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My husband

吴清之大概睡了半个钟就醒了,他像一台精密的机器,按时按点的运作着。

迟榕把剥好的板栗仁捧给他,吴清之便笑起来,他好像总是爱对迟榕微微带笑。

吴清之还有工作要做,迟榕也不和他多聊,自己回书房找出了课本要温习。

吴清之看她可怜巴巴的样子,忽道:“迟榕,我想去你房里办公。”

迟榕一听,如临大敌道:“你这是要监督我做功课吗?”

吴清之失笑:“茶几小,挤不下。但这样也好,我教你做题。”

迟榕慌道:“我一个人没问题的!我、我就喜欢一个人写作业,这样静得下来。”

迟榕并不是乖,而是另有打算。

迟榕的功课只英语一门亮红灯,她要看的正是英语书。

迟榕本想蒙混过关,把作业随便选几个ABCD就草草了事的,谁知这吴清之竟然要亲自看她写作业,实在是抓住了她的七寸。

吴清之不让步,他的确想看看迟榕有些什么小招数,迟榕拗不过他,只得乖乖听话。

如今吴清之的书房已成了迟榕的闺房,吴清之进屋时还能闻见一股香味,那是一种淡淡的皂香和脂粉的甜香,奶呼呼的。

吴清之坐回自己的办公桌前,扫了一眼室内,忽见床头叠放着一件乳白色的丝绸衬裙。

他立刻咳了几声,速速翻开了公文。

迟榕搬了椅子坐在吴清之的左边,这样比较不容易影响吴清之写字。

她竖起课本,装出一副勤奋好学的模样,实则总在偷看吴清之。

吴清之专心办公的样子实在好看,一副金丝眼镜架在那高高挺挺的鼻梁上,显得他很优雅。

迟榕看一眼课本再看一眼吴清之,书上的生词一概不认。

迟榕学英文的态度差得一塌糊涂,于是作业也就跟着一塌糊涂。

作业册上留的内容是几道语法选择题,还有一道用生词写短作文的,迟榕题也不看,将选择题都选了C,算是写完了,作文就空在那。

迟榕撂了笔,本想离座去玩,却奈何吴清之在她身边守着,只得假模假样的装作很勤学。

吴清之看出她的不耐,于是拿过迟榕的课本翻了几页,当页的这篇课文讲的是洋人男孩Jack介绍他父亲的打扮,生词无外乎是新式男装和一些饰品的词汇。

迟榕想把书夺回去,吴清之不同她较劲,将书还给了迟榕,却忽又一下子抽过迟榕的作业簿来。

这下子迟榕急了,嚷嚷道:“你抢我东西,还给我还给我,你耍无赖!”

迟榕并不怕吴清之笑她英文很烂,毕竟她觉得英语差些不碍事,家里总有人能保她不学无术。

迟榕怕的是吴清之这般严谨之人要她认真作业,好好补功课,若是那样可就真要了她的命:“我不用你教我,也不用你给我改作业,反正我作业写成什么样又不关你的事!”

吴清之一边举高了作业一边看,十道选择题只蒙对了三道,甚至都不算是蒙出来的。

吴清之又好笑又好气,于是把作业本摊开,沉声道:“教妻子读书是丈夫的义务。”

“谁、谁和你是夫妻啦,别以为你和我回了趟家就可以蹬鼻子上脸了!”

迟榕被吴清之羞的不知道该从哪句话反击,于是很泄气的趴在桌上,最后摆出一副要杀要剐随你反正我就是不想学英语的赴死状:“吴先生,你到底有何指教。”

吴清之不与迟榕争辩,他是第一次被人作老师叫,对象又是迟榕,他倒觉得有趣,于是放下工作一字一句的教读起来,迟榕虽然似泥鳅一般赖着趴着,却很听话的跟着他一起读。

吴清之将课文给迟榕通了一遍,又讲解了语法和汉意,便让迟榕重新改选择题。

迟榕看了看题目,这次的确做的出来了。

吴清之讲的比学校里的洋先生细致,对她温柔又耐心,她一听就明白。

迟榕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吴清之教英文的确很有一套,于是哼哼唧唧的说:“那个什么……谢谢吴先生教我做题噢。”

吴清之见迟榕可爱,本想再逗逗她,但无奈公事缠身,只得作罢。

吴清之想起迟榕还有一道作文题未写,可他一扫钟表,时间不早了,眼看天色渐晚,公文还有大半,只能又执起钢笔来:“迟榕,我先办公,你作文写好拿给孟光改错。”

迟榕很乖的说:“那我快些写,写完正好吃饭。”

吴清之听了心中温暖,笑着点了点头,又伏案工作起来。

今日蒋孟光和蒋兴光要来同他们一起吃饭。眼看近了饭点,迟榕见吴清之还没有停笔的意思,就自己拿着作业簿出了书房。

蒋孟光此时正好传了饭,带着弟弟上楼来等吴清之,却被迟榕拦了个正着:“蒋先生,请问你可以帮我改改作文吗,吴清之还在办公,他让我找你。”

蒋兴光从哥哥身后冒出来,不可置信的说:“别人家的媳妇管家管账,帮夫君分忧,你倒好,你要我们夫家上上下下的人帮你批作业!”

迟榕最不同蒋兴光对付,想和他吵却又怕打扰到吴清之,最后只能对蒋孟光先道了谢,乖乖交过作业本,头也不回的去茶室烧开水去。

“你瞎说什么,惹小姑娘生气了都,你看不出人吴清和人家对上眼了吗,”迟榕一走,蒋孟光便骂起弟弟来,“我看你就是脑子不好使。”

蒋兴光不服气道:“对什么眼,她就是给吴清下了降头,又是臭豆腐又是改作业的,什么都惯着她!”

蒋孟光把作业本卷成纸筒,啪的一声敲在蒋兴光的脑门上:“你懂个屁,吴清闷骚得很,他就是喜欢人小姑娘娇气又别扭的样子,这是情趣,你懂个屁你懂。”

蒋孟光一边侃着,一边翻起作业来。

题目要求用suit、necktie等男士衣装词汇作短文,这并不难。

迟榕写的就很简单,译为:我的父亲经常穿西装,系领带,戴一块手表,他不抽烟,也无喷香水的习惯。

作文里并无单词和语法上的错误,蒋孟光看着,心中忽然横生一计,立刻让弟弟取了铅笔橡皮来。

只见蒋孟光将father一词擦去,又模仿着迟榕的笔迹填上了一个husband。

完了事,他拿着作业簿径直去了书房,往吴清之眼前一扔,啧啧道:“吴清啊,教人写作业写开心了,工作要做不完了吧?”

吴清之拿过迟榕的作业簿一看,却见作文里正写着“My husband”,这着实教他十分受用,连带着办公都更有精神了。

吴清之大笔一挥,洋洋洒洒的将一大摞公文改得飞快,最后险险的赶上了用晚。

“你看看,有了老婆,工作起来都跟打仗一样,生怕没能和小娇妻一起吃晚饭。”蒋孟光偷偷的说。

他们四人一起用了饭,迟榕中午吃得太多,晚饭便随便扒拉了几口。

待吴清之服了药,蒋孟光同他确定了探病的时间,大家便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