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俏和尚

春宜没再让追风藏在暗处,她现在需要一个人来保护她的后背,再说追风对这里的地形并不熟悉,她担心他悄无声息被掳走。

就像温瑾一样。

越往上走,春宜心里越觉得奇怪,这里的布置和那个村子如出一辙,就连春联上的字都一模一样。

“主子,有点邪门。”追风忍不住说。他之前一年的话都没今天说得多。

这就是暗卫对危险的警觉。

春宜点了点头默不作声,听着耳边的风声,竟然有点八卦阵的影子。

她没有学过,只是之前在李洹的书架上偶然看过一本关于伏羲八卦阵的书籍。

伏羲氏八卦阵是由太极图像衍生出来的一个更精妙的阵法,书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八卦阵不但会迷人心智,就连风劲都会发生变化。

她闭上眼,感受着风的走动,猛然睁眼,将手中的长剑挽了一个剑花,长剑的剑光刺破了夜的黑暗,直直刺入某一处。

蓦然间,周围的景物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看着脚边的悬崖,春宜激起一身冷汗,往后退了两步。

不对。

她反应过来,周围太安静了,她怎么会连追风的呼吸声都听不见。

再一转身,追风倒在地上,而他之前站的位置站着一个和尚。

和尚拿着一把长剑,穿着一身黑袍。

“女施主好功夫,贫僧长见识了。”

春宜明明穿着男装,他却一眼看出。

她打量着他,正如他也打量着她一样。

她第一次见到这么妖冶的人,不分性别的妖冶,那一双桃花眼像是精怪的眼眸。哪怕没有头发,也不影响他给人的感觉。

和谢聿长得太像了。

“听说女施主瞧上了清渠寺中的瞎眼和尚,贫僧可比他长得好看,要不施主看看我?我就不信你两眼空空。”

他说话间逼近春宜,忽然感觉到一股力量扯向自己,他头也没回地往地上刺了一剑,春宜用力一撞。

为了护住她,他不小心刺偏了。

追风青筋暴起,那一剑虽然没有刺在要害上,但也足以要人半条命,他的血止不住地往外流。

春宜扬起手中的剑刺向和尚,他的身影像鬼魅一样四处游动,把她戏耍了个遍。

“招式不错,就是力度差了很多,看来蓝城瘟疫后没有好好调养身体。”

“这把剑不够好,配不上公主殿下,该换了。”

“武功不错,就是心性还要再练一练。”他时不时评价道,还教她怎么刺得更好。

第一百招时,他叹了口气,伸手就擒住了她的手,将她的剑扔下悬崖,这样的破铜烂铁就该扔了。

他随手抓了把黄沙往她面前一扬,她瞬间没有了意识。

和尚小心翼翼抱起她,再看向地上失血晕厥过去的追风。

“算了,贫僧今日得了宝贝,心情不错,就留你一命吧。”

他避开周围的枝桠,抱着春宜逐渐远去。

追风拼尽全力睁开眼,伤口还在流血,他吃力地撕下一块布紧紧缠在腹部,杵着剑爬起来。

刚站稳,一个踉跄又跪在地上,这个身体像是有万斤重。

他吃下随身携带的救命药,强逼着自己站起来。

往山下去。

往另一个山头去。

春宜再次睁开眼时,差点没被眼前的场景逗得笑出声。

这和当初在云梦时待的地窖一模一样,就连身边的人都一模一样。

温瑾睡在地上,嘴唇泛着白色,干燥得起了一层皮。

应该是被掳走之后就滴水未进。

“温瑾,醒醒。”她试图唤醒身边的人,结果毫无动静。

她从袖口里翻出一把很小的刀,解开自己手上的死结。

不知道是哪个好心人,绑她的时候贴心地在手和绳子中间垫上一层锦布,一点都不疼。

不知为何,她脑海里闪出那个光头和尚的影子。

她站起身来,从地窖口望上看,只能看见小小的一片天。

回到温瑾身边,她从随身带的荷包中拿出一粒药丸,苍不留说这是解百毒的药丸,她放了一颗在身上救命。

没想到居然是给温瑾用了。

温瑾醒来之前,她暗自下定决心,下次再也不和他出来了,没啥好事。

这叫什么?

人菜瘾还大。

温瑾醒来的时候,头疼欲裂,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身边的人说:“等你回京城以后,跟着那群新兵一起训练吧。”

“我觉得你比他们还需要训练,因为你真的……”

“太菜了。”

春宜说完后心气顺了一半,开始琢磨怎么能够安全出去,留下温瑾一人懵得说不出话。

他试图挣脱手,发现自己被绑着,他这是又被掳走了?

一时间他自己也说不出话。

“我上去看看,绳子我就不给你解了,我怕你乱走不安全。”

春宜说完后借着楼梯的力,轻松登上顶,等看清外面的模样时,她开始怀疑是不是八卦阵法还没有被解开。

这里处于山上,却有一大片平地,一座座房屋井然有序,每一家前面都有一块小菜地,屋檐上挂着腊肉。

男耕女织,每一个人脸上都挂着满足的笑容。

春宜却感受不到他们的快乐,因为男耕女织中“织女”的角色,就是京城被掳走的姑娘们。

她们勤勤恳恳地干着活,看向身边的男人时,眼里只有爱意和依赖。

有一个姑娘看见她,惊喜地跑过来。

春宜认识她,这是御史大夫家的千金,以品行贤淑出名,她们曾在宴会上熟识,她二月就要和宰相家的长子成亲了。

“公主,你是来参加我和阿良的婚礼吗?”她问出口的语气听起来那么期待,就像他们相爱了很久。

春宜拍了拍她的手,不说话,转身看向她说的那个阿良,居然是个六十岁的老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