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趣味
这一次,是真的踏过石碑字迹模糊,破烂石头的叩仙梯。
走过粗糙的盘崖路,没有云雾缭绕,只有尘土飞扬,缘起缘灭。
陈风眯起眼,看着天边,日头缓慢落下,时间流逝。
自己心中也无奈叹了口气。
人皆如此,之前那个落魄剑客,他以剑为梁柱,野果为棋子,摆的幻象,把自己引入。
很大原因,倒是勾搭苏婉婉的可能性,目的不全在这上面。
自己一把左轮手枪,扣动扳机的那一刻。
在那个剑客眼里,如同妖魔之力,也同时引发了他的贪婪无比的心。
他若拥有,威震四海,可在江湖以杀戮痛苦留下王座之名。
于是,即使他知道,接近自己,很可能生命死亡,但还是贪欲蒙蔽了心,向自己铤而走险。
结局很不幸,他赌输了。
他精明,不好意思,我陈风是混子!
你妈了个锤子的。
自己,之前在察觉那个剑客从树后,走开,实际上从幻象中走出,就已经不简单,也满心提防。
所以,树上留下了一个弹孔。
自己只相信,自己手中的枪!
火药味的嗅探,是自己最好的方向。
纵然那个家伙,棋剑,天地日坤,摆局做幻象,想着色利双收,不过,难逃自己手刃他!
惨死,对这种人来说,最好结局。
陈风心里骂骂咧咧的,拿着那个货色手中的黑石长剑,带着苏婉婉走过高耸的盘崖路。
这下,得往北拐。
再往南。
继续向前,果然是野风峡谷,石碑如巨剑,上面字迹风化的模糊不清,但也差不多辨识。
“哎,这才是野风峡谷啊,这算什么破事!”
陈风看着眼前荒凉一片,黄沙漫天,两侧是巨人手臂骨骼般的岩石,高高立起。
没有任何草肥,牛羊低头景象。
自己现在,倒是真的有些期望和想象,之前那个落魄剑客给自己布的棋剑局,尽头的野风峡谷是什么模样。
当然,也或许就是眼前这模样,毕竟那是杀机尽头,自己如果再跟着那个货色往前走到,那所谓野风峡谷。
那里恐怕,就是自己白骨埋葬地带。
幸亏自己,最终就在那个云雾盘崖路,自己怕站不稳,没了重心,伸手扶旁边岩壁。
那岩壁,却是粗糙木头的手感。
接着,自己摸到了一个小孔。
但眼睛里,是完好平整的岩壁。
自己当时一再怀疑,是眼睛出了毛病,染了疾病!
随后。
扣了扣那个小孔,似乎有粉末落到指尖,闻了闻手指,却是火药和木屑灰烬的味道!
在那一刻,自己才知道,原来是在原地一动没动。
眼前一切,是真的幻象。
自己摸到的那个小孔,是那棵古老大树,被自己黑铁左轮手枪子弹,射穿的那个。
于是,自己只相信,自己手中的枪,与子弹的气味。
当时,自己就明白了一切,中了幻象。
而且,陈风是个注重细节的小混混,自己之前看到,那个落魄剑客,他背剑的草绳,刚好是三股拧成。
所以,整个幻象,三步,叩仙梯,盘崖路,已结束两步,还有野风峡谷,那是最后一步死局……
陈风鬼怪般脑子神思,一琢磨,就懂了。
那是古怪的阵法,剑为梁柱,野果为刻字,为棋,天地乾坤纵横为局。
好一记,鲸吞云海。
目的却是最为色劣,不过是拦路杀人,食色夺物。
想要苏婉婉,想要自己手中的枪,那就得死!
自己所以,直接饮食皮囊左轮手枪,一枪,杀了那个家伙,一切粉碎为灰烬,也就破了局。
……
想到这,陈风眼睛冰冷眯着,寒光闪动,看着眼前野风峡谷,风沙弥漫,接下来的路途更加漫长凶险,谁又知道,会遇到哪种恶人和危机……
可算够悲哀的,魔军肆虐,联军破烂,内部的人族修士,无论精通玄机,还是肉身恶徒,都互相残害。
迫害些平民百姓。
之前那个落魄剑客,兴许,以为自己只是个带了个俊俏小媳妇的老百姓青年。
我去你妹的!
老子一枪崩了你!
陈风越想越特么的气,之前那个败类,咋不把他,多来几枪,多送他几顿金属子弹餐食。
“哎哎,你看哎,前面好像有家客栈!”
正在陈风这么想着的时候,身旁的苏婉婉,声音温柔,满是惊讶说道。
“嗯?”
陈风疑惑,随后顺着苏婉婉目光看去,只见风吹黄沙,在这之中,竟然凭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楼阁客栈!
之前,明明空空****,什么都没有。
陈风眼睛眯起,目光冰冷。
旋即,对着苏婉婉一笑,“怎么,这么迫不及待,要跟夫君我同床共枕,鸳鸯戏水啊。”
“你……大坏蛋!”
一旁的苏婉婉听到陈风打趣自己,小脸不由得红了,腼腆羞涩的扣着小手。
但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如果说,眼前的陈风真的要了自己,苏婉婉也会答应。
“嗨!”
陈风微微一笑,揉了揉苏婉婉小脸,心想,这小妮子,还真跟个刚过门的小媳妇一样,这么害羞。
这在现世,叫滚床单。
“走吧,那咱们去看看,再者寻个落脚之处,马上天黑喽。”
陈风看了看天边太阳,夕阳正在缓缓下沉,一片灿烂的晚霞,便接过苏婉婉身上的布囊,握着她绵软的小手。
在她娇羞小碎步中,径直往那个野风峡谷中间,赫然出现的楼阁客栈走去!
随即,陈风眼睛,微微眯起,危险冰冷!
这家客栈,定有古怪。
不过,拦路出现,意思就是请君入瓮,朝着自己来的!
自己躲不掉,那就进去看看!
如果不善诡秘,自己尽量,血溅五步,拆了这客栈木阁!
若是,只为赚取客人银两,好生相待,便歇脚不忘银钱支付。
陈风一抬手,掌心便出现几枚碎银,这时自己之前在那个落魄剑客,那个破布果子堆里捡的。
就算自己的了呗。
反正他人都被自己杀了。
之前,自己给那个落魄剑客,取名为读剑,也可解做:犊贱!
那个家伙,称他为落魄剑客,难免带些文雅风流味道,实际上只不过懂得些玄机手段,人面兽心,**色贪财的家伙。
但有时,世道如此。
一个家伙,皮囊华丽不堪,心地邪恶黑暗,却又一个好听如同船中剑客的名字。
带着几分童趣名字,却把整个人都恶趣给掩饰起来。
世道二字,也不过如此,灯影青烛,人间大火。
而。
他无名无姓,称他为落魄剑客,自己予名于他,为犊贱。
他自己理解为,读剑,好像真读过几分文雅,不过也就是骨子贱,却没几分骨气的犊子货色。
自己当时,反正简称那个家伙名字的时候,笑眯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