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半夜的都别睡了

宋琛觑她眼,扭头就走:“自己穿,穿好跟上来。”

“就猜到你会这么说。”

易书月对着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跳下来穿鞋。

她进厨房的时候,锅里已经煮上面,宋琛正低头切西红柿。

听到拖鞋踩在地上的声响,他眼也没抬:“去餐桌上坐好,马上好了。”

“哇哦。”易书月从来不会吝惜夸奖,好听的话一个一个往外蹦,“宋琛琛你真厉害,人也好,谁娶了你真是赚大了。”

宋琛没理她,在易书月看不到的地方,唇角弯了个极浅的弧度。

易书月夸完他就没再继续看,正打算往餐桌走,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看也没看就接通,边往外走边打电话:“喂?怎么这个点还给我打电话。”

“问这种问题你是不是有病,我能接电话肯定就是还没睡啊。”

“你和婉知姐吵架了?行,需要心理咨询请按分钟付费,一分钟一千元,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行吧。”不知对面说了什么,易书月勉为其难道,“那你说说你们为什么吵架,我给你分析分析。”

她的身后,宋琛切菜的手一滑,留下道小口子,殷殷的血渗出来。

他垂着眼,盯着不断渗血的伤口,短暂出神。

陆珩和季婉知吵架的理由很简单,据陆珩所述,就是季婉知国外的朋友回国,到京城来玩,想让季婉知充当向导,带着他们玩。

一共有三个人,一男两女,到这为止都很正常。

问题就出在,那个男的在美国追过季婉知,还是大肆宣扬的追求,直到和现在的女朋友在一起后才收敛,和季婉知以朋友的身份相处。

他的女朋友不是中国人,这次没有跟着过来。

季婉知认为,她并没有和那个男人独处,还有其他人在场,这只是场普通的朋友聚会,并没有和陆珩报备的必要。

更何况,他追她的那几个月,她并没有表露出任何会同意他的苗头,全凭他一厢情愿,在美国也是普通朋友的身份。如果不是那两个女孩子,她根本就不会答应当这个向导。

陆珩不相信她这个解释,两人大吵一架,季婉知摔门离开。

电话那头陆珩还在生气:“我也不是不允许她去,就提前和我说一下,这很难吗?”

易书月:“……那你直说不就行了。”

陆珩:“啊?”

她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值得他刻意在这个点打电话过来。

易书月不耐烦道:“那你直说啊,你允许她去,提前说一下就行,这有什么好吵的?”

“人家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会知道你在想什么?我跟你说我看小说和电视剧最烦这种人,做了不说,还等着人家自己发现,神经大条一点的谁会发现那些细节啊?开口说一句我爱你,和别的男人出去我会吃醋,这样的话很难吗?”

宋琛端着碗出来的脚步顿了顿。

恰好易书月翻了个白眼:“以后这种事别来烦我,这次通话时长五分钟,记得微信转我五千,挂了。”

说完,也不等陆珩回复,她狠狠掐断了电话。

一抬眼,宋琛不知何时来到餐桌前,把面碗放在桌上,往她那儿推了推,状作不经意地问:“谁这么晚还给你打电话?”

“一个朋友。”

易书月还在气头上,刚好来了个能听她宣泄情绪的,用筷子夹了口面,边吃边含糊着说:“和女朋友吵架了,来问我怎么解决。说实话就是芝麻大点小事儿,我已经骂过他了。”

“不提他了。”易书月眨眨眼,“你怎么只煮了我的?不饿吗?”

宋琛垂着眼,故意将手摆在桌面上:“不饿,你吃吧。”

“哦。”

易书月没发觉他的异常,自顾自吃了几口,忽然站起来,去厨房拿了个碗,把自己碗里的面和汤匀出来一半,递给他。

“我一个人也吃不完,你帮我吃掉点吧。”

闻言,宋琛神色微怔,刚想说不用,蓦地想到什么,还是伸手,接过她递来的碗。

易书月不喜欢亮白色的灯,觉得冷清清的没有人气,在上次买家具的时候,顺便请人来换了灯泡。

现在餐厅灯光整体呈昏黄色,落日余晖时的光线,衬得宋琛肤色更白,手指上殷红的血就显得非常惹眼,易书月小脑袋凑过去,才看到那个小伤口。

她捉住他的手腕,放在手心,认认真真看了圈儿,瞪大眼:“你什么时候受伤的?怎么不处理一下呀。”

“刚才切菜不小心切到手了。”宋琛轻描淡写道,试着收回手,“没事,等下就自己愈合了。”

“这怎么行?”

宋琛这毫不在意的态度,令易书月越发愧疚。

这么好看的手,留疤可惜,而且,他是为她做夜宵才受伤的。

易书月按着不准他动,紧接着,风风火火地跑向客厅,翻出电视柜里面,她新买的医疗包,取了张创口贴出来。

“你自己贴一下,之前秦梦送了我个祛疤的药膏,我觉得很好用。但我放在家没带过来,我明天过去拿。”

宋琛低着眼,想到她之前和陆珩打的电话,小声提出请求:“你帮我贴,可以吗?”

易书月没听清:“嗯?”

“算了。”他不愿再重复,“给我吧。”

易书月哦了声,乖乖把东西给他,边吃面边观察他的动作。

宋琛很快贴上创口贴,然后低头开始吃面。

他连吃面的样子都很好看,男人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背青筋清晰可见,就连咀嚼都是慢条斯理的,像个运筹帷幄的君王,不会发出一点声音。

相比之下,易书月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俗人。

她沉默两秒,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碗。

“不好吃吗?”

宋琛忽然出声。

“啊?挺好吃的啊。”

她这不都吃完了?

其实没吃饱,但易书月不太好意思说。

高中时易书月就比同龄人要能吃得多,十七岁,正是小姑娘爱美的年纪,周遭又全是艺术生,美女一抓一大把,很多女同学就会靠饮食来控制身材。

易书月消化功能不太好,很容易感到饿,只能一直吃,身体又没法吸收,所谓的吃不胖体质。

因为太能吃,家里亲戚都戏称她“月半半”,尤其是她堂哥,没少拿这个调侃她。

追宋琛那会儿,听说男生都不喜欢太能吃的小姑娘,尤其是宋琛这种天上月级别的,他喜欢的人也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

这可太为难易书月了。

没追到的时候还好,她吃多少宋琛也不知道。和他在一起以后,易书月为爱啃了两个星期的草,连吃火锅都只吃蔬菜,饿得头晕眼花,眼看就要原地升仙。

直到某次吃火锅,宋琛给她点了三盘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