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番外十一 厌度(靳佳云X朱贤宇)

朱贤宇收回了刚刚情不自禁的吻意,但或许是因为眼前的女人,用勾引人的语气无情拒绝了自己,他一改之前的温和,使力将靳佳云推倒在沙发上。

靳佳云稍稍挣扎,朱贤宇又一次将她推倒,还惹来她一声似挑逗的抱怨:“没想到,朱少爷还有粗暴的一面。”

“喜欢吗?”他的眼神忽然变得凶戾。

在欢愉之事上,她从不缺情趣,咬咬唇:“喜欢。”

而这种情趣,她不是为了取悦男人,而是取悦自己。

朱贤宇自然是知道这一点的,但没有男人不喜欢被夸,即使是虚情假意,即使,是一个身居阶级高位的大老板,也难以逃出身下妖精的魔掌,一点点被带入女色的深渊。

但奈何,妖精是会变身的。

事后的靳佳云,穿回了自己的衣服,对着镜子整理好仪容后,她身上散发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淡。

她拎起包包:“朱老板,我先走了。”

那声“朱少爷”,是**限定的调情词。

将裤子拉链拉上,朱贤宇拾起桌上的机械表,往手腕上一扣,背脊挺得笔直:“嗯。”

拉开门,刚走到草坪边的小道里,靳佳云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妈妈的语气听起来是如释重负后的喜悦:“佳佳啊,你晚上早点回来啊,你哥哥说那笔债搞定了,而且之前的一笔投资还意外挣了一笔,他晚上订了酒楼,让全家一起吃个饭。”

因为妈妈苦苦哀求,靳佳云最后不得不拒绝了许姿,赶往酒楼和家人聚餐。

这顿饭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哥哥靳佳雄的耀武扬威,一身债的时候蔫到成天装可怜,快四十岁的人求着父母给他擦屁股,可一旦手中拿几个碎银子,他转眼就在家中称霸王。

靳佳云常常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充满讽刺的家庭里。

父母没什么文化,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小时候哥哥在外面犯了事,爸爸也不打不骂,还无理的反过头去责怪对方,但她就算科科拿满分,爸爸也不闻不问,甚至会冷漠的说上一句:女人读书读再好,最后还不是得回归家庭。

一顿晚餐,面对两个男人高高在上的凝视,哥哥和父亲一人一句的批斗,靳佳云几次都待不下去,但拉住她的永远是思想已经被奴化的妈妈。

在洗手间里洗手时,妈妈唐桂明看着镜子里皱纹横生的脸,她忘了有多久没好好打扮过,以及又对女儿说了同样的一句话。

——“佳佳,我知道你想走,但是你爸爸是那样的人,变不了,只能等到他去世,我们的日子才会好过点。”

在纽约留学的那几年,是她最开心的时光,倒不是崇洋媚外,而是那种远离原生家庭连呼吸都是自由的畅快,让她能不受约束的做自己。

那张曼哈顿的夜景照片,她设置成了手机背景,四年没换,心里的声音在清晰的提醒她。

——你的世界,很明亮。

可纽约毕竟太遥远,而成州还有靳佳云无法割舍的人,一个是好朋友许姿,另一个则是妈妈。

去年妈妈生日,她送了妈妈一条金项链,其实妈妈戴上后很漂亮,可遭到了父亲的挑剔打击,说她脖子粗,脸上皱纹多,一把年纪何必花冤枉钱。

那晚,妈妈坐在她的床头,看着她的手机屏幕,无力的笑:“佳佳,纽约是不是很漂亮啊。”

那是活在底层的女性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她摸着母亲粗糙的手掌,掉了泪,抱着妈妈说:“佳佳带你去纽约,好不好?”

妈妈没有回应。

她知道,她带不走妈妈。

不想在家中待,靳佳云找借口说要出差。

在隔天的午饭里,她把最近发生的事告诉了许姿,许姿听了太火大,直接替她订了成州最好的度假酒店。

许姿就是这样,正义又义气。

她在回想,当初是如何和许姿成为朋友的。

其实许姿刚转到她的班级里时,她对这个富家女并没什么好印象,直到有天,被她拒绝过的男生,带了几个混混来校外找事,危难之下,是许姿勇敢的替她报警,并且扬言,如果敢闹事,就敢让他们进局子。

此后,她开始了被许姿“照顾”的生活。

可这自由的呼吸还没吸够,刚泡完温泉的靳佳云先后收到了一通电话和一条微信。

许姿说:“佳佳,等伺候完这只猪哥,我就带你去南法度假,住上个十天半个月,好不好。”

“猪哥”是她们给朱贤宇取的外号。

微信是朱贤宇发来的。

——「多带点衣服,这次你要在香港待十天。」

把手机一扔,明天的事明天再说,靳佳云又缩进了泉水里,水汽氤氲,她闭着眼,晒着皎洁月光。

忽然,她想起了酒楼那天和哥哥的对话。

喝高了的靳佳雄,撑着她的肩膀说:“我妹妹还真有点本事。”

靳佳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靳佳雄没再讲话,只是用那醉醺醺的眼神饶有趣味的盯着她,像并不是真心夸赞妹妹,甚至这里的“本事”也另有他意。

第二天,靳佳云坐中午的飞机赶到了香港,最近一个月来得频繁,她闭着眼都能在香港转悠。但唯一的不同是,在和朱贤宇发生关系前,酒店是她自己订,但这次,她有了指定的“酒店”。

朱贤宇在微信里特意解释道:“靳律师不要有负担,我在香港名下有不止十套房产,我只是不喜欢在香港还住酒店,但你可以把我家当成酒店。”

在此之前,靳佳云没想过这只“猪”在那方面的欲望会这么强,强到十天都要粘在一起。

朱贤宇的公司位于中环的写字楼里,在朱家他主要负责的是食品贸易业务,他骨子里流着大家族里的精明,生意自然做得一绝。

他给靳佳云安排了工位,在自己办公室的隔壁。

靳佳云整理完手中的官司资料后,眼看到了午饭的时间,于是去隔壁敲门询问。

“朱老板,我先去吃饭了。”

以前,朱贤宇会立刻放人,但此时非彼时,他抬手看了看手表,起身扯下衣架上的黑色西服,他这人很讲究细节,西服熨烫笔挺不得留有一丝褶皱,在香港的他比在成州更有魅力。

靳佳云又问了一句:“我能走了吗?”

朱贤宇笑着朝她慢慢走去:“不能。”

“为什么?”

“靳律师需要陪我去一个地方。”

靳佳云脸色一僵,看了看外面无人经过,语气都变了:“朱贤宇,你不至于中午还要吃一顿吧?”

他们都懂这个“吃”的意思。

定到她身前,朱贤宇的微笑有些坏:“是,这次换个地方。”

“……哪?”她莫名心抖。

“马场。”

“……”

到了沙田马场后,靳佳云才放下心来,原来朱贤宇是来为自己爱驹赛马加油打气,他的马儿子是一匹英俊的夸特马,听说在它身上投资的金钱,够买10辆跑车。

靳佳云从来没来过马场,里面进出的都是富商,并且人人手边都挽有一个美人。她唏嘘这个世界的差异与不公。

马场经理特意过来和朱贤宇用粤语交谈,聊天中,自然也会对他身边的女人好奇,不过对于在香港有头有脸的顶级富豪,他不敢随便八卦。

只是那时不时飘来的眼神,让靳佳云感觉想被针扎。她和朱贤宇说,想去趟洗手间,他说,ok,还附了一句,记住这个位置,别走丢。

多大的人了,还会在马场走丢。

但靳佳云低估了马场的大小,绕到后面的洗手间出来后,她真摸不清路。

“Betty……”

忽然,高跟鞋的声音在她身后戛然停止。

第一声,靳佳云以为是重名,毕竟这里是香港的马场,怎么会有人认识自己,直到女人叫了自己第二声,她回过头,惊住。

女人身上的绸缎长裙称得她身材凹凸有致,脖间和手腕上成套的珠宝,贵气优雅。只是她的笑容并不善:“你怎么会在这里?”

言下之意是,你凭什么出现在这里。

靳佳云当然认识这个女人。

“Ada……”

这时,一个样貌斯文、西服精致的男人从拐弯处走来,他叫的是自己的妻子,也就是正在和靳佳云聊天的女人。

男人在看到靳佳云的那一秒,呼吸明显急促,有些喘过不过气来,是害怕和恐惧。

靳佳云当然也认识这个男人,确切的说化成灰都认识,她才不做什么逃兵,大方的朝他伸出手:“好久不见,胡文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