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无耻奸商!
对于此时的白小露来讲,眼前这个大皇子“未婚夫”是新奇的。
他不仅撇去高贵的身份,甘愿挂上一个小里正的称号,暗自为民出力,蝗灾未到,已经想到了应对的策略。
不辱英武之名,乃是真正为民干实事的好殿下。
与那些朝堂上只会空喊口号,为国为民的“言官”,好太多了。
虽说他建造这个诡异的清水河村,暗中有什么目的还不得而知。
但也无关紧要。
而白小露之所以对与大皇子的亲事尤为抗拒,倒不是说她看不上大皇子,或者说与之有什么仇怨。
只是,单纯的不想接受父母包办的婚姻,即便自古以来,士族子弟都逃不过这个包办“魔咒”,但她白小露要抗拒一下!
故此,严格来说,她对大皇子殿下虽无情感,此前乃至抗拒接触,但并算不上讨厌。
谁会讨厌一个爱民如子,又忧国忧民的大皇子?
真正让白小露排斥的,是那万恶的包办婚姻制度。
而此番阴错阳差之下,竟让他邂逅了这位“未婚夫”,且未婚夫是个“好人”,没有丝毫皇子的架子,与普通村民百姓还打成一片,很接地气。
又怎能不让她留下一看呢?
就在这短短的瞬间,白大小姐忽然就有了一丝想与“大殿下”做进一步了解的冲动。
夸张点说,你现在即便将她赶走,她也不一定会走了。
至少,也要看看这位“大皇子”殿下如何有效赈灾,并探查出他建造这个清水河村的最终用意后,方可!
孙钰这边,则要简单的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由于钟情于白小露,她到哪,他都会跟着。
加上三年前私自放弃功名,与白小露“私奔”,让他在家族和朝堂上声誉大损,此时来到这清水河村,出了一点小钱,就获得了大善人的称号。
令他小有心思,若是能借此蝗灾的契机,重新建立起自己的“探花”形象。
日后,回到家中,也算是小有交代。
所以,你让孙探花现在走,可能他也不愿!
顿了顿后。
白小露浅笑开口:“可以吗?有唐公子亲自导游,自然是最好不过了。就怕耽误了你的正事...”
孙钰则果然以白小露为借口,道:“唐大人,我与露儿同来,当也同走。她留,我留。”
唐小志状若惊喜道:“好好!不耽误,宁姑娘和孙兄愿意多留几日,清水河村蓬荜生辉。今日开心,不如小酌几杯?”
“来人,上酒!”
“...”
那一夜,刚刚被冠以“大善人”之名的孙探花郎,小有醉意,难以推脱唐大里正的盛情,故而就多喝了几杯。
醉意一上头,差点乱了性子,有那么一刻竟想和“大殿下”烧黄纸做兄弟。
饶是神奇。
就连一向滴酒不沾的白小露,也在唐小志的忽悠下,浅酌了一小口,然后俏脸大红。
末了,二人被安排到白天鹅酒店休息,约好了明日再见。
翌日一大早。
二人刚刚醒来洗漱完毕,打开客房的门,就看见了唐小志那副殷勤的笑脸。
这二人,一个长得绝色,一个腰缠万贯,还是个恋爱脑。
不宰,那就太可惜了。
而对于这样的高端水鱼,手下人可能火候不够,大里正必须亲自来。
“二位,昨夜可睡得安好?我请二位喝早茶,之后亲自为你们导游。请!”
他脸上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说道。
白、孙二人自然是却之不恭。
等到早茶过后,唐小志便招数尽出,带领着二人在村中闲逛起来。
在与二人的闲聊之间,略微摸透他们的喜好之后,便开始推荐各种商品:
首饰店里。
唐小志:“宁姑娘,这里便是村中的首饰店,村民集资开办的,以供游客选购。咦,这支玉簪不错哦,很符合宁姑娘的气质,简直就是为你量身定做的呀。就是有些贵,哎,都怪唐某人俸禄微薄,不然,就买下送给姑娘了...”
一旁的孙钰听此,走了过来:“哦?我看怎么个贵法?切,才一千两,也不贵啊。露儿你喜欢?老板,这种类型的玉簪都给我包起来。”
...
成衣店里。
唐小志:“宁姑娘,我见你看了很多套衣服,但并未试穿,是不喜欢吗?”
白小露自然不好当面说不喜欢,就回了一句:“那倒不是,只是...”
唐小志立马打断:“哦?你不是不喜欢,那就是爱了。不如,我全部买下送给你吧?就当是见面礼...”
但他的话没有说完,一旁的孙钰就忍不住了:“哎,唐兄不是说俸禄微薄吗?就不要撑大头了,露儿喜欢,我全部买了就好。老板,这个,那个,通通都买!”
...
戏院外。
唐小志:“宁姑娘,今日戏院有皮影戏上映,片名《孙猴子的浪漫爱情故事》,属于神话类型的剧本。你可有兴趣?”
白小露一听名字就大感兴趣:“哦?讲爱情的?那去看看也好啊。”
唐小志立马跑去买票,但结果肯定是买不到的。
孙钰见此,怎能扫了美人的兴致?
便大方地对唐小志说道:“唐兄,有办法包场吗?我出高价,让里面的人全部出来。”
唐小志为难道:“我尽量吧!但可能要多花钱...”
...
大街上。
唐小志趁着二人走在前面,拉过路旁一个卖花的小姑娘,道:“小可爱,你穿得太干净了,快去把脸弄脏,再换一身破烂衣服。然后跑到前面抱住那位贵公子的大腿,然后求他买花送给身边那位姑娘,价格你可以开高一点。”
...
路边几个伪装成乞丐的村民,被他拉到一角。
“都他娘的业务能力下降了吗?赶紧跑到泥潭里滚几圈,然后到前面去拦水鱼。”
“你扮成瞎子,带着一把烂二胡去拉,记住,你刚死了全家,卖艺求施舍。”
“你,赶紧去化化妆,装成断臂,满口烂疮...”
“你...我去,你怎么那么年轻?好吧!你就去假装卖身葬爷爷吧!”
...
无形之间,整个清水河村暂且没事干的村民都成了临时演员,竞相去“伺候”孙大善人了。
而唐小志只要不是个傻子,就能看得出来,孙钰倾慕于白小露。
在这种微妙的关系面前,自然是得好好利用,以打开孙钰的钱袋。
就好比唐小志所做,一个劲儿地称赞某个商品与白小露很搭,然后迫使孙钰慷慨解囊。
几天下来。
在唐小志与一众村民的配合无间之下,孙探花就“被迫”买了一屋子的商品,甚至得单独开一间客房来装。
就差没在村里买个房子,定居下来了...
是日。
趁着唐小志离开的间隙,孙探花是忍不住了,对着白小露说道:“露儿,我是隐约看出来了啊。大皇子殿下,这几天好像是在故意宰我...你明明不怎么喜欢的东西,他还一个劲儿地推荐给我,让我出钱买给你...”
白小露聪慧,岂会看不出来?
此时却眉目一展,偷笑道:“你现在才看出来吗?不是好像,本来就是要宰你。”
“啊?至于吗?他堂堂一个大皇子,少这点钱?”
“他是不缺钱,但清水县和附近的百姓缺啊。他不惜以皇子的身份坑人,恐怕是想多要一点银两,以支持百姓的灾后重建。”
“不会吧?这蝗灾都没有来,他就想到了灾后重建的事儿?”
“那不然呢?都说你孙家富可敌国,他身为皇子也不差钱,为何要坑你?肯定是为了灾民。”
“这...那么说来,大皇子殿下,还真是爱民如子?”
白小露美眸一闪,浅浅道:“也许是吧!他爱民如子,难道不是好事吗?”
这话一说出口,顿时让孙钰心中一沉,暗道:不会吧,看露儿现在这个样子,竟像对大皇子颇有改观?她不会渐渐地想接受这门亲事吧?
探花郎忽然心碎了...
同一时间。
远在幽都王府中。
几日前赶回来后,燕羽墨便开始筹备赈灾的事宜,而燕云天倒是乐得清闲,言称这是在燕羽墨的封地,让她自己操办,独挡一面。
不到万不得已,皇帝陛下不会出手。
这是证明自己能力的时候,大明王殿下倒也没有意见。
按照定下的策略,几天前他已经找人模拟出了蝗虫群可能经过的路线,并派出官员大量招募民工,收购蝗虫的天敌家禽。
谁知,今日却传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王府大厅内,燕羽墨怒气横生,斥责道:“你说什么?把你的话再说一遍!”
堂下,一名官员满脸冷汗:“回大王,下官这几天匆忙赶赴乡镇。按照大王的意思,招募民工,收集粮食和禽畜,但效果不佳...下面几个县的民工都被人事先招募了,还签了半年的合约。我们平价招不到人啊,而且...禽畜的价格也翻了好几倍。这事牵涉重大,下官也不敢私自下决定啊。”
燕羽墨怒道:“你是说工人都被事先招募了?是哪个商社所为?查清楚了没有?堂堂朝廷竟比不过一个商社迅捷吗?”
“大王有所不知,那几个掌控资源的商社在当地小有名气,也深得民心,百姓都喜欢跟着...我们晚了一步,自然招不到人。”
“哼!也就是说,现在无人可用了?那你们这群官员是干什么吃的?”
“大王息怒!也不是无人可用,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可能要多花点钱,回来之前,下官和商社的管事人联系过了。他们说,如果能多出钱,他们可以放弃手上的工作,全力支持衙门...”
燕羽墨听了更怒,道:“这是在坐地起价,乘人之危?哼,要反吗?连朝廷的便宜也敢占,是哪家商社这么大胆?”
那官员想了想,回道:“有很多商社参与其中,最大的那个...叫什么清水河商社...他们的社长,好像叫唐...小志。”
“啊?你说什么?”
大王听到这个名字,瞳孔一缩,一掌拍在旁边的桌案上,差点没把桌角给拍碎。
“竟然是他?这么说来,他故意向我们献策,是早有预谋的?本就打算好了要摆我们一道?这个无耻的奸商!来人啊!”
大王又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