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3章 我服!彻底服了!
杨安全说的很详细,但过程并不复杂。
简单来说,就是杨安全之前作为热心证人,跟报案人金秀英一起去了附近的派出所报警。
金秀英到了派出所后,立刻按照曹志强给出的计划,去了后先不说事儿,先放声大哭,再在警察的安慰中,哭哭啼啼的把曹志强设计好的台词都背了出来。
什么曹志强刚被人当街抢了一万块,还因为团伙老大执法立威的关系,被人用刀割喉,此时正重伤住院,生命垂危。
除此之外,金秀英还把曹志强跟她老大魏大军的关系,以及她跟魏大军等人的关系,全都按照计划中的设计,一股脑说了出来,还解释了下,为何魏大军要执行家法,为何要抢了曹志强钱之后,还要割对方的喉。
整个过程中,她一直是哭着说,而且还浑身发抖,表现的很害怕,很难过,很懊悔之类。
反正吧,曹志强之前设计的剧本内容,属于她的戏份台词,她基本都说了出来,没什么遗漏跟错误,甚至还有些不少个人发挥。
比如浑身发抖,捶桌子揪头发,这些曹志强就没说,但金秀英却做到了,效果很好。
要不是杨安全早知道这些,单纯只看金秀英当时的表现,尤其是看她那情绪激动的样子,是绝对不会怀疑她那些话的内容的。
金秀英哭着把这些情况一说,加上有杨安全这个热心群众在旁佐证,立刻就引起了警方的重视。
得嘞,又一个大案要案啊!
保护人民群众的时候到了!
此时的警察还是比较负责的,权力也特别大。
再说这事儿情况比较复杂,性质又比较恶劣,说的很紧急,是刚发生的事情,所以立刻惊动了所长,进而惊动了更上面的局长。
因为有金秀英这个局内人提供情报,又有杨安全这个热心群众提供作证,说的那么惊心动魄,尤其是时间很紧迫。
所以说,他们那个野战军侦察兵出身的所长立刻当机立断,在电话请示完上级之后,立刻决定兵分两路,即刻出动。
一路是精兵强将,由赵所长亲自带领,全部荷枪实弹,与金秀英一起,在对方的引导之下,立刻乘车前去魏大军的老巢,即刻去抓捕魏大军一伙人。
啥?逮捕证?先抓人再说,那玩意儿回来再写。
另外一路则是这两名警察,在杨安全的带领下来医院,跟曹志强这个受害人,再次详细询问一下案情,确保没有疏漏。
杨安全带人过来后,自然是先去找吴医生,在吴医生那里问过曹志强的病情,再由医生带着过来。
整个过程中,杨安全严格遵守曹志强的告诫,少说话,不做个人评论,只说那些“看到的跟听到的”内容,千万别加戏。
说白了,就是要他演好自己,务必要把他自己,打造成一个跟此事无关,只是适逢其会,但热心帮忙,见义勇为的好群众。
只有这样,他的证词才可信。
换言之,报案是局内人金秀英的事儿。
杨安全的定位,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第三方证人。
也正因为这样,杨安全可以更加自由,领着警察过来后,能再回来,不必跟去派出所了。
而金秀英则不同,她是局内人,属于整个事件的参与者跟见证者,她就不能轻易回来了。
这都在曹志强的意料之内,至少目前来看,并没有脱出他预想的容错范围之内。
“都说完了?”曹志强手摸下巴问,“没有什么补充的了?”
杨安全想了想:“没有了,我看到的听到的,还有我自己说的做的,我都说出来了,没其他的了。”
“很好。”曹志强笑了笑,“你做的不错,有前途!”
“那个,老板。”杨安全忽然问,“这样真没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曹志强反问。
“就是,就是我们一起栽赃魏大军那伙人,还联手骗警察啊。”杨安全道。
曹志强笑了:“你担心的有点晚了吧?之前怎么不担心?”
杨安全叹口气:“之前,之前我也没想太多,只觉得你说的对,魏大军那伙人,不会轻易放过你的,一旦知道你有钱了,肯定会一次次的来找你,所以你先下手为强,我觉得没什么。
不过,直到做完了这些,我才感觉有些后怕。
我就怕,就怕警察知道了咱们的所作所为,把咱抓起来可咋办?”
“老杨啊,这你不用担心。”曹志强笑道,“首先,你不要把警察过于神话,他们是人,不是神,没那么全知全能。
不要以为电影电视里演的,就跟现实中一样。
再一个,这事儿只要你我跟金秀英这仨人统一口径,就绝不会有问题。
因为这件事的关键,不在于我们三人串通演戏,而是在于那一万块钱!
只要魏大军拿了我那一万块,警察再搜到那笔钱后,魏大军如果解释不清,为何我的那一万块钱在他手里,解释不清为何有人举报他,也解释不清我为何承认被他抢劫了,那他就逃不脱干系,怎么洗也洗不白!
那可是一万块,不是十块八块,属于数目特别巨大的重大犯罪。
这么多钱,他怎么来的?解释不清楚,我们这里有口供一致,那当然就是先按他抢劫算。
这年头,一般人想要栽赃,也拿不出一万块吧?
更何况,在这个案子里,警察如果能在最快时间人赃并获,及时抓捕人犯,追回我被抢的财物,这属于表现良好,派出所上下那都是有功的。
我估计,办案的那些人,都得最少有个嘉奖什么的,以后评职称什么的,都是亮眼的履历。
所以你看啊老杨,在这件事上,如果办了魏大军一伙人,我们,警察,甚至还有那个吴医生,大家都有好处。
相反,如果给魏大军那伙人翻案,要证明他们无罪,证明这一切都是我们栽赃陷害……
呵呵,先不说这里面的困难有多少,就说真的让这事儿翻案了,结果会如何?”
杨安全皱了皱眉,然后下意识的摇摇头:“不知道。”
曹志强叹口气:“你想啊,要真的魏大军这事儿翻案了,那我们固然难逃干系,收了我钱的吴医生也逃不脱干系。
除此之外,那个先斩后奏,不走完正规程序,就亲自带队抓人的赵所长,还有其他相关的办案人员,有一个算一个,他们都得跟着受处分!
这种情况下,别说魏大军背后没啥通天背景,就算有,为了自己的前途,大家也得把这事儿给办死了!
再者说,在这个事情上,魏大军想翻案,想喊冤,证据呢?
总不能他们自己空口无凭吧?
别忘了,魏大军他们都没正式工作,属于社会闲散人员,本就不受人待见。
他们看着逍遥自在又不差钱,实际上就是最没地位的一群人,谁都不介意踩死他们。
在没大人物撑腰的情况下,谁会闲的蛋疼,去吃力不讨好的给他们翻案?
这不光是跟我们不对付,这是跟全体办案警员不对付啊!
所以啊,这个事儿,我只是起个头,之后的事情嘛,自有别人替我们去做。
就像我说的那样,办死魏大军那伙人,大家都有好处,而且还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名利双收,荣光无限。
可站在魏大军那伙人的立场上呢,就要遭受所有人的打压,什么好处都没有。
因此,就算我这个栽赃的计策太过简单,证据也不够充分,但因为好处太多,加上魏大军的身份在那摆着,所以大概率会成功。
重新给魏大军翻案的成本太高了,这种成本,想必一个派出所的警察是不乐意的,更高的警局也不会乐意干,不说别的,一个办案不利,就会让警方颜面无光。
更何况,我的计划虽然不敢说天衣无缝,但也照顾到了方方面面。
就算警察重新梳理案情,可只要我们口供一致,咬定不变,他们也没证据证明我们说谎了。
毕竟当时你也在场,应该知道,现场当时只有我们几个人,没其他人证,更没什么视频佐证。
而魏大军那伙人都是一伙的,他们的话不足采信。
反倒是你,你在表面看来,跟我以及金秀英都不认识,是我临时找的三轮师傅,属于第三方人士,你的证词当然可信。
再就是那一万块,正常人的理解,都不会认为,我会那么轻松的把一万块钱交给魏大军,只因为什么钱放我这不安全这种可笑的理由。
更何况,我之前还故意做了个小套。
我当时跟魏大军说,我这笔钱是走私电视赚的,不安全,所以要给魏大军拿着。
魏大军不把这话跟警察说也就罢了,他一旦这么说了,那警察铁定认定他撒谎。
原因很简单,警察肯定会调查我的钱财来源,到时候就会知道,我的钱来路很正,都是稿费,根本不是什么走私电视。
只要警方认定魏大军撒谎,那一步错,步步错,他以及他那群小兄弟所说的全部内容,就都不可信了。
而只要警方不信魏大军他们的口供,就会认定魏大军有罪,认定魏大军在负隅顽抗,是在抗拒狡辩。
所谓抗拒从严,魏大军一旦说那笔钱是我走私赚的,那他们想要证明自己清白,就更难了。”
说到这,曹志强叹了口气:“说白了,我整个计划的基础,就是我国如今的司法体系不健全,还是属于实际中的有罪推定。
这种情况下,除非……不,没有除非,这种话不能说。
总而言之,你就安心吧,我都不担心,你担心个毛啊。”
杨安全沉默了一下,然后也跟着叹口气:“老板,我真服了你了,你确实跟他不一样。”
“哦?”曹志强一愣,“你说的他是指谁?”
“周长利。”杨安全道。
“周长利?”曹志强眨眨眼,“谁啊?”
杨安全微微一笑:“是,他的名字很多人不知道,那外号你应该听说过吧,他是小混蛋。”
曹志强再次一眨眼:“小混蛋?哦,莫非是,你之前说的那个小混蛋?曾经的北平顽主头儿,后来被一群人捅死那个?”
“是。”杨安全点点头。
“你还真跟过小混蛋?”曹志强讶异道,“我还以为你是吹牛呢。”
杨安全自嘲的一笑:“是啊,现在在街上混的人,到处都有人说,曾经跟过小混蛋,曾经如何如何风光,如何如何厉害,也难怪你不信。
也是,北平玩街面儿的,就他最出名,旗号最响亮嘛。
不过,真正跟过小混蛋的人,现在基本都不会继续混街面了,也不会动不动说跟过小混蛋。
因为只有跟过他,尤其是知道他怎么死的人,才知道继续混街面没前途,早晚死路一条。
所以,像我这种当初跟过小混蛋的人,如今早就不混街面了,都在做正经事。”
曹志强点点头:“有道理,曾经沧海难为水嘛。
不过,你说我跟小混蛋不一样,是指哪儿不一样?”
杨安全微微一笑:“哪儿都不一样。
小混蛋实际上就是个莽夫,只是比别人更狠,敢下死手而已,但其实根本没什么脑子。
你不一样,你虽然也是混过的,可你会动脑子,而且特别会算,连警察都被你算死了。
可以这么说,小混蛋是自己拿刀杀人,自己冲杀在前,看似英勇,其实是傻逼。
而你,你是杀人不用刀,不用自己动手,让别人替你动手,你隐身幕后,稳坐钓鱼台,坐看风云起。
到时候,这面子里子你都吃了,交了一群厉害的朋友,大家还都念你好。
而被你算计的人呢,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呢,就被你给算死了,而且毫无还手之力。
谁高谁低,高下立判!”
说到这,杨安全深吸一口气,一脸严肃的对曹志强竖起大拇指:
“所以说,老板,你是这个!
我服!彻底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