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你要是杀了我,就一辈子别想知道真相
我并不意外红轿女人会再找上我,所以我很清楚地和她说明了我现在的困境——那栋大楼连地板都通了电,我进不去。
红轿女人道:“我上次去婚礼上见到你,我记得你召唤了冰墙,冰不导电,你可以用冰墙隔绝那些电流啊。当然,你要是不愿意冒险,也可以去求你男朋友,他肯定有办法帮你。”
都说水导电,但是纯净的水不导电,导电的是水中的杂质。
只要冰足够纯净,就不会导电。
冰墙是我用符纸召唤出来的,应该不存在比它更干净的冰了。
我一边在心中感叹红轿女人居然还懂物理,一边直接过滤了红轿女人的后面一句话。
我当然也知道,谢航可以帮我,而且很乐意帮我。
可是,我不愿意自己能帮到的事,都去麻烦他。
我麻烦他的事实在是太多了。
红轿女人的出手,帮了我,帮了白灼,我可以把锅甩到白灼身上,却绝对不能甩到谢航身上。毕竟,他并没有从中获得好处。
我道:“这次任务做完,我就回天师府帮你找蛇丹。”
红轿女人道:“你的小女鬼已经恢复了,等你帮我拿回蛇丹,我就把她还给你。她之前帮你扛了一部分的余毒,也算是有情有义了,你可不要丢下她不管啊。”
余毒?
我瞳孔一缩:“你说的该不会是魂毒吧?”
红轿女人道:“你中过什么毒,你不清楚?”
对于鬼来说,最致命的就是魂毒了。
毕竟,说句不好听的,他们就只有魂魄,连躯壳都没有。
怪不得我躺几天就恢复了,合计着戴念帮我扛了余毒。
只不过……余毒,也就是说,有人帮我清除了魂毒?
又是叶景吗?
似乎只有这个可能性。
只有他才可能出手救我。
我简直不知道用什么心态去面对叶景,我怨恨他的背叛,却无法忽视他的帮助。
如果没有他,我现在坟头草都已经长出来了。
和红轿女人告别后,我再次喊来了被迫回避的冷月和许听安。
许听安人还没有回来,信息就响了。
“为什么你每次和那个红轿子聊天,就要我们回避啊,是有什么秘密瞒着我们吗?”
只想搞钱:“对。”
南山鹤:“……”
说起来,我和红轿女人也没有见过太多次,但是她连续几次和我见面,都是在我做任务的时候,她是在特意回避谢航吗?
红轿女人其实有一次出现在过谢航家,但那时候谢航并不在家。
因为发生了极其恶性的案件,所以初爱情侣酒店还没有开业太久,就又被迫关门了。其实就算不关门,估计也没有客人敢再来住,毕竟,谁能知道,自己的床底下会不会有尸体娃娃。
我进案发地点之前,先给郑源打了一个电话,说我想见初爱情侣酒店的幕后老板。
我依然记得我处理叶景爸爸买下的凶宅的时候,收了卖命钱然后惨死的那一家三口。
我想见见那家人到底是代替谁死。
因为我之前就是看到正对着门的镜子,而被拖入幻境中,所以我们这次石头剪刀布,派一个人先行。
冷月输了,她吃了一颗药,推开了门。
她的声音很快响起:“正对着门没有镜子,进来后的浴室前面倒是有一面镜子。”
浴室和镜子两个名词一组合,我就忍不住想起了昨晚的后续。
谢航附在我耳边,低声道:“宝贝,别闭眼了,睁开眼睛看看好不好?你不睁眼,镜子还有什么意义?”
在镜子前面……太他妈羞耻了。
谢航越玩越花了,他真的是想把那本书上记载的东西,全部在我身上实践一次。
冷月道:“我没有被拖进幻境中,这里好像是安全的,你们进来吧。”
冷月的声音打断了我的那些不健康想法,我赶紧压下脸上的热意,往里面走去。
死去的记忆回来了,这间房间正是当初谢航定的房间。
我想到什么,连忙朝着浴室走去,就见浴室里面溢满了水。
这是案发现场,这里的一切东西都已经被警方检查过了,浴室中不太可能留着这么多水。
而且,就算留着,估计也臭了,而不应该是现在这副样子。
我突然想起,谢航和我说过,他当初要镇压的那个女鬼逃了。
“阳明之精,神威藏心,收摄阴魅,遁隐人形,灵符一道,崇魔无迹,敢有违逆,天兵上行,敕!”
我直接念诵口诀,同时抽出六丁六甲诛邪符朝着浴缸飞去。
浴缸诡异地沸腾起来,无数青色的小脸冒了出来,他们的眼睛很大,浑身肿胀,还散发着一股恶臭,口鼻有明显的浓稠泡沫,有些甚至七窍流血。是那些淹死鬼!
谢航上次处理掉它们,现在它们居然又回来了。
不对,这应该和上次的不是同一批。
难不成,又是谢航的养父动的手?
无数淹死鬼脱离浴缸,朝着我扑了过来,我下意识闪避之时,却听到天花板上很轻地响了一下,我仰头就和一张苍白的脸对视上了。
女鬼直接就是一个贴脸杀。
我连忙召唤冰墙符纸挡住了。
这好像还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地使用冰墙符纸防御。
长剑划破长空的声音响起,是许听安和冷月察觉到我这边有问题,赶过来,动手了。
被两把剑同时攻击,女鬼很明显没有余力再攻击我,只顾着逃跑了。
我则赶紧处理掉了那些淹死鬼。
淹死鬼个体本就弱,只是数量多,当初的我对付起来有些困难,但是现在就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黄阶到地阶的实力变化还是很大的。
许听安和冷月处理那只女鬼明显也不困难,我这边才处理完淹死鬼,女鬼就已经奄奄一息了,到了魂飞魄散的边缘。
女鬼扩散的瞳孔看向了我,没有血色的嘴唇张合:“顾连,你要是杀了我,就一辈子别想知道真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