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都不喜欢你了!

小伙子先是发呆。几秒钟后,他突然露出轻蔑的笑容:“他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如果我刚才直接跑回去,我早就跑回新手村了。跑了这么远的路回来,真是愚蠢!"

工作人员马上笑着附和:“是啊,那个傻逼比老板差远了!”年轻人得意地笑了笑,再次拿出砍刀,夸道:“走!杀了乌鸦!我就不信我今天打不过一根乌鸦毛!”

话音一落,参谋目光锐利地指着远处:“老板,那边有一个孤零零的!”"

小伙子转头一看,顿时露出欣喜之色,急不可耐地跑了上来。

半分钟后,随着一声尖叫,年轻人变成了一道白光。孤独的鬣狗拍打着翅膀,带着对愚蠢的人类幼崽低下战斗力的嘲讽,挣扎着飞进浓雾中...

……

方超冲进了埋地,他的身体被一种冰冷的感觉覆盖着。

防寒布甲对我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今天在二楼食堂吃饭的时候,他想象着自己会来到埋骨的地方再试一次,但其实他的心理建设并没有完全做好。只是考虑到王平这个傻逼可能真的在温泉旁边等着他,如果他能晚死一分钟,就能多留几分面子。总之他不能太容易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只好硬着头皮,在双重压迫下跑进这个可怕的地方。

还有一个更实际的原因。虽然你的戒指和匕首是绑定的,但是你可以抵抗冰冷的破布和游戏币,而你刚刚得到的鬣狗羽毛其实是会爆炸的“珍贵材料”。

尤其是在游戏币的问题上,方超也撒了谎。

他身上不止六个游戏币,而是600多个!

中世纪的新手村里有一个隐士NPC。只要攒够游戏币,一次就能学会技能。

学的几率是5%。

在一个有“终身”时间限制的游戏里,这个概率已经不能算低了。

每个月存300游戏币,一年左右就能存到这样的机会。所以这600游戏币对手来说绝对是非常重要的。

昨晚拿到匕首之前,方超最坏的人生打算就是花上几年时间,强行攒够6万游戏币,一次学20次技能。理论上我不应该黑到连20遍都学不会。

而到那个时候,他才三十出头。

30岁可以在游戏里有个铁匠摊修装备。还有什么好满足的?无论如何,只要每天坐在新手村,不用跑来跑去,就能净赚几十个游戏币;游戏结束后,还有真正的工分可以拿,有住的地方,有吃的东西,温饱问题可以轻松解决。你一闭上眼睛再睁开,一天就过去了。多开合几次,一辈子就过去了。

感觉人的生活方式和家禽楼里的那些鸡鸭鹅差不多!

方超站在雾中,他的大脑在活跃地思考着。

脚下是通往新手城的道路,四周是能见度不足两米的浓雾和无数奇形怪状的枯树。随着扑哧一声,一只鬣狗突然拍动翅膀,从方超身后经过。

他吓得身体猛地一抖,心跳的频率一下子跳到了临界点,差点被系统强行断开。

显然,小时候记忆最深处的恐惧不是那么容易克服的。

即使他不缺乏面对自己恐惧的勇气。

只是很多时候,勇敢属于勇敢,恐惧属于恐惧,这还是两码事...

方超继续吸着冷气,站在那里,他的手脚都有点麻木了。

太荒凉了...

好像所有的人气都被吸收了,跟小时候一样...

不过还好,这毕竟是游戏里的世界。

人气不是那些东西吸收的。

一般来说,试图穿越葬地的人要么是新手村里的超级强者,要么是疯狂的想要逃离新手村的新人。不过因为这个游戏运营时间比较长,他是服务器里唯一一个暂时知道的新人。

比较新的新人要等到学校放假十天后才会出现。比他早到一点的新人,估计到现在都已经接受了他们的生活,要么在狼谷采药,要么在毒蜘蛛洞里挖洞。

所以归根结底,方超是倒霉,遇到这种一个人承包地图的事情。

“太酷了……”

明明毛骨悚然,浑身鸡皮疙瘩地老黑,突然脑回路跳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而就在他的话音刚落,一只苍白的手,悄悄地从迷雾中,向他伸了过来...

当方超第一次回到埋骨的地方时,他以为自己死于低温,于是咬紧牙关,花了五个游戏币从游戏店买了他现在穿着的御寒布甲。直到他死了三次,才终于搞清楚自己的真正死因。

埋骨之地那个叫“鬼”的野怪,和现实中的超灵几乎一模一样。

攻击人的时候会物化——从外部进入,在体内破坏;但与此同时,它们也像超灵一样脆弱。只要接触到具有心灵伤害属性的物品,就会被当场拴住。

以前方超来挑战命运的时候,因为太虚弱了,每次都被鬼轻轻碰了一下,甚至来不及看清杀死他的野怪的样子,就赶紧死回新手村的温泉里了。

但这一次,情况明显不同。

当鬼魂穿过方超身体的那一刻,方超只是感到一阵轻微的寒冷,但他并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伤害。他浑身发冷,头皮发麻地转过身,盯着那个透明的怪物,心莫名其妙地收紧。其实在这个游戏场景中,对手的精神压迫是非常大的。

小时候经历过一次,昨晚又经历了一次...

没有尝试过死亡恐惧的人永远无法想象,方超多次走进这个地方,需要鼓起多大的勇气。而这些尝试,只是为了寻找一条更光明的人生之路。

然而,此时此刻,当精神深处最害怕的事情再次几乎100%地再现到眼前时,方超只是咬紧牙关,迅速冷静下来。

游戏。这只是一个游戏。

游戏玩家再笨,也不可能在服务器里玩...

老子要为游戏公司提供终身清洁的高端能源人体电池!

方超的脸上是混合着恐惧和自嘲的狰狞冷笑,然后他让茫然的野怪从他的身上来回穿梭,摇晃着他的游戏面板,再次阅读着他眼睛上的指令。

[魔杖],属性:1-2精神伤害。特效:对精神伤害免疫。

按照高三通识课老师说的,超灵虽然可以物化,但主要的攻击手段还是精神方式。大多数低端超灵只能通过控制脑电波来吓死人。只有更高端的“超能力者”才能通过物理手段对人造成身体伤害。也就是俗称的勒死你,或者让人自保。

方超的鬼魂显然是低级的。

但即使是高级怪物,他也不怕。

因为你是被野怪打死的,不会爆装备。

回到新手村温泉后,在场的王平嘲笑他。

但是王平地嘲讽是什么呢?

“戒指的心灵伤害1-2,小匕首的心灵伤害1-3……”方超口中念念有词,突然抓住了那个来回穿透他多次的鬼魂。

方超抓到的野生怪物显然非常愚蠢。他用白色的眼睛盯着方超,对视了两秒钟。他后知后觉地发出一声尖叫,一只手变成爪子,咬住了方超的脸。

但在它遇到方超之前,老黑人手中的匕首先刺中了它的腹部。

“哎!哎!”被灵力伤害的灵力瞬间扭曲起来,发出痛苦的叫声。

方超充耳不闻。他一只手抓住鬼魂,另一只手刺向它。德州电锯杀人狂的疯狂表情渐渐浮现在他的脸上,嘴里不停地失控念叨着“该死的你!去你的!你开心吗?你开心吗?你开心吗?吓吓你老爹,吓吓你老爹!我是你父亲!我是你爸爸!”

方超痛得越舒服,鬼魂哭得越大声。

疯狂的输出十几次后,鬼的身体越来越轻,最后化作一缕白烟消散。

雾气中,一个晶莹的小物体从半空中落到了地面。

方超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动弹。

左手依然紧紧握着匕首,心率极高,气喘吁吁。

过了很久,整个人的状态渐渐平静下来。

“垃圾。”方超唾骂着,然后弯下腰捡起地上的东西。

【剑阵】属性:抗寒+1%。特效:可以用来建造【青铜级】耐寒装备。

描述:鬼一般不哭,除非被打哭了。

方超冷着脸,把剑阵放进了游戏背包。

这种带属性的道具肯定不便宜。像他刚在山城抓到的土狼的羽毛,没有类似的属性介绍,只有一个物品介绍:可以用来制作弓箭。

调整了一下情绪后,方超犹豫了一会儿,继续沿着他脚下的土路走着。

在游戏里杀了这么一个童年阴影,方超多年积累的负面情绪真的缓解了很多。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的戒指和匕首是游戏内外通用的!

如果你以后再倒霉,在游戏之外遇到类似的事情,你就不是再待宰的羔羊了。

如果胆子大一点,自然要反击。

平地...

主动报复哪些事?

方超是这样想的,他不禁回想起小时候的那件事,两眼发紧。如果他当时不那么年轻,如果他当时手里有一两件武器,那么爸爸就会...

“妈个逼!他们都得死!"方超忍不住骂了句。

突然伸手从身边的雾气中拉出一个正要攻击他的幽灵,向他刺了过去。

“哎!”

……

大约半小时后,方超的背包里已经装了16把[剑]。

老黑掌柜的动作越来越娴熟,效率越来越高,情绪终于无限稳定。

没有三刀解决不了的童年噩梦。

如果有,那就再补三刀。

心情更轻松了,方超的精神不再那么紧张,他的注意力终于可以转移到其他地方了。

埋尸骨的地方看起来很大,前面的雾似乎没有尽头,脚下的路似乎给人一种永远走不到尽头的感觉。不过方超看过中世纪的游戏介绍,新手村和新手城的距离已经很远了。其实山城才是新手村的主要场景。这主要是说山城不是新手村的场景之一,而是新手村的地图,主要包裹在山城里。

正中间有新手村,狼谷,毒蜘蛛洞。再往外一点,是山城。最后,除了山城,中间地图至少有几十倍的面积被埋骨包围。

这意味着,如果要靠双脚从新手村走到新手城,至少需要24小时。

方超这个念头一起,忍不住停了下来。

据说这游戏运营256年,真正认真探索过这个地方的人应该不多吧?

精神价值高的人直接生在新手村。如果他们要来新手村,也会直接走收费通道,所以根本不会经历这种恐怖无聊的场面,更不用说来这里打怪物和收集材料了——如果需要【剑阵】,直接从新手村的玩家那里买就可以了,没必要自己动手。

而精神值低的人,有条件能走出新手村的,应该很少会在这里浪费时间...

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一定要去新手城呢?

去新手城的时候还是1点,就这样把时间浪费在了路上——就算过去开了眼界,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老子是三代穷光蛋。他要什么诗和远方?

“有了这个时间,还不如多卖点[剑阵]给便利店。一天下来能赚多少?”方超拍拍脑袋,兴奋地自言自语道:“我真的又帅又聪明。如果我是女人,我会爱上自己……”

中午12点30分,方超进入游戏5个小时后,闹钟的声音让他不愿停止对怪物的屠杀,急忙断开了游戏。就算你在游戏里战无不胜,现实还是很折磨人的。

你平均每天要工作12个小时,这意味着方超几乎没有时间可以混日子。而且如果下午1点以后不下楼吃饭,食堂基本就没饭吃了。

他匆忙脱下头盔,冲出房间。

为了节省时间,他没有选择坐电梯,而是气喘吁吁地从一路奔跑的安全楼梯上了二楼。

跑进食堂,吃饭高峰已过。方超排队只等了十分钟就到了窗口。他随便要了一碗米饭,一个蛋花汤,一共五毛钱。然后他在附近还有空位的地方找了一张桌子,和陌生人拼了一桌。不到五分钟饭就配汤了,他擦了擦嘴,又匆匆上楼。

同桌的人也不奇怪。事实上,大多数住在超级大楼里的人都有如此快的日常生活节奏。中午不能耽误,因为直接影响下午的工作。只有在晚餐时间,人们才能稍微放松一下。吃饭的速度也可以放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