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残肢的主人

肉体只要接触,那灵魂必不会相融。

——佚名

“欸~哟~喂~局长你就给我调回来呗~~~”我才推开门就听见卢东鬼哭狼嚎。

每个周一,卢东都要来这么一嗓子,已平他调职之苦。

卢东,原刑警大队支队长,因为个人作风调往民事派出所,从处理刑事案件,一线拼搏厮杀,转为处理民事案件,招猫逗狗劝架。

每个礼拜一调休就来局长办公室闹腾,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表示自己已经是个人,想再回来。

要不是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呢。连以雷厉风行闻名的局长都拿卢东没办法。

那厢局长正头疼,这厢见我推门递交案件材料。他双眼一亮,仿佛看到了救兵。

“来来来,你有什么问题找刑警队队长去!”话音刚落,局长急匆匆地冲出了门。

……好家伙,师父这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精神即使当了局长也依旧不放弃不抛弃啊。

卢东幽怨的眼神落在我的身上,让我实实在在打了个寒战,刚想缩回门外开溜,结果被卢东一把拉住。

“诶诶诶,程队你别跑啊!咱好好商量!”

警笛声呼啸而过,这次我们的目的地是南宏市偏远的小乡村,莲山乡。

据报案人所述,他来天坑采笋,结果发现后山坡竹林里散落着不明残肢,吓得他当场报警。

我微微皱眉,问:“报案人有将现场进行保护吗?”

说完我自己都笑了,莲山乡向来落后,相比现场已经被破坏得不成样子了。

开车的小宋回道:“报告队长,现场并未被完全保护,现在那里已经聚集了四五百个村民了!”

好家伙,四五百个!想到这个数字,我不禁扶额。

太头疼了,这么久普法工作白做了。

到达现场后,我注意到此处土壤湿润,有雨迹,又是一阵头痛。

竹林幽深,一不留神就容易迷失方向,或者被刚冒出的竹笋尖扎破脚底。

同样冒尖的还有四支尖端带淡红色血迹的肉色“笋芽”。

受害人的四肢原本被埋在土里,昨夜雨水太大,将松软的泥土冲刷带走,才露出断肢。

总之先拉起黄色警戒线,等法医来查验肢体。

我蹲下仔细观察这堆残肢,细瘦纤长,像是一个女人的四肢。

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为三至四天。

由于未在附近寻找到残尸的头颅,无法判断其身份。

现场未发现大量血迹,判断此处并非第一案发现场。

“也可能是莲山大雨之后,水土带着血迹流失。”跟过来的卢东反驳我。

我指出,如果是第一案发现场,按照这种碎尸程度,附近土壤应呈现大面积暗红色,可是附近土壤颜色并无异样。

天坑四处封闭,呈凹状,附近村民种满竹子,一不留神就容易迷失方向,想必是熟人作案,所以对附近地形很熟悉。

主要地面湿润,又遭村民二次破坏,已经提取不到太多有用的线索了。

想到法医科的那位看到现场又要骂骂咧咧说我们刑警办事不力,太阳穴开始突突的跳。

骂归骂,法医的验尸报告还是得交。

死者,女,约二十岁出头,身高168。经痕检,大腿内侧有被处理过的痕迹,仍有少量精斑残存。

四肢明显被斧头类锐器砍断,无生命反应,是死后分尸,且死亡时间应为6号(大前天)深夜,抛尸时间为隔日凌晨。

我立马让手下调出了最近南宏市失踪人口,女性,二十岁上下,身高168。

结果调出近百人口。

卢东被这个结果惊得目瞪口呆,他不可置信地指着屏幕说:“南宏最近竟然丢了这么多人?”

我一时无语。我看你也挺丢人的。

南宏市人口构成复杂,还有不少私下**交走私,那样的流动人口更难调查统计。

卢东大小也算个老刑警了,怎么还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死者明显有过**行为,由于主躯干还未发现,没法判断其真实身份。

11号凌晨,卢东管辖的崎山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说在城乡结合部公路旁的水渠里发现一具女尸。

不疑有他,我赶紧去找卢东会合。

这次卢东方面做好了现场保护措施,早早拉起了警戒线,但现场仍有不少围观群众亲眼目睹女尸。

她是被装在一个黄色饲料袋中泡在水里,被一个捡破烂的发现的。

打开饲料袋的时候,一阵恶臭迅速钻入每个人的鼻腔。她已经没了四肢,衣不蔽体,只是用一床红被面裹着身体。

女尸面部已经高度腐烂,看不出原本的面貌,有些地方甚至被驱虫啃咬得露出森森白骨。

四下已经有围观群众受不了这刺激,蹲到路边大吐特吐起来。

“嚯!这恐怕得死了一个月吧!”卢东捂着鼻子,惊呼道。

这是这个女尸最奇怪的地方,身上尸斑的颜色竟然呈现不同的颜色,有一道明显的分界线横贯于前胸至后背。

而脸部高度腐烂,甚至长出了蛆虫。

会是解剖室里断肢的主人吗?我心底不由自主地发问。

具体的还要等法医的尸检报告出来才能得知,在此之前做的猜测都是空中楼阁。

所以回归现实,像这种案情比较恶劣的情况下,如果刑警大队无法在一个礼拜内勘破,舆论会毫不留情地把我们淹没。

很快尸检报告出来了,死者为女性,身高169,二十岁上下。

内**有撕裂痕迹,无生命迹象,属于先奸后杀,但凶手很谨慎,没有留下任何体液。

“那之前那个残肢上的精斑是故意抹上去的?”我不解地发问。

有些凶手或处于脱罪,或处于恶趣味,才会在受害人身上留下一些精液。

法医科美女苏琪丝毫没有被我打断的窘迫,不慌不忙地朝我微微一笑,继续汇报:

“你们发现的这具女尸,和‘9.7’碎尸的四肢不相符。”

“根据痕检科对女尸面部蛆虫和主躯干尸斑分析,死者被杀已有三周左右。”

什么?这难道是另一起凶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