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才女,我们是全能的

云青瑶打量皇帝。

他四十上下,剑眉入鬓五官明朗深邃,通身是不怒自威的气派。总的来说,皇帝是一位帅气逼人的中年男人。

反观贤王和宁王倒不像他,不晓得昭王像不像。如果昭王像皇帝,那还真是个美男子。

不过,传闻昭王貌丑如鬼魅,应该是不像了。

可怜哦,虽是高贵的皇子,可却又如此不幸。

云青瑶看向昭王,投去一道同情的目光。昭王啊,虽说我不以貌取人,可我确实不想盲婚哑嫁,咱们好聚好散,千万不要翻脸动武,弄的大家难堪。

昭王感受到了她的眼神——同情?

“开始吧!”皇帝携了皇后的手,让她坐自己身侧。

参赛的二十二位贵女们,多数人准备的很充足,尤其是春光这样大众的题。

但这比赛还有一个难度在于,这样六尺高四尺宽的竖屏,如果只写诗,就会很空,所以,还要配上相衬的画作。

大家三两交耳,还有随侍的婢女帮忙磨墨挤倒颜料,非常热闹。

唯独云青瑶,她没有婢女更没有同伴,孤零零站在竖屏前沉思。

这在外人看来,她脸上的表情写着两个大字——不会!

本来嘛!那位蔡妈妈教她厨艺和射箭,难道还教她写诗?

药谷是厉害,可也不可能有这么全才的婆子吧?

众人又开始期待云青瑶出丑了。

云青瑶正在骂珠圆玉润:“笨死了,就在我工作台最下面的抽屉里,红色封皮的。”

“找到了找到了。”珠圆玉润从抽屉钻出来,喘着粗气举着一本书,“古诗词八百首。”

云青瑶满意地笑了。

“她居然笑了!”叶渊一直关注云青瑶,因为不想她丢昭王的脸,“这小丫头吓傻了吗?要不,咱们给她递个小抄吧?她会不会写字啊?”

“不会!”对面,宁王讥讽道,“她连自己名字都不会。”

叶渊心道:完蛋,小抄都没法递!

昭王望着她,她如老僧入定,倒不知她是胸有成竹的从容,还是毫无头绪的茫然。

其他二十一台的竖屏都已有了内容,贵女们自小受的教育,各个琴棋书画鼎鼎才女,就算诗句没有那么出色,可也能用画作和漂亮的字来弥补。

有的龙飞凤舞、有的是端正的小楷,有的清冷孤傲、有的花团锦簇,总之各有千秋。

唯独,云青瑶还是白屏。

“那是谁?”皇帝注意到云青瑶,“瞧着眼生,哪家的小姑娘?”

皇后还没说话,蔡贵妃娇笑着道:“是云府的二小姐云青瑶。”

皇帝惊到几近失态:“云青瑶?”六天后要和昭王成亲的云青瑶?

他记得是个从小脑子不好的孩子啊。

“是她呢,皇上。”蔡贵妃道,“云二小姐好本事,刚才已经夺得两项第一了。”

皇帝听完蔡贵妃的复述,又是连连惊讶,他余光看向昭王,心情复杂。

他不喜昭王这个儿子,因为他出生的那天,天气阴沉连降暴雨,江南淹了六个州府,偏巧他还有病,不能见光。

这么多年,他都不知道这个儿子长什么样子。

朝中的结论,昭王是不祥人。

给他赐婚云青瑶,纯粹是想让云丰嫁一个女儿给昭王,好对贤王略有牵制。倒不是他不喜欢贤王,而是因为他还身强体壮,不想被能干的儿子和外戚架空皇权。

可没有想到,那个傻子云青瑶,不但不傻,还颇有些才华?

如果是这样,那对眼下的局面,是好还是坏?

皇帝神情有一点复杂。

“怎么还不下笔?”皇帝看着空空如也的竖屏,奇怪地问道。

皇后终于抢到话了,道:“听说,她不认识字!”

限时半个时辰,连作诗带作画,但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半的时间了,她再不动手,就算作出诗,她也来不及作出漂亮的画,得到第一。

“可惜了。”皇帝漫不经心地道。

全场忙碌着,众人闲来的眸光都讥讽地去看云青瑶。

“刚才多得意,现在就有多尴尬!”安乐郡主道,“等我写完,请她来念吧。”

云青雪笑着道:“她又不认识字,玷污您的画作。”

安乐郡主和云青雪咯咯笑着。

最后一刻钟,有人开始举手交卷,有人道:“云青瑶,你交白卷也不错,毕竟这烟沙也是极珍贵漂亮的。”

“对的,她不写也对,免得糟蹋了这上等的烟沙。”

就在所有人笃定的神情中,云青瑶拿起了笔,调出浩渺灰,落在纯白烟沙上、再上浅粉、清灰、浓绿、颜色堆叠像是小儿涂鸦,乱七八糟。

居然开始画了,大家都好奇地看着她。

“她画的什么?”叶渊问道。

宁王嗤笑:“她能画?她画的狗屁!”

此话刚落,众眸之下就见云青瑶将狼毫换小羊毫,开始不疾不徐地细线勾勒,本来错综杂乱的颜色,在她的线条下有了生命鲜活起来。

最后一笔落下,一副山野春日景跃然纸上。

粉色的是枝头桃花、浩渺的是散开的雾、清灰的是那秀丽的屋舍,微黑的居然是一条逐蝶的狗。

落下的树叶仿佛能让风送来桃花的香气,狗吠也在耳畔,这样一副景,伴着春光洒向了每一个人。

如沐春风,满身舒泰,不过如此。

有人惊叹,道:“这画作好细腻啊,少见的佳作。”

“确实好,很有功力。”

“画的好有什么用?”有人语气酸溜溜,嫉妒地道,“咱们是在比诗,不是比画。”

“闭嘴,云青瑶开始题诗了。”

就见云青瑶手执狼毫,挥墨而上,落笔果断锐利洒脱,这样侠气的书法,虽不敢拍案赞它空前绝后,可绝非寻常能见得。

皇帝爱字画,一时看的痴了,沉醉其中拍桌喊道:“好字!”

周围纵然不服气的,也不得不承认,这字有风骨,苍劲却不落俗套,单一个好,已不能概括。

“看她的诗!”一个有眼力的小公公,走过去跟着读了起来。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小太监声音清亮,将一首诗读得行云流水恰到好处。

“乱花渐欲迷人眼,好一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皇帝忘了这是个比赛,大声喊道,“来人,来人!将这诗誊抄,送去各个府邸,朕要和所有爱卿一起欣赏这绝妙佳作!”

“再将这屏风打理好,摆在朕的御书房,午朝时,朕要和他们一起讨论这幅画!”

“妙,妙啊!”

皇帝满意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