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参开花

这人参泡在酒里几年了,以前李哲父亲没事还喝两口,到后来就一直没喝了。人参按理说泡烂了才正常,怎么会又发出新芽来?发出新芽,意味着人参还活着?真见鬼!

以前李哲也看过一些人参泡酒后发芽开花的新闻,一直觉得很扯,没想到自己如今也碰到这样的怪事!

本来就想试验下白瓷瓶能不能净化酒水的,却没想到附赠了这意外的结果。

“昨晚用它盛放的水浇玫瑰花,玫瑰花异变了。现在弄活了人参,似乎也不稀奇。”

捏着下巴想了半天,李哲也不再大惊小怪,白瓷瓶带给他的震撼太多,他都快麻木了。

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李哲摸出一看,发现是大学同宿舍的哥们钱胖子打来的。

“喂,李哲,在干嘛呢?还在家吗?”对方的大嗓门让李哲不由自主的挪开耳朵。

“我还能干什么,在家种地啊,可没法像你,在国企单位悠闲的工作。”李哲额头上带着黑线。

钱栋有些尴尬的讪笑:“哈哈,哈哈……”

“怎么突然想起给我打电话,有事么?”

“有事。”钱胖子连忙应声,“今天不是双休吗,闲着无聊想找你玩玩。”

李哲鄙夷道:“你不会是又惦记我家的野鸡野兔吧,都没几只了,最近我爸都没去山里下笼子。”

这该死的胖子,以前每次来,家里的野味都会少上很多,吃不了还兜着走,简直是没谁了。

看了下时间,已经快十一点了,胖子要来,应该中午能到。

“你来吧,正好赶上饭点。”

“哎呦,好好,我们现在就出发,哈哈!”

钱胖子大喜过望,说完就挂了电话,这让李哲摸不着头脑,难道有其他人也一起来?

将几只关在院子铁笼中的野鸡、野兔什么的给拎了出来,忙了一个多小时,李哲搞定了几个菜,山里人吃野味讲究原汁原味,对手艺倒也没多大要求。

再次回到屋里,李哲有些麻木的发现,就这么一会,酒罐中的人参又有了变化。

上面抽出的新芽长成了嫩绿的叶片,甚至结出几枚小巧的红色人参果实!

人参还是白白胖胖的,却不像之前那么臃肿,也不像野人参那么干瘪皱巴,体型似乎也大了一圈。

这变化让李哲大喜,将酒罐提到院子太阳底下研究,顺便让里面的人参晒晒太阳。

扫到了旁边一株枯死的文竹,他心中一动,“泡在酒里,哪有种在土地强。”

接着,他跑到厨房拿了双筷子,将白瓷瓶和人参都从酒罐里夹了出来。

种人参李哲没什么经验,直接拔走花盆里枯死的文竹,然后像是种花一样,将人参栽了进去。

刚起身拍拍手,门中响起一阵油门的咆哮声,李哲嘀咕应该是钱胖子到了,走出门口迎接。

他没发现,此时被拴在铁链上、无比哀怨的大黄像是嗅到了空气中的什么,一双狗眼登时绿油油的,盯着花盆旁的酒罐……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不远处一辆改装的越野车停了下来,车上有几道人影。

钱胖子最先从车上跳了下来,大笑着给了这里一个熊抱:“哈哈,好久不见,甚是想念啊。”

李哲翻了翻白眼,刚想回一句‘想念你姐姐’,却扫到一位穿白色吊带、牛仔短裙的女孩从越野车上来,顿时脸都黑了:“你搞毛啊,她怎么来了。”

胖子也显得有点不好意思,抓了抓脑袋:“我也不知道啊,本来只是打算和班长一起来的,谁知道班长把他们也叫来了。”

女孩下车后,看了看周围环境,脸上露出的淡淡嘲讽神色,李哲越发恼怒,狠狠地瞪了一眼钱栋:“之后找你算账。”

这女孩叫杜燕,是李哲大学时的前女友,后来找了机会一脚蹬了李哲,和富二代孟琦搞到了一起。

孟琦自然也跟来了,跳下车,炫耀似的甩动着车钥匙,一脸趾高气昂的打量着四周:“哎呀,真是羡慕这山里的田园生活啊,多好,多安静,跑十里地都见不到人影,除了树,就是鸟。哪像市区晚上都灯红酒绿喧嚣吵死人,要不是我不得不继承老爸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这里隐居也不错……”

“什么田园生活,不就是种地嘛?无聊死了,我还是更喜欢到巴黎、东京那样的地方购物!”

杜燕上前挽着孟琦的胳膊,语气带着鄙夷的说道。

孟琦笑的阴阳怪气:“你别这么说吧,你看,李哲的肤色都越来越健康了,可都是种地的功劳啊,哈哈!”

你妈卖批!

李哲在心中破口大骂,这家伙真是无时无刻不在装逼,老子都离开魔都回家务农了,还专门找上门来嘲讽自己!

钱胖子在一旁也尴尬极了,于是对着一直在车里没动静的朱珊大喊:“朱大班长,磨蹭什么呀,还不快下来见见老同学!你和李哲在大学里不是同一个社团的搭档吗?”

朱珊翻了翻白眼,将背包往肩上一甩,跳下了车,似乎有些怨气的斜了李哲一眼:“什么搭档,当初离校的时候连个手机号都不留,我可不敢高攀。”

说完还冷哼了一声,让李哲头皮发麻。

不过也就才几个月没见,朱珊已经比在学校时俏丽多了,棕黄齐肩短发,白衬衫,格子裙,漆皮鞋,搭配的精致养眼,身材显得婀娜有致……

对胖子投之以杀人目光,这该死的家伙总给自己找麻烦,连这小妞都来了,今天估计是别想好过了。

“咦,这是什么气味?酒吗,怎么这么香?”

一股浓烈的酒香从院子里飘出,钱胖子首先闻到了,当即嚷嚷起来。

一提到酒,孟琦也来了精神,他家就是搞酒品生意的,虽然是小公司,但酒业是大市场,随便一个小作坊都能赚个不错身价,从小耳濡目染,他对自己的鉴酒能力很自信。

微微**了下鼻子,随即眼睛一亮,点头道:“真是好酒啊,李哲你够大方啊,舍得拿这么好的酒来招呼我们!”

又闭着眼睛陶醉一般闻了闻,他十分笃定的说:“这是年份非常高的茅台珍藏啊,比较烈的那种,这玩意可不便宜,上千块都买不到……”

看他一脸专家气质的信誓旦旦,李哲一阵无语。

要不是知道这是自己家酒罐里装的农家自酿散酒,几块钱一斤的那种,还差一点就相信了这装逼货。

“哎呀,李哲,以前你跟我说过,山里多么好玩,我看也不怎么样嘛……”

杜燕还想开口奚落李哲几句,一旁朱珊却冷声开口道:“好了,别吵吵了,饿死了!李哲,你都弄了什么好吃的东西!”

“对对,赶紧给钱大爷我摆出来!”

听到吃,钱栋就开始两眼冒光,抹口水了,“上次吃的野鸭,野兔都有吧,还有那什么松茸鲜汤,一般只能在高级酒店里才有啊!不过,最美味的还是那只山老鼠,扒了皮烤着吃,滋味倍棒!”

“唔~”杜燕听到这话,顿时脸色煞白,差点吐出来,“太恶心了,农村竟然吃老鼠!”

其实胖子口中的山鼠,是一种深山野岭的老鼠,因肚子是纯白色的毛,也叫白肚鼠。

它和家鼠田鼠有很大的不同,常年都是生活在山上,远离人类居所,依靠野生的草籽、薯根类、小昆虫、等食物为生,比较干净,所以很容易为人们所接受成为一道美味。

现在野生山鼠资源被捕杀的越来越少,养殖也不容易,因此价格越来越高,快要赶得上竹鼠了。

不过,李哲也懒得跟这个时刻想秀优越感的女人解释。

进了门,酒香更浓烈了,弥漫整个小院。

李哲心中奇怪,下意识朝刚才放酒罐的地方看去:“……”

原来此刻大黄狗拖着链子,正把舌头伸到酒罐里,呱嗒呱嗒的喝着酒!

李哲额头上都冒出了黑线,一条狗你学啥子不好,竟然学喝酒!

孟琦还在滔滔不绝的吹嘘,“哈哈,这酒绝对是陈酿精品,没想到在农村也能找到这样的好酒,李哲你为了迎接我们,可没少费心啊,等下次,我也送两瓶我家公司里的至尊款酒水给你!白酒,洋酒,都不是事……”

杜燕抱着孟琦的胳膊撒娇,“哎呀,待会你可不能喝多了,还得开车呢,上次你酒驾闯红灯,幸好伯父和警察局局长是好朋友呢……”

钱胖子也发现了不对劲,指着大黄狗跟见了鬼一样,其他人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一条大黄狗正喝着什么,而每一次舔食后,都有浓烈的酒香扩散开来。

正在吹嘘的孟琦戛然而止,张大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杜燕还没意识过来,奇怪的问孟琦:“一条土狗有什么好看的,比你养的黑背差远了,这狗难看死了。”

发现能装逼的机会到了,李哲也不放过,随意的一挥手:“都愣着干嘛?走啊。我家这狗就这毛病,喜欢喝茅台,饭前不喝一罐都不吃饭,不用理它,我们去吃饭!”

“……”

孟琦感觉脸都火辣辣的,难道自己闻错了?一条土狗竟然喝精品茅台?这尼玛是农村吗,土豪都没这么养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