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大圣”与渣男...
“蔡坤坤?好名字!”
唐小志咧嘴一笑,道:“我还以为叫蔡许坤呢...以后跟着本官,如何?”
蔡坤坤躬身,皱眉道:“我大哥便叫蔡许坤,大人认得他?”
令唐小志不由一呆,略显尴尬。
但并未多言,摆摆手之后,示意队伍继续前行。
突然接到被晋升的消息,十足令唐小志大感惊喜。
加上遇到杨大地主这档子事,让唐小志不由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清水河商社要跳出一隅之地,走出清水县,发展壮大,就必须吸纳更多的土地和加盟村落。
在这个几乎没有任何科技水平可言的朝代,人口和土地俨然就是第一生产力。
要发展壮大,只能不断地扩张地盘,吸纳人口。
有了总指挥使这个头衔,在灵州府辖区内,唐小志便可横行无阻。
州府各地的村落中,难免会有像杨大地主这样的恶霸存在,唐小志若能趁着此次蝗灾的契机,利用指挥使的职权,顺道除去这些恶霸,必然能在各地百姓心目中建立起一个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的正面形象。
斗地主,除恶霸,将土地重新分配到普通百姓手中,先建立起一定的威望。
来日清水河商社扩大之时,唐小志登高一呼,必然能一呼百应,为商社吸纳更多的地盘和“加盟商”。
而不论是斗地主,还是与恶霸周旋,单靠“总指挥使”这个名头显然还不够,仍需有官兵在场,才能形成实质的威慑力。
不然,一旦走出了清水县,唐小志这个户漕参事的官位便无用了,遇到质疑他身份的人,或者手段比较强硬的恶霸,难免就力压不住。
因此,带上蔡坤坤这支官兵,就显得尤为关键。
一来,在灵州府境内,大多数地方人士都认得这些府兵,并在一定程度上忌惮府兵的威慑。
二来,蔡坤坤本是传令官,深知唐小志这个官位的真实性,若是遇到像杨大地主这样质疑他身份的刁民,蔡坤坤可以站出来作证。
手中有权有兵,他这个指挥使看起来也才像个样子,做起事情来自然更加得心应手。
队伍重新上路,车厢中。
唐小志心中若有所思,脸上不由泛起黠笑。
若是一切顺利,那么这次蝗灾非但能让他个人声名鹊起,而且更会让商社一举发展强大,占领更多的地盘。
对面的白、孙二人看着,皆是有些疑惑。
“唐公子,这是想起了什么喜事吗?竟自顾暗笑不已?”
白小露不免多问了一句。
唐小志却故作神秘道:“百姓们被压迫太久了,是时候站起来当家做主了...”
这么一说,就更让二人匪夷所思。
来到下一站,一个名叫银杏村的地方。
唐小志故技重施,简单的布置赈灾事宜,并留下十名经过事先训练的“消防人员”后,便开始在村中巡视起来。
事实上,各地赈灾的举措,已经有了完善的安排。
此前,商社在各地招募的民工倾巢出动,由另外两大副里正负责配合当地官府赈灾,形成了一系列的既定流程,并不用唐小志赶到后再事事安排。
白天,大量的鸡鸭鹅和林中捕到的鸟兽,以及食谱中有蝗虫的牲畜被放出,全面扫**落在田地中的蝗虫群。
夜晚,蝗虫群相对迟钝,则轮到人工队出手,或是手持抄网扑杀、放火烧杀,诱捕...等等。
蝗灾虽势大,但民众的抗击力度也不小,隐隐有“扭转乾坤”的迹象。
唐小志找来了村中的老人,派发赈灾粮的同时,也逐一向他们询问村中的情况。
遇上村中那些为富不仁,私下压榨佃户粮产,中饱私囊的地主,皆是一一问责。
“大胆刁民,竟敢鱼肉乡里,克扣杂税,视朝廷律法如无物。本官岂能容你?来人啊,将之收押,家产充公,田地均分百姓。家眷若有胆敢阻拦者,皆按同罪论。”
“...”
“无耻狂徒,竟敢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横行霸道?其罪令人发指!来人啊,将之押入大牢,处鞭刑十下,贬入贱籍。”
“...”
“无良奸贼,竟敢公器私用,强抢良家妇女?简直是丧心病狂!来人啊,处之以阉割之刑,并卖入青楼做龟公。所得银两用来贴补百姓...”
“...”
一路往灵州而去,唐小志每到一个村子,都会设法惩治当地的恶霸和匪贼,收缴上来的物资皆用于当地百姓身上。
一时间,沿途百姓拍手称快,齐声庆贺,都赞他是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官。
当然,也并非所有地方都有所谓的恶棍和村霸。
来到一些民风较为淳朴、和谐的地方,唐小志找不到“理由”除害,但又想获得当地居民的拥护,便会慷慨解囊,大力发放赈灾粮的同时,也允诺为他们修桥铺路,以此笼络人心。
无形之间,唐小志的这些作为,在沿途百姓中便逐渐形成了口碑。
加上手下的八大报社全力鼓吹他的事迹,不断地引导百姓的舆论。
在唐小志离村的半个月后,竟在灵州府境内引起了一阵夸赞之风,让他隐隐有了“首善”的称号。
而他麾下的清水河商社,以及各大易名的分号,则被称为“仁商”。
甚至有些感激涕零的村民,暗中将他称为惩奸除恶的“大圣人”...
以至于,还未到灵州府,灵州府城中便已经把“大圣人”的事迹传了个遍。
路过,平县县城时,当地县令奉承之至,竟带着手下官员出城迎接,并亲切地称呼唐小志为...“唐大圣”。
饶是令孙钰和白小露惊讶不已,同时又对唐小志不无敬仰。
短短半月而已,他居然将自己的名字传遍了整个灵州八县,看来大皇子贤明之名并非虚假。
大皇子真是忧民所忧,为国操劳啊。
经此蝗灾过后,储君之位,肯定非他莫属了。
孙钰有些怅然地想到。
大皇子义正严明,深得民心,乃是大奉之福。
但对于他孙钰个人来讲,却并非什么好事,此时孙探花难免有些郁闷起来。
大皇子的声名越响,越得人心,说明他孙钰与白小露之间的关系,就愈加渐行渐远。
因为有这么一个“圣人皇子”珠玉在前,后面哪里还有孙探花什么事?
白小露肯定会先选择大皇子!
几日以来,孙探花明显感受到了白小露对唐小志衍生的“崇拜”之情,并因此心忧不已。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孙钰恨不得大皇子是一个沽名钓誉的浑蛋。
如此,他方可伺机夺取白大小姐的芳心,
而如今这等局面,对他来讲,乃背道而驰。
大皇子人太好了...
然而,相比于孙钰的失望,白小露则很开心。
都说父母诚不欺我,大皇子贤名在外,宽德仁厚,与之此行一遭,果然是如传言所说,一般无二。
他那么好...那我何须再坚决抵制这门亲事?
不如,就从了吧...
等蝗灾过后,我便返回幽都城跟父亲说...愿意嫁给大皇子吧...
队伍仍在持续朝灵州城进发,车厢中,白大小姐不觉面带羞涩,抬眼望了唐小志一眼,如是想到。
只是仍未可知的是,所谓的“唐大圣”,其实并非她的皇子未婚夫。
另一边。
灵州府衙门大堂内。
霍兵将一封密信和八张报纸送到燕羽墨手上后,便让她不由一怔,脸色开始丰富起来。
“唐大圣?”
“惩恶扬善的大儒?”
“清如明镜的包青天?”
“这...”
燕羽墨惊呆了,实难相信。
这些褒奖之词,竟是百姓们自发称颂唐小志的?
他真有那么好?
不会是用了什么诡计吧?
燕羽墨不肯相信,问道:“霍兵,这些夸赞之词,你确定不是唐小志自己杜撰出来的?还有,这八张所谓的报纸哪里找来的?为何之前从未听闻过?”
霍兵回道:“末将收到密信后,在城中逛了一圈。唐小志虽还未到灵州城,但百姓之中已将他的事迹传开,恐怕是确有此事,乃百姓自发赞扬。而这八份报纸...则是来自城中一家商号,据说其掌柜乃是清水县人,想必也与唐小志有关。”
燕羽墨随即哼了一声,“哼,果然!这小子做了点好事,就在自卖自夸,当真不要脸!他现在到哪了?是自己一个人前来灵州的吗?”
“回大王,唐小志的车队已经到淮县,距离州府已不足百里。随行之人很多,有大批身穿防护服的人员,另还有一男一女伴随左右。”
霍兵沉声道。
听此,燕羽墨却目光一闪:“一男一女?是什么人?”
“身份未明!只知道其中那位男子温文儒雅,貌正多金,怕是乃士族中人。而那名女子...据说倾城绝艳,与唐小志似乎颇有暧昧...”
“什么?”
燕羽墨登时瞳孔一缩,“本王出钱让他配合官府赈灾,他竟在此时勾搭上了女子?还深有暧昧?这个**贼...”
听闻唐小志身边有个绝色女子陪伴,大明王殿下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火气,竟狠狠一拍桌面,一脸严肃之色。
令霍兵尤为不解。
大王这是为何恼怒?因为唐小志身边有个绝色女子,还是怀疑他履职期间不尽责?
而这个问题,或许就连燕羽墨自己也给不出解释来。
此时,竟在心中莫名其妙地暗道:这个无耻**贼,上次钦犯凤体的大罪,本王还没来得及和他算,他居然这么快就勾搭上别人了?
一个月前,他还在背后将本王比作仙女,说什么...倾慕本王,转眼就“不爱”了?
呸!
这个无耻渣男,太恶心了!
还唐大圣?
依本王看,应该叫他大**贼、奸贼、浑球...还差不多!
燕羽墨心怒着,在脑海中将唐小志的九族,诛杀了一万遍。
而且,似乎还不解气。
下一刻,便怒道:“哼!沽名钓誉的狗贼!传令,让郑义德和麻飞赶紧动手。本王迫不及待要扒了唐小志的皮!”
霍兵一怔,刚想开口说些什么。
但燕羽墨显然没给他机会,又立马喝斥道:“现在,立刻,马上去!”
砰!
大王又拍了一下桌子。
只是,这次她好像用尽了全力。
桌子不会疼,她自己的手倒是疼得很,俏脸气鼓鼓的。
令霍兵一个字都说不出口,赶忙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