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官商勾结
官商勾结的刑罚极为严厉,无容置疑。
此行确实是腐败之首,因此朝廷对此现象严加打击,毫不容忍。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许多官员并不直接参与商业经营,而是通过各种手段为商人徇私。以获取各种好处。
也就是在律法的边缘反复横跳,属于灰色收入。
例如,杏花坊的王二就是个例子,他所开的窑子,虽说获利丰厚,但实际上将大部分收益都到了章均的儿子章俊承手中。这种通过代持的方式,以规避法律限制,是官员从商获利的常见的手法之一。
和交打点费差不多。
有这位"干哥哥"的庇护,王二自然能在杏花坊独霸一方!
无论遇到了什么麻烦,他只需提起章俊承的名字,就能震慑众人,无人敢惹。
没人愿意招惹大司徒之子!
然而,叶天对这些看似强大的势力并不放在心上。他的座右铭就是,人挡杀人,神挡弑神!
而此次与朱家合作,纺织厂的构思,厂房的设计再加上纺车的创新等等,都是叶天一手包办。他不仅有参与,还亲自投资。
看起来,似乎确凿是官商勾结!
“不错,我确实与朱家合作开厂了。”
不等章均问责,也不等他掏出铁证,叶天已经毫不犹豫地承认了。
章均的内心微波**漾,叶天并未像他所预料的那样反驳或是辩解,反而如此轻易地承认了一切。
“叶大人,您既然已经坦然承认与朱家合作,此事就明了了。”
“据我所了解,您与朱家已达成了一项合作。而且,从合作所涉及的资金规模来看,据信数目之庞大,恐怕不下于万两白银。”
"实在是太不把我大夏律法放在眼里了!"
这番话一出口,立刻有人踏前一步,对叶天展开毒舌攻击。
"我大国律以三百两银以上定为重罪!眼下这笔数目竟高得如此离谱,完全是罪无可恕。臣恳请陛下立即下令将叶天斩首,以正国法!"
"真不曾想到,这叶天竟然这么狂妄,这么贪得无厌,居然为了个人私利竟与朱家联袂,所涉之款如此庞大。实在匪夷所思,简直是荒谬绝伦!我坚决主张,应将叶天定以死罪!"
"国之大忧,民之大祸啊!如此罪孽深重,绝对不能饶恕。我恳请朝廷速将叶天拿下,立刻行刑以正法纪!"
"我赞同此议!"
"我也赞同!"
突然间,朝中户部再次涌出了十余名官员,他们纷纷呼吁陛下处决叶天,惩一儆百。
苏映雪的目光落在户部大臣章党身上,只见那些大小官员们如同一群疯狗似的,陷入了狂乱之中,不顾一切地咬来咬去。
他们心怀一意,只愿将叶天逼至绝境。
只是谁都没想到,会是这般。
庆幸的是,叶天早已有所准备,否则今日恐怕难以安然脱身。
他深深望着聚集在这的户部众多官员,心头不禁一阵凛然。
这群人,个个都恨不得拔了它的皮,抽了它的筋。
到底是多么深的怨恨才能让他们如此决绝。
“闭嘴!”叶天厉声喝道,怒气填膺:“你们真的了解我创办纺织工坊的初衷吗?我所做之事,乃是为了赋予难民一片安身之地,为了让他们能够谋得一份生计,延续生活,重塑新的人生!”
“难道你们认为,我种种行动的背后,只是为了谋取私利吗?我所为者,是为了抚济灾情,是为了朝廷稳固,是为了你们户部惹下的祸患,担负起清理的责任!”
“你们这帮败类,竟然如此忘恩负义,反咬一口,欲将我推向死地!”叶天的声音如雷霆怒喝。
“真是其心可诛其行可鄙!”
他怒视着眼前的官员们,“毫不知感恩,却妄图毁我不倒!”
突然,一名官员迈步上前,大声斥责:“法无情,不应偏私人情。不论你先前有何善行,如今你与朱家官商勾结的事实已经铁证如山,况且你自己也已经供认不讳。律法必须严格执行,不然律法威信何在?皇家威信何在?朝中百官的威信又何在?”
另一官员冷冷地补充道:“你叶天句句称为灾民,为朝廷着想,然而你与朱家勾结,实则是为了个人私利,这份虚伪的善心实在可耻至极!”
“你对陛下的信任置之不顾,背叛了所有人!”
叶天愕然无语。
这人脑子抽了吧,为了弄死自己,怎么啥瞎话都往外说。
这种前所未见的无耻行径,简直刷新了叶天的世界观。
柳元钦治理轩竹坊引发灾民骚乱,而叶天创办纺织工坊接纳难民,所作所为无疑是在为柳元钦收拾残局。
然而,对方却毫不领情,居然毫无止境地进行攻击,不遗余力地要将叶天推向死地。
这些官员如同一群凶猛的野兽,仿佛要将叶天生吞活剥!
“放肆,你们到底有没有将朕放在眼里!”苏映雪蚌不住了,她厉声怒吼,一时间将众人的声音都镇压了下去。
“章大人,你刚才所言,是否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调查?”
“你难道不明白,对朝廷官员进行毁谤,意味着怎样的罪行!?”
然而,章均对于内情一无所知,对纺织厂的重要性和朝廷对纺车管控的层面一无所知。
不过两日时间,他根本无法做出全面的了解。
他唯一能查到的,就只有叶天和朱家的合作关系。
在章均看来,这件事情就是他的王牌,他必须借此机会将叶天除之而后快。
紧接着,章均继续说道:“陛下,叶天亲口供认,而且我们还拥有关于叶天与朱家合作的确凿证据,同时还有多名目击证人,无可辩驳!”
他示意小太监将他所搜集的那些证据递了去。
然而,苏映雪拿到拿些证据并未翻开看一眼,而是毫不犹豫地将其撕得粉碎,然后用力将碎片抛向章均。
章均顿时愕然,竟然没有想到陛下会为了叶天而亲自撕毁证据。
“陛下,您此举何意?即便证据已毁,事实却无法抹杀。这无疑是确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