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蜉蝣(5)
从他出生到昨天,他做过的所有事加起来好像都没有今天多。
这个丫头对什么都兴致勃勃,哪怕是蹲在墙角看蚂蚁搬食物。
但不管做了多少事,夜还是不可阻止地到来了。
她挽着他的手从演木偶戏的园子里走出来,一脸大惊小怪地跟他讨论刚刚演的木偶戏有多精彩,说嫦娥为啥那么蠢,一个人在广寒宫有什么好,连热馄饨都吃不上。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能默默听她说。
走出戏园子门口时,她趁人不备,把戏班立在门口的牌子上扎的红绸子给扯了下来,塞进袖口里。
小镇又到了快入梦的时间,四周只有蛐蛐儿还在聒噪,今天不是十五,月亮只有一半,懒洋洋地挂在未散的暑热里。
她渐渐变得安静起来,行走的方向朝着湖边。
当波光微动的湖水远远出现在前方时,她才说:“我要回去啦。”
他怔了怔,脱口而出:“这附近并无人家啊。”
她噗嗤一笑:“谁告诉你我家在湖边的。你再陪我去做一件事吧。”
“你还想干啥?”几乎精疲力竭的他差点跳起来,“你不会让我陪你游泳吧?我不会!”
她拉住他的袖子往前拖:“去了就知道啦。”
很快,他们又站在了他们初相识的地方,湖岸边的泥地上还留着他躺出来的印子。
她拿出那块红绸子,盖到自己头上。
“我们拜个天地吧!”
一语既出,吓得他一屁股坐到地上。拜天地?那可是夫妻才能干的事儿啊!他认识她还不到一天,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连连摆手:“啥事都可以,这事不行!你是要嫁人的,怎么能跟我拜天地!”
“嫁给你不行吗?”她把红绸掀开一个角,撅着嘴看他。
“当然不行!”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戏弄,有些生气,转身就要走。
“站住!”她喊住他,“跟我拜天地,我给你毒药。”
他停住,回头:“说不定你根本不是药师,只是个疯丫头。”
“你答应还是不答应?”她跺脚,“连死都不怕,还怕跟我拜天地?我说过会给你药就一定会给你!”
他想走,又犹豫起来,万一她真有这样的药呢,可以迅速结束他一切苦难的药……
最终,他走回了她身边。
反正,也没有谁看见,她不说出去,是不会影响她嫁人的吧。
她开心地把红绸放下来,拉着他面对湖水跪下来,拖长了声音道:“一拜天地!”
他咬紧牙关,跟她一道拜了下去。
“二拜高堂……哎呀,没有高堂,就拜湖水吧。”她嘻嘻一笑,“二拜湖水!”
他拜下去,哭笑不得。
“夫妻对拜!”
两人面对面站好,躬身一拜。
“揭盖头揭盖头!”她迫不及待。
他暗自叹气,迟疑片刻,终是将那块红绸从她头上揭了下来。
月色湖光之下,她的面容比白天更端正了,眼睛里的幸福都快漫出来了。
他看着她的脸,有些入神。
“好高兴……”她微笑,像之前那样拽着他的胳膊摇晃着,“谢谢你。”
有那么一瞬间,他不忍心破坏她此刻的心境,准确说,是破坏他们两个人的心境。但是……
他深吸了口气,伸出手:“药!”
她笑着打开他的手:“制药需要时间,一年后你来这里找我。包你死得舒舒服服。”
“一年?”他瞪大眼睛。
“算快的了。”她耸耸肩,说着,她坐下来,拍拍身边的位置,“你也坐。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我再跟你讲个秘密吧。”
他将信将疑地挨着她坐下来:“什么秘密?”
她望着眼前的湖水:“这片湖水是有名字的,叫未晴湖,但它并没有什么名气,景色也平平,所以平日里少有人来。但是,我敢说未晴湖是世上最漂亮的湖。”
他左右环顾,这片湖水确实找不到任何亮点。
她伸出手:“握住我的手,闭上眼。”
他狐疑着照做。
她的手还是缠绕着那股奇异的力量,握住它就不想放开。
他闭上了眼,短暂的黑暗之后,星星点点的光逐片亮起,整个未晴湖清清楚楚出现在他没有睁开的眼里,不同的是,水波微澜的湖面上,漂浮着一片片萤火般的光,温柔旖旎,似是有人将整条银河搬来了这里,亦真亦幻,宛若仙境。
这就是她说的秘密?未晴湖是一个闭上眼睛才能看到它美貌的地方?好神奇……
“好看吧?”她的声音轻轻传来。
“好看!”他由衷道。
“嘻嘻,记住啊,一年后来找我。”
“你别骗我啊!”
“你累不累啊?”
“有点累。”
“那就睡会儿吧,别睁眼,未晴湖的景色不是谁都能看到的。所以你看,多活一天就能多看到好多东西吧!”
“哦。”
他闭着眼跟她交谈,越说越累,眼皮也重得想睁都睁不开。
迷迷糊糊中,她的歌声在回**——
河水清清弯又长,大姑娘水边浣衣裳,轻风卷过白云旁,飞鸟载来春花香,朝霞换夕阳,重逢是梦乡。
这一觉,睡得好舒服。
翌日清晨,他被飞过的鸟儿吵醒。
他揉着眼睛坐起来,身边空无一人,只有那块红绸子还捏在他手里,那个丫头……他慌忙站起来四下寻找,却一无所获。
他攥着红绸,呆站在晨曦里。
她连名字都还没跟自己说……
“你还是被她骗了。”桃夭同情地看着对面的郎老板。
郎老板叹了口气:“一年后我如约来未晴湖边找她,她没来。我不甘心,又等了一年,她还是没来。第三年,我依然没等到她。直到第四年,我站在未晴湖边,突然发现,我已经在这人世走过了四个年头,这四年里我为了等一颗可以舒服地结束我性命的毒药,反而有了盼头,我拼命压制自己的恐惧与消沉,努力让自己活下去,其间还是受过欺负,但也遇到过帮助,我渐渐发觉人世间的事并不绝对,比如并不是所有的饭馆老板都像我第一个老板那样。我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年,进了一间饭馆,在一个胖厨师手下做学徒,我的师父虽然人很胖脾气又不好,跟我赌骰子的时候还常常输了不认账,但他把他所有的本事认认真真地交给了我。”说着,他突然笑出来:“不止他的本事,他还把他的女儿也交给了我。我家里这个母夜叉呀,小姑娘那会儿就特别粗鲁残暴,又能吃又能打。为了给我缝一件过年时穿的衣裳,不会针线的她硬是找三姑六婆学了来,磕磕碰碰地熬了好多个夜,手指被针扎成了马蜂窝,新衣裳居然做得有模有样。原本我是不敢娶她的,我是狼人啊,虽然我也有人的面貌,但我怕哪一天我不小心露出狼的样子,吓死她就不好了。所以我想了很多借口拒绝她,可她哪里肯信。最终我扛不住了,把她约到一个僻静地,把我的身份一五一十告诉了她,甚至露出了我的狼头摆出凶恶的样子。唉……没想到这母夜叉只是眨了眨眼,问我,你要吃我么?我说当然不,我吃饭不吃人。然后她就松了口气,跳过来挽住我的胳膊,说我就算只有一半是人,她也不要跟我分开。”
桃夭嗤嗤地笑:“你夫人当年也真是想不开啊哈哈哈。”
“我说过我年轻时的人样不差的。”他哼了一声,“总之,日子就这样渐渐安定下来了。此一生我未曾大富大贵,却也儿孙满堂,无病无灾。”
“无病无灾……”桃夭挑眉,“那你又找我看什么病?”
“狼人一半是人,且我们跟人类的寿命相同,我已经九十岁了。”他咳嗽了几声,“这几个月来,我总有大限将至的预感,毕竟我还有妖的血统,你也知道妖的感觉往往是敏感而准确的。”
桃夭想了想,直言道:“要我替你延寿?或者让我解你心病?”
“这些年,我从没有放弃过寻找她。”他转过头,看着月色下的未晴湖,“可她就像从世上消失了一般。未晴湖上的银河,我也只见过那一次。我几乎将整个利亭镇的人家都打听了一遍,没有一户人家有这样一个女儿。我妖力又十分有限,可说就是个摆设,除了变出个狼头吓唬人,根本不能像别的大妖怪那般有通天彻地的本事。”他顿了顿,又道:“我将好吃馆建到未晴湖边,也是寄望有朝一日她一回来我就能看见她。时至今日,我怕我至死也等不到关于她的哪怕一丁点消息。这块心病,我自己治不了。”
桃夭沉默片刻,也望着这片湖水:“如果她是人类,只怕已经不在人世。”
“就算寻到她的埋骨处也好,我就想去她坟前拜一拜。再把这个交还给她。”说着,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块颜色如初的红绸子。
“她当年跟你拜天地时戴过的那块?”桃夭看着那块红绸。
“嗯。”
“给我瞅瞅。”
她握着那块已有几十年历史的绸子,光滑温柔的触感依然如少女的双手一般。
绸子上,还留着一丝只有她才能感受到的气息——那是一点点淡得不能再淡的妖气。
她闭上眼睛,“看”向未晴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