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轰然

其实对于陈风而言。

当自己看到那个巨狼背上的身影,他眼中对于自己手中这左轮手枪的震惊,也就无言以对。

自己在这个世界,果真如同一个巫师那样。

拿着最普通的枪械,却拥有最绚烂虚幻的魔法,一切只因为他们未曾见过,那般无知。

当然,这种颇有敌意的话,只对挑衅自己的家伙,鄙夷说道。

这是陈风另一点,非常有意思的地方。

“那么,该如何解决眼前的这群野狼,还有狼王背上那个家伙……嗯,不如粗暴一点。”

当自己想到这儿的时候,难免嘴角上扬。

那个野狼背上的家伙。

嚣张的跟个大少一样。

虽然之前自己,打响的第一枪,对他的无知是一种冲击和震惊。

只能说,那个家伙目瞪口呆的时候,倒有些可爱呢。

在那个家伙被侮辱一般怒容满面中,他指挥的那群野狼终于撕咬着。来到了自己的面前。

陈风一个跃身,手中两把左轮手枪,直接扣动扳机!

咔嗒!

伴随扳机下陷。

火焰和子弹喷射性进野狼群中。

尤其那把饮食皮囊左轮手枪,随意一枚子弹如死神使者,在野狼群里面炸出一蓬血雾!

打出了,收割性的伤害。

陈风此刻嚣张着,眼中只剩下了一片乌鸦羽翼遮盖的阴影。

“要你们全部完蛋呢!”

嘴角微微勾起,邪性的弧度。

狼群中只剩下了烟一样的血腥。

轰!轰!

尘封跳入那狼群里面手中的左轮手枪不断开火。

每抠动一下扳机,都轰碎了一只野狼颅骨脑袋,留下一具带着皮毛的温热尸体。

那些野狼,獠牙凶恶,在自己面前却宛如金甲将军面前的愚夫。

只剩死亡,枪上看不见的无数血液。

就那样,如旗帜飘扬。

陈风面容冷酷,冲杀进那群野狼军团的时候,整个人手中的那两把左轮手枪,一把黑铁,一把饮食皮囊。

配合使用,就像是重剑火药,带来藤蔓般的火焰。

每每伴随着,陈风手中的左轮手枪扳机扣下,子弹在枪械零部件作用推动,从枪口中喷射,火药刺剑!

一匹匹饿狼,就那样倒下。

陈风不得不说,枪技卓越,一旦有野狼朝自己扑来。

必定,直接吃自己的子弹。

子弹要么穿透它们胸膛,要么钻进他们坚硬硕大的狼头中,炸来一团白红色豆腐脑。

总归,一番下来,陈风凭借手中那两把左轮手枪,杀死了几十头野狼,满地都是野狼的尸体。

陈风整个人,却没有被碰到一丝一毫,周身无恙。

只不过,有些体力消耗,被累得气喘吁吁,好像肺里有一朵喝醉的云,飘忽忽。

额头上,也冒出一层细汗。

陈风站在原地,呼哧呼哧喘了几口粗气,随后站起身来,大笑,“比在风流榻上忙活还爽快,看来男人就该战争,而起也生!”

“你……真的是魔人!?还是东土铸器师?究竟是什么怪物。”

那个不远处坐在巨狼背上的家伙,终于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他完全没有想到,麾下率领的一群最精良野狼士兵。

竟然就被对面那个家伙,陈风他手里两把看似古怪又燃烧火焰的武器,给全部杀死了!

伤口也只是个,势如破军的小小洞口。

却剥夺生命,杀戮风暴。

但这般,那个巨狼背上身影,也每每都能感觉到,陈风双手紧握,其中一把武器,每当扣动扳机,黑红,扭曲纹路点燃亮起,就像是地狱的眼睛睁开。

那是,饮食皮囊那把左轮手枪!

暴怒的狰狞狂龙一样,带着金属火药的气息。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很可能会死哦。”

陈风一脸懒洋洋的姿态,此刻要是有根烟,自己一定会很装逼的点上,吸一口,跟你说,哥不是什么大人物,哥只是个传说。

不过,自己脑中此刻飞快思索,东土铸造师?

铸造师?这倒是一个很好的身份呢。

陈风不动声色,只是轻轻擦了擦额前上的汗水。

自己狂妄无比的话放出来的,本质上是秉持本性。

并不是说,是因为自己杀死了那满地的野狼,而骄傲荣耀。

跟这一点,完全没关系。

不过要是这种所谓杀死敌手士兵数十人,却身躯没有被任何沾染伤口,甚至可以说不然纤尘。

即使白衣上有血迹,也绝对是敌手的,自己总归毫发无损。

这等功耀事,放在那个骑在巨狼背上的家伙身上的话,一定是令他沾沾自喜,多么趾高气扬,自以为武力通天。

不过,杀的是他手底下那一群野狼,自己人,就让他很不高兴了。

哪有自己杀了自己人,当将军的干掉自己手底下的友军士兵,还哈哈大笑,自我得意,计在战绩里面。

这不就是典型傻×和脑残行为代表嘛!

如同,大水冲了龙王庙,龙王会跳出来,哦耶哦耶,老子最吊,乐得咆哮,以表达兴奋两声。

得了,这绝对是一头傻龙。

天大的机缘,对这种秉性的通天龙神来说,也不过就是断头铡而已。

所以说,做任何事情,分清缘故,不是混不混乱,搭不搭边的关系,至少让天伦理数,觉得你识趣。

那你就是个堪比正人君子的合格产品,女娲大神当年没白甩泥一下。

这一切,对于陈风来说,简直就是愚人讲理,毫无耳旁生茧,却也像两耳的穿堂风。

爷们杀得是,你手底下的人,怕什么。

自己真想做个嘴里吊着四月暮春草根,游走古道的剑客浪子,直接杀你,为的就是为剑,饮一壶酒,罢了。

就眼下这个家伙,无论是不是在这阵法之中,他总归是拦了自己去路,那就由不得自己。

也不是说用剑了,就一颗子弹嘛。

不过是穿皮引线,通颅透骨,宛若长歌千里,回**五脏。

毙了你丫的!

干!

这可是,蒸汽机械时代,那种热文明的仿造产物呢,花纹古董系列的武器。

左轮手枪,在那个时代,堪比剑客的剑,刀客的酒。

让人狂热和追寻。

陈风手中依旧握住那两把左轮手枪,饮食皮囊那把,食指刻意注重放在扳机,因为这把更有把握。

通透那个未知家伙的脊骨。

吼!

这时,那只巨狼,往前走了几步,那个骑在巨狼背上的身影,缓缓在暗色笼罩中。

现出了样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