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一方险胜

一番豪言壮语说完,他瞅准了一个獠牙公野猪大胆地做了个试探的动作,一攻一退,拔地而起,跳在了这猪后背上,扭动身体,保持了稳定,手一扬,土炸瓶甩了出去。

炸的几个野猪血肉模糊,传出了特有的叫声。

自然的,他脚下的公猪被炸得拼命躲闪,他趁势跳了出去,也不知道疯狂地喊了句什么。

眼前面乱成了一团,受伤后的野猪胡乱地碰在了一起,有的不知所措,有的四处逃窜。

姜子民熟悉这种场面,越是这样,很多人容易被这些笨家伙蒙骗了,出事就是大事。

他盯着头猪和大耳朵的公猪,这俩一直冲在前面,遇到危险了,也表现得与众不同,惊恐归惊恐,都冲着丁凡冲上来了。

头猪直奔丁凡的方向,跑的速度很快。

倒是大耳朵跑了几步,似乎发现眼前这家伙随时再来一手,不由地放满了速度。

丁凡手握着一个炸瓶,担心的看了眼包,里面可没有这么好的东西了,贾仁鹏能给三个算是很大面子了。

枪也撞在旅行包里,他摸到枪柄时,不由地想到了姜子民,暗骂一声:“炸瓶是留给姓姜的,没想到冒出来一群笨猪,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在他看来,情敌姜子民才是最可恨的,今晚豁出去了干趴下他,把宋歌带走。

他这回处境很特殊,全然一副胜利者的姿态,西面下坡的地方,受伤的野猪乱成了一团,站在上坡处,身形变得高大起来。

沈久远静静地看着,忽然见姜子民悄然跑过去了,老沈刚刚还没太看懂什么意思,这会幸灾乐祸地笑了:“有好戏看了,自负的人,在大山跟前就得栽跟头。”

他猜得没错,忽然就见丁凡急促地往后退了,速度很快,边退边往后看,尽管这样,也能看出他步伐还算沉稳,似乎是在琢磨怎么应对。

下坡处,那个浑身血糊糊的头猪,疯了一样的往前冲,这家伙体重的有四百多斤,黑亮的毛发,长长的獠牙,在积雪中如履平地,关键这家伙体积大,一跑起来跟马车似的,占着很大的地方。

丁凡看清后面有一块硕大的石头,凸出了地面有一米多高,他速度变得快了起来,到了大石头跟前,他弯腰发力,动作很专业地跳了上去,指着下面的头猪,正要怒骂、挑衅,就听丁凡喊了句:“小心!”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大耳朵公猪绕到他左右方,正鬼影一样地过来了。

它看似悠然地走着,越是这样越叫人觉得惊恐。

从它低着的头一下子抬起来,姜子民就察觉不好了。

果不其然,它仿佛有大功率发动机加持,一旦进攻起来,速度飞快。

它这边弄出了动静,下坡处的头猪似乎听清了同伴的声音,抬头看着丁凡,无声地示|威了起来。

沈久远轻轻地鼓起掌来,口气畅快地自语:“我就说吧,这些大家伙笨是笨,它们有自己的办法,这回够你受的了。”

它们前后夹击了,凭着硕大体格和自带防御的肉体,谁敢和它们硬碰硬。

到了这会,丁凡快速的看着左右方位,一下子担心了起来,前后这俩家伙都露出凶狠劲来了,不管谁跑起来,眨眼间就能追上人。

也不知道头猪和大耳朵猪是不是在长期厮杀中磨炼出了经验,反正表现得凶狠、阴险,自动形成了围攻队形,把丁凡围在中间了。

丁凡摸了摸旅行包,这是他又一次摸了,估摸着不行得开枪了。

好在摸到了一把长长的匕首。

这是在塔城车站广场他买的,售货的是个老猎人,介绍说林子里豺狼虎豹都有,不带点防身的不行。

他嗖的一下子拔了出来,心里想着在大西北猎杀走兽的场景,稳稳地举在手里,身体灵活地动着,观察着前后对手,随时准备以静制动,快速出手。

不过,他似乎发现了下坡的头猪隔着六七米呢,似乎不动了,死一样的眼神看着它。

姜子民小步走着,单手提枪,,目光冷峻犀利,他心里有底,这种头猪都是和山鬼斗过多少回,幸存下来的家伙。

平日里,没有山鬼的时候,头猪为了维护本群体利益,和别的野猪群也少不了死拼,不到最后关头不会进攻。

他更多的目光看在大耳朵那。

忽然间,大耳朵公猪进攻了,迂回着往前冲,这会丁凡有些傻眼了,眼前这个大巨物越来越近,有些不知所措了。

当“大耳朵”冲他跟前时,丁凡慌乱地抡起了匕首,冲着对方脖子上扎了下去。这一刀动作飞快,空中闪过一片寒光。

这一刻他听到了一阵野猪特有低沉的叫声,似乎察觉到了后面动静很大,猛地抬起脚来,冲着后面踹去。

他判断的倒是没错,一下子踹到头猪头上,脚上传来了巨大的冲击力。

他发现了,自己这一下子根本没扎中“大耳朵”任何部位,对方已经跳到石头上了,大大的嘴巴正朝他拱来。

几乎就在这时,姜子民冲到了跟前,抡起步枪,对准“大耳朵”脖子重重地打去,枪托子重击下,“大耳朵”身体扭动,偌大的猪头转了过来。

姜子民出奇的冷静,往旁边躲闪了下,抡起枪来,玩了个枪花,这也是个聚力的过程,对准“大耳朵”脖子刺去。

公猪这种种类,力量大得吓人,不过也有规律,一旦中了招并没有想象中的凶狠,往前挣扎了下,慢慢停止了前进。

伤口处的血呼哧一下子喷了出来!

姜子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走到跟前,一手拔枪,一手接了起来,放在嘴里大口地喝着,热乎乎的,似乎还有一种特殊的味道。

他熟悉这种味道,知道营养价值高飞,喝着也过瘾,有种征服感和山野里特有的快意。

明亮的月光下,他拄着枪飞,痛快地品着鲜血的味道,感觉真是好极了。

丁凡发现这家伙竟然这么野性,跳下了石头,朝着他走了过来,气喘吁吁地嘲讽了起来:“姓姜的,要不是抢了宋歌,你这两下子凑合事,当个朋友还行,算我欠你个人情。”

要不是刚才他差点丢了小命,姜子民断然不会出大招,大野猪都是他保护的动物,不过为了救人或者自救,只能这么干了。

姜子民看他的目光说不上气愤还是鄙视,冷冷地说:“以后进了山懂点规矩,少添乱。”

丁凡走到跟前,犹豫着伸出手来时,他一直盯着对方的眼睛,也伸了出去。

两人看样是要握手,是庆祝一起脱险,还是意味着这一局姜子民赢了,只有他们清楚。

可沈久远竟然莫名地担心起了姜子民:“小子,外面的人诡道,别大意了。”

在他看来,姜子民性格实在,有时候一根筋,面对丁凡这种狡猾的商人会吃大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