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春燕衔泥

李余年哭笑不得,坏事传千里,都传到邓州了,悻悻地说道:“还望二娘能在世人面前,替在下多多美言几句!”

二娘开怀大笑,说道:“本就是权贵圈的风流韵事,何须美言!眼下这邓州城大户人家的闺房里,怕是无人不知李郎喽!”

李余年汗颜,递上木盒,叉开话题,说道:“在下此来,与二娘有要事相商!”

二娘接过木盒,打开后瞄了一眼,脸色微变,旋即笑道:“哟!跟着姐姐走,我倒是想看看,你这准驸马是不是忠贞不二,油盐不进的主!”

说罢,二娘笑眼含春,拉着李余年的手腕,就往楼上走去。

掌柜的在旁边看了半天,急眼了,喊道:“嘿!怎么还动上手了?这是要去哪啊?”

二娘回头给了王权贵一个眼神,自顾拉着李余年上楼,进了一间厢房。

王权贵立刻领会,身上的气势陡然一变,跟在后面上了楼。关上门后,守在了门外,眼神戒备。

厢房在二楼,房内香气扑鼻,布置华丽。

一张挂着红纱幔的闺床,大红的被褥绣着金丝鸳鸯,叠放整齐,搁在一头。梳妆台上,琳琅满目,散落着各式各样大小不一的瓷瓶,木盒。两个四角钉着铜皮的枣红衣柜,叠放在一起。

一张檀木方桌,清漆油亮,摆着一套钧瓷纯白花鸟茶盏。

闺床对面,是一个近六尺宽的书架。上面摆着各式釉色华美的瓷器,造型稀罕光泽透润的玉器,以及工艺精巧的木制百宝盒。

不必说,这间就是二娘的闺房了!

二娘进屋后,纳头便拜:“见过左使大人!”

李余年大惊,赶忙扶起二娘,说道:“何来的左使?你认错人了吧?”

“燕门有规矩,持飞燕金币者,左使也!”二娘回道。

李余年闻言,仔细回想京城南郊的当日细节。不禁叹道:“这老头,不地道啊!”

燕门,是前相宋彦青手底下的情报部门。总部设在京城,分部遍布全国。组织结构严密,成员数以万计。成员身份更是涉及各行各业,五花八门。

如意楼就是燕门设在邓州的分部,掌管着邓州城以及周边九个县城的大小情报。

当日宋彦青引着李余年周宜二人去庄子里吃酒。一张大遂地图挂在房内,地图上密密麻麻标注着各种标识。李余年好奇,上前看了几眼。

宋相看在眼里,却不说破。事后,以李余年知晓燕门隐秘为由,阐述入伙后的各种便利,强行绑定了李余年,并约定互惠互利。

这枚飞燕金币是分别时所赠,说是燕门信物,日后可以图个行事方便。

读书人的弯弯绕绕确实多,李余年到今日才明白,自己是彻底上了贼船!

鉴于自己九品的官身,六品的境界,也不知道他图个什么。

二娘闻言,好奇问道:“老头?李左使指的可是宋相?”

李余年笑道:“可不是嘛,大儒啊!”

二娘暗自赞叹,敢这么称呼宋相,李余年果然是宋相身边的人!自己干了这许多年,连宋相的面都没见过,哪怕是远远地望上一眼!

“左使在燕门内,是多大官?”

“门主,副门主,左使,右使。”

李余年一个踉跄,差点没坐住。

“什么?三把手?不行不行!你等下连这个金币一起,带回京城去!”

“属下不敢!请左使不要为难属下!”

二娘是精明的人儿,她不会傻到去趟宋相的浑水。

李余年无奈,说道:“罢了,你看下纸上的内容。该派人的派人,该传信的传信,照规矩办吧。”

二娘领命,打开信纸,一路读下去。神色越来越严肃,表情越来越夸张,眼睛瞪得铜铃一般大!

看看信,再看看人,脸色为难至极!

李余年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回左使,属下等级不够,接触不到此类秘辛,没有经验,此事急需上报!”

“好,那就照你们的规矩来吧。十几个士兵去了城中军营,邓州城内应该已经派人去调查了,免不了一日来回。京城回信,到这边需要多久?”

“快的话,一日。”

“这么快?”

“是的。”

二娘算是看出来了,这个李左使八成还真是被赶鸭子上架的,连门中消息的传递速度都不知晓。年纪轻轻,看不透境界,还能降妖除魔!难怪能得宋相赏识。

“也罢,我闭关一日,有个同伴需要疗伤。没要紧事的话,不要打扰我。”

接着,李余年摸出一卷小纸条,递了过去。说道:“这个是私信,就不要看了。”

“属下明白,定然安排妥当!”

李余年起身准备告辞,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又坐了下来。指了指门外,问道:“送信的事情,掌柜的能办吗?”

二娘闻言一愣,脸色微红,答道:“自然是能的。”

随即起身开门,将信件交于王权贵,轻声吩咐几句。

王权贵快步离去。

待二娘关上房门,转过身来,神色慌张,脸上竟浮现出一片霞红。朱唇轻启间,欲语还休!气氛突然变得暧昧起来。

李余年一阵头疼,扶住了额头。

好家伙!这是被当作登徒子,色胚子了?

“二娘,与我同行的女伴受了伤,行动不便。我想让你去帮她洗个澡,换身衣裳。”

厢房内的气氛瞬间凝固,二人都尴尬得要命!

一只信鸽由如意楼的屋顶飞出,直奔京城而去!

李余年问过,为何用信鸽传信,却叫做燕门?

宋相说:初春时,春燕会外出衔回一粒粒泥土。它们把泥土粘在一起,筑成一个坚固的家园。

寓意的,大概就是散落在全国,隐姓埋名,如二娘一般的春燕们吧。

周宜收到信时,正值黄昏。

一个人,默不作声,倚靠在天台的边缘。脸上神情慵懒,带着淡淡的伤痕。浑身酸痛,再生不出一丝力气。

这几日,白敬唐的拳头让她明白了什么叫做绝望,什么叫做生不如死!实在无法想象,这样的日子,李余年一过就是数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起风了,凉风拂过发梢,手里捏着的两张信纸哗哗作响!

一封来自李余年,寥寥几句:一路上风景秀丽,山水怡情。已达邓州,平安,勿念。

另一封也来自李余年,洋洋洒洒地写了一整页,腥风血雨,降妖伏魔!

两张纸上的字迹不同,大概是宋伯伯着人额外抄录的。

典型的报喜不报忧,男人哟!

以前不明白,这天台外的风景几十年不变,有什么好看的,个个都喜欢坐在这儿看。

如今才明白,他们看的,不是这京城的风景,而是在那远在天边,却住在心里的人。

李余年走后,京城似乎也变得清冷了。天空飘起雪花,一朵朵的,飞旋而下,翩翩起舞!

周宜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伸手接住一片雪花。紧紧凑在眼前,赶在雪花融化前,看清了,三角水晶六瓣状!

这是她小时候经常玩的游戏,坚称自己能分辨出五种形状。

周珏不以为然,认为以人力,无法看清楚那么细小的东西。后来,几经验证,竟然证明周宜是对的,雪花的形状真的有五种之多。而且,这世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雪花。

同样的晶莹可爱的雪花,落在大遂的其他地方,却无比的凶狠,不给人留活路。

锦团儿被困在燕山深处的木屋里,已经一个昼夜了。外面狂风肆虐,大雪纷飞。

木屋是猎人留下的临时居所,屋内最宽处只有六尺,一张树枝架起的床,一个地上刨出来的火坑,一口黑锅,其他什么都没有。

两个时辰前断了柴火,锦团儿把床拆了,也给点了。现在只能蜷缩在木屋的角落里,如坐冰窖!

眼下坏消息是,食物也所剩不多,省着吃也只能再撑一两天。好消息是,她不用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她大概在那之前就已经被冻死了。

现在最后悔的,不是没有听山脚下村民的劝阻,而是出发前,没有尽力去见李余年一面,好好谢谢人家。他好不容易把自己从火坑里救出来,连个念想都没留下,自己现在却要莫名其妙地死在这深山老林的冰窟窿里。

此行的目的地,是这山后的一个山坳。是燕山山脉中的一个盆地,土地肥沃,适宜耕种,名叫平泉。

平泉夹在营州与幽州之间,是一个屯田军镇,一直以来,都是幽州军队的自产粮仓之一。

进山的道路只有一条,周围崇山峻岭,山路难行,很适合作为军奴的天然牢笼。一旦有人被发配到这里,大多就是劳作至死的结局。

锦团儿经过多年打听,确认平泉山坳就是当年卢家被发配为奴的流放地。这么多年的魂牵梦绕,她不知道里面是否还有当年卢家的人存活,她就是想去看一眼,哪怕只是一个万一的机会。

但眼下,一切都变成了妄想。极致的冰冷,让锦团儿开始麻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眼皮打架,眼神逐渐涣散。一股暖流游走全身,仿佛躺在了京城那张温暖的闺**,只想好好睡一觉。

一个全身包裹着厚重兽皮袄子的身影,用力拉开被积雪封住的木门,走了进来。

冷风夹着雪花,从门口灌了进来,冰凉刺骨,如刀割!

锦团儿再撑不住,一头栽倒在了冰冷的地面上。

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件黑色披风上,身上盖着厚重的羊毛袄子。身旁一团火热的柴火,烘烤着她的身子,暖洋洋的!

噼里啪啦的声音,清脆悦耳!

一道男人的声音响起:“姑娘醒了?”

“啊!”

锦团儿反应过来,发出一声尖叫,赶忙查看自己的衣物,还好完好无损。

男子抱拳行礼,说道:“姑娘放心,我没动你的身子。只是输入真气的时候,碰到了姑娘的腹部,当时情况紧急,请姑娘见谅!”

锦团儿安定情绪,回想刚才的情形,大致明白了事情的缘由。

赶忙跪立起身子,行礼道:“多谢恩公救命之恩!”

男子起身想扶起锦团儿,迟疑了一下,又退了回去了,说道:“姑娘快快请起,不至于的,刚好路过而已!”

锦团儿抬起头,这才看清男子的容貌。

戴一顶黑毛毡帽,脸庞白净线条刚毅,星眉剑目唇红齿白。一双眼睛清澈明亮,隐隐有锋芒!

身着一件黑色圆领窄袖缺胯的棉袍子,脚上一双兽皮长靴。身上气息内敛,气度不凡!类似的感觉在李余年身上感受到过,武夫!

锦团儿跪坐起身子,正声说道:“小女子陆团,谢过恩公!”

男子抱拳,说道:“举手之劳,姑娘多礼了,在下寇准!”

来人正是襄阳城守将寇霆山的义子,银甲小将,寇准。

“姑娘为何孤身一人,身处这大山之中?”

“本想翻过此山,去往平泉。突降大雪,被困在了半山腰,还好有这小屋子,不然真是死一百次都不够。”

“为何不走山谷大路?”

锦团儿低下了头,说道:“那边有官兵把守,我没有通关文牒。”

“哦?那你去那里是?”

锦团儿有些犹豫,毕竟自己是花重金贿赂运粮官,混在送粮队伍里来的幽州,按律是要治罪的。

寇准见状,猜着应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于是笑道:“无妨,只要不是那山间妖精所化的美女画皮,都不妨事。”

“哈哈!”锦团儿没忍住,笑出了声。

锦团儿虽穿着男装,且不施粉黛,却难掩天生丽质的底子。此时擦干净了故意涂在脸上的乌黑,看上去上还是一副清秀可人的模样。笑起来自然开朗,不做作,非常耐看。

寇准不自觉看得出神,只觉得眼前这姑娘笑得干净,还挺有眼缘的。

“姑娘若是信得过,等雪停了,可以跟着我一起去平泉。”

“恩公也要去平泉?”

“是。在下一介武夫,不嫌弃的话,直呼名字即可。”

“岂敢岂敢,恩公为何不走山谷大路?”

“因为我也没有通关文牒!”

“哈哈哈......”两人相视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