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试菜

很好。

林楠暗暗点头,她十分欣赏有眼色还勤劳的陈一喜。放手让这二人去收拾碗筷,她自己则去收拾包袱,她今天要去镇上,给江万两试菜。

她收拾完了一切,站在林落羽门口,正要敲门。

门却从里面打开了,林落羽穿戴整齐,墨色的发高束在头顶,剑眉修长,羽睫如墨。

好一个俊逸潇洒少年郎!

林楠心中暗叹。

“你找我?”

林楠抵唇轻咳一声,“呃……看你有没有时间跟我去趟镇里。”

林落羽一言不发,径自推着轮椅出了房间。直到他停在堂屋的门口,这才回道,“有时间。”

林楠连忙狗腿的去抬轮椅。

不要问她为什么积极,因为她有求于人……

她所学现代简体字,跟这个世界的用字有些许出入,她一般半蒙半猜能识个八九不离十,然而她今天想做的事情可出不得错,只好拜托小娇花的超强大脑了。

这人不单识字,还精通心算,再复杂的帐他只要看一眼,准能说出答案。

而算账,恰是林楠又一短板……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房门,陈一喜挽着袖子,双手还带着水,看到那男人风光霁月模样,暗暗戳戳咬牙齿。

娘的,都是假象!

她愤恨的揩了揩手上的水渍,转身就要走。

后脖领子突然被人揪了起来,李小胖那张大胖脸凑了上来。

“干嘛呢你。”

陈一喜浑身一激灵,她偷偷觑了觑男人神色,犹豫着说,“吃完饭出去……溜达?”

李小胖表示自己被气笑了,“行,跟我去馄饨摊溜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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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陈一喜惊恐的看向林落羽,她不过是手欠,想调戏一下路边的野花,没必要真的让她留下打工吧?

林落羽被林楠推着,神色恬淡,连一个眼神也未给她。

干了,进了黑店了。

林楠带着林落羽再一次到来福楼,老掌柜的远远看见二人,胡须抖了几抖,最后才挂上含蓄的笑,迎了上来。

“林姑娘来了,快请坐。”

林楠摇头,“不用了,我是来试新菜的,我师侄子可在?”

老掌柜僵硬了一下,犹豫说道,“东家……有事出门了。”

林楠点头,“他若不在就算了,带我去后厨。”

老掌柜有些犹豫,原本这每月两百两的银子,是他们的菜让人瞧出了漏洞,算是认栽了,所谓每月三道新菜,谁都没有放在心上,全当是个笑话。

林楠今日找来,让他十分意外。

只提供个后厨而已,总不至于有什么篓子可捅。相反,他若拒不提供厨房,反而给她寻衅的借口。

他略一思索,便笑着点头,“请姑娘随我来。”

林楠跟着掌柜进了后厨,她自带了山姜与野蒜还有野花椒。

她之所以选择头两道菜做鱼,是因为她试菜之时,发现这里的鱼都带着一股厚厚的腥气,定是还没有掌握去腥味儿的方法。

鱼肉鲜美,比猪肉质更嫩,若是料理得当,定然会十分受欢迎。

不消一会儿,两菜一甜品就做好端了出来。

除了两个整份,她另分出两小份,一份给林落羽,一份给老掌柜。

老掌柜被这香气吸引,有些意外,“这鱼汤只有鲜美,却没腥气,奇了。”

“老掌柜不妨下口尝上一尝。”林楠笑着开口。

老掌柜拧了拧眉毛,他原本是想等着林楠做了菜,就把她打发走,对她所谓的新菜并不上心,他们来福楼也是有招牌的,不入流的菜式是不会端上桌的。

可此时……

他沉吟片刻,开口道,“姑娘稍等,我们去请东家回来,试菜需要他亲自来。”

林楠点头,并不惊讶。

这来福楼的菜都是出自他手,来福楼宾客如云,他怎么可能离开,不过是不欢迎她二人,躲起来罢了。

她的目都在自家小娇花身上,看着他进食,像是在看一场现场版吃播。

恰巧这时有一个肥胖的客人经过,那人看着摆着的两份菜品,饶有兴趣,他“咦”了一声。

“这碗蛋羹有点意思。”

老掌柜连忙迎上前,“钱老板,许久未见您了,又去哪里发财了?”

那钱老板摆了摆手,并未多做寒暄,反而盯着那碗蛋羹,“老吴啊,有了好东西怎么也不想着我了呢?”

“这是新菜品,还未试过,不敢呈给您。”吴掌柜说道。

钱老板登时不乐意了,大胖胳膊一把呼噜开他,“别废话,赶紧给爷端过来。”

吴掌柜纠结着眉毛有些犹豫,这钱老板可说是来福酒楼的大金主,清水镇有钱的人家不少,然而像他这么爱吃,又不吝啬钱财的可不多。

整个来福酒楼跑堂的就每一个不喜欢他的,在他跟前伺候,总能拿到不菲的赏钱。

他想起这钱老板每年三节都是在这做席,言请手底下大掌柜们,这可是一个大活儿,他不敢得罪。

“行嘞,钱老板既然说出来了,小的不敢拒绝,只是您要是不合胃口赶紧吐出来,小的再改进。”吴掌柜连忙说道。

钱老板摆了摆手,“把那几个菜都端过来吧,爷今天就给你们试试菜。”

“哎哎哎。”

吴掌柜擦了一把汗,还好林楠分出一小份,不然东家想试菜都试不成。

林楠一直听着这边的动静,这钱老板肚子圆滚滚的,估计他自己从上往下看都看不见自己的脚脖子。

他虽然长相看起来粗俗,然而吃起来却极斯文。

小银勺挑起蛋羹,在唇舌间细细品味。

神情可以说得上是虔诚,林楠心想这是顶级吃货无疑了。

她倒是对他升起了一丝好感,毕竟是自己的厨艺受到认可。

那钱老板想来是爱吃甜食,吃完一整碗蛋羹,才看向一旁的鱼汤,他用荞麦饼沾了点梅子鱼腩,放在口中。

一双眼睛登时像灯泡一样亮了起来,然后又凑近鱼腩深深嗅了嗅,有点意外,他用筷子夹起一个圆溜溜的青梅,露出了然的神色。

他咬了一口鱼腩,咸香滑嫩,汁水满溢。

细细咀嚼完,又用荞麦饼蘸取汤汁,荞麦饼劲道弹牙,与鱼肉是完全不同的质感。

他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口鱼腩,一口荞麦饼,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