默,老实地任她骂着。
妈妈大哭了一场,第二天还是出门了。
贝思远跟着她,到了博陵有名的富人区,看见母亲换了衣服在除草,才知道母亲是去做钟点工了。他小心翼翼地躲在那座豪华别墅的后面往里望,唯恐被母亲发现,却有人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你在这里干吗?”
他回头,看见一个个头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女孩儿背着书包看他,一时间有些局促。
“哦,你是那个阿姨的儿子?”
“嗯,我妈不知道我来,你别告诉她。”
女孩一本正经点点头,转身进了院子,贝思远胆战心惊地看着她与母亲说话,心里骂她怎么出尔反尔,但母亲却没有往这边望来。
他独自回了家,有些不开心,又说不出到底为什么。
又隔了几日,母亲小心翼翼地告诉他,父亲下岗了,现在换了份工作,她也出去工作了,或许他们要换个住的地方。说到最后,母亲哭了:“思远,妈妈对不起你,没能给你好的生活。”
再然后,他们全家就一起搬到那座大别墅去了,他的父亲成了唐家的司机,母亲则是专职保姆,唐家给了不错的待遇,就连他也分到一间挺大的房间,比原先在家里的都大,可他依旧不开心。
他知道她叫唐乐,还有个弟弟叫唐信。
贝思远在唐家住了六年,可他与唐乐说过的话却寥寥无几。
她住的那层楼他从未去过,她有专职的司机接送,起初她遇到他还会点头微笑,到后来,她甚至连话也不和他说,对着自己的母亲也极少有好脸色。那时贝思远讨厌透了这个女孩,讨厌她的骄傲、冷漠,讨厌她不自觉流露出的高人一等和盛气凌人。
这种厌恶一直保持到他们被赶走。
他已经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少年了,唐乐的妈妈没有像泼妇一样扯着母亲的头发让她滚,但眼睛里的嫉妒与恨他读得清清楚楚。母亲哭着喊冤枉,说自己和唐先生没有关系,十多年前是有过一段情,但现在什么也没有。她哭着不走,贝思远便扯着她离开,那是他最后的尊严。
从那座别墅离开时他没有一点留恋,不知出于什么心情他回头看了一眼,他看见了唐乐,她站在自己母亲身边,紧紧地握着她的手,依旧没有看他,一个眼神也没有。
在车上,母亲抓着他的手问:“思远你相信妈妈吗?”
他相信。
唐乐父亲腰粗膀圆,出身贫困,即便现在成了博陵有名的企业家还是褪不掉一身的粗俗和油腻,母亲那时候便是嫌弃他才会与父亲结婚,现在又怎么可能和他发生什么。她只是利用他对她的那点不甘和怀念,在他身上骗得她想要的东西:父亲的工作,他的重点初中名额,以及后来与何婧的认识都是他牵的线。
他清楚地明白,因为他和她是如此相像。
离开唐家后,靠着唐先生牵线,他拜了何婧为师。也就是那一年,父亲像变了个人,开始酗酒,每每回到家都是看他醉醺醺地躺在沙发里,喝醉了便骂人,砸酒瓶,而母亲总是任由他发脾气,从不忤逆。偶尔他看不下去对父亲发火,皆是被阻拦:“不要怪你爸,他心里也苦。”
贝思远看着母亲眼角的皱纹,拳头握紧了又松开。
那两年他只见过唐乐一次。
博陵并不大,可也奇怪,他竟从未和她有过交集。唯一一次还是因为陈初,当时是暑假,她带着唐乐回家,他才知道,原来她们是朋友。那天他在琴房练琴,陈初和她在客厅看电视,叽叽喳喳吵得要命,他却没听见她的声音,借着去洗手间看了一眼,她高了不少,穿着简单的白T恤,像一株散发着迷人芬芳的栀子花。
她也看到他,很快又撇开脸。
贝思远觉得愤怒,却忍不住去看她,一眼又一眼。
后来又听说唐家破产,唐先生跑路,他去找过她一次,大别墅已经贴了封条,谁也不知道他们搬到了哪里。她的消息还是陈初透露的,她回家红着眼睛哭了两次,告诉他,唐乐一家的境遇。
他想问他们去了哪里,却问不出,被陈初哭得心烦意乱,便拿纸巾帮她擦了擦脸。
再后来,再后来他便和陈初在一起了。
陈初是何婧的女儿,陈初喜欢他,比起她对自己的视而不见,陈初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注视着自己,专注而深情。
这是再好不过了,虽然他仍旧觉得不开心。
谁也不知道会发生后来的事,那天他刚从陈家出来,坐车回家,也不知道为什么鬼迷心窍走了另一条路,或许是他从陈初的碎碎念中得知她的住址。
可就是这般碰巧,他遇见了她,同时还有那几个男人。他们拿着管制刀具,拖着她往小货车里塞,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讨厌她,却追了过去。
“哟,你的朋友啊?”
“男朋友吗?”
“那一起走吧。”
双手难敌众拳,他虽高却消瘦,被几个男人推搡着,毫无还手之力,挣扎反抗只换回拳头和巴掌,他觉得自己真没用。
他们一起被关到一间废弃的工厂,他们逼着他拉琴,整整十多个小时,他拉得手抽筋,几近昏厥,他们仍旧不肯放过他。最后的意识是她抱着他哭,跪着求他们:“不要折磨他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利息马上还……”
被放走之后,他再也拿不起琴了,可他却恨不了她。
他满脑子都是她的眼泪,和她那双冰冷的手。
向来未得到都是最美好,但凡已失去终归最重要。
贝思远知道自己栽了,他爱她。
但于她来讲,自己什么都不是。他们从那个废弃的厂房离开时,她叫住了他。贝思远有些欣喜,却听见她说:“你不要告诉陈初,这些事,你一个字也不要和陈初吐露。我不想让她担心。”
那一刻,贝思远竟然有些嫉妒陈初,他为了她落到如此境地,她却只惦记着陈初。
可他无法拒绝,只要她开口,他不可能拒绝。
一如多年以后,他对她歇斯底里,希望她换份工作,不要这样折腾自己,可无论他说什么,她都是无动于衷。她却可以为了陈初来找自己:“你知道何老师生病的事情吗?陈初这段时间吃不好睡不好,估计要把自己逼疯了。你还能够继续拉琴吗?算我求求你,再试一次,可以吗?”
他面上云淡风轻,心里却翻江倒海:“你以为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可我是为了你呀。
当然,这句话他永远不会对唐乐说。
最初强迫自己重新拿起小提琴,他接连做了一周的噩梦,不停梦见在那个宽敞的厂房,他不停地拉着琴,稍一停顿,便有鞭子抽在他身上,他的眼睛被蒙上了黑布,音节错乱也没人发现,耳边除了咿咿呀呀的琴声、恶意满满的笑声,便是唐乐的低声啜泣。
每次噩梦惊醒,都是一身的汗,可他仍旧逼迫自己拿起了琴。
但这一些,唐乐永远不知道,也不会在乎。
那一天他结束演出后,特别特别地想见她,千里迢迢赶来,她却说:“你不要来找我,我不希望陈初误会。”
贝思远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他扼住她的手腕,问她:“你爱过我吗?”
可是,他没有听到她的回答。
“那你爱过我吗?”陈初听见自己颤抖的声音。
天已经黑了,她看不清楚贝思远的表情,只听见他沉重的呼吸。
他没有回答,她却听见他的答案。
像悲怆的挽歌,撞击在她的心上。
“她从未接受我,在她心里,我永远比不上你。即便我为了她失去一切,即便我希望她过得更好而战胜自己拿起小提琴,她也不会多看我一眼。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所以,陈初,你要恨就恨我,不要恨她。”
他低沉的声线像一把烈火,将她燃烧,将她燃成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