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执牛耳者

接下来的工作就变得很简单了,等雨过天晴直接去接收俘虏就好。

胜负已分的情况下,吕布甚至没等到刘勋的降书就直接摆庆功宴了。

庆功宴的规模一般是有讲究的,胜仗过后,校尉以上和直接参与作战的部曲是一等宴,都尉下、屯长摆二等宴,其余人视军功贡献程度参与三等宴。

这一回,因为林墨的设计,破敌两万的战斗真正参战的仅千人骑兵而已,堪称是有史以来的庆功宴里最少人参加的。

不过吕布很大度,声称因林墨之计,将士们憋了劲也没机会使,这规格要变上一变,一等宴规格不动,其余人皆按二等宴进行庆功,这是变相的让他们都记林墨的好。

“允文,直到昨日掘开河堤大水把刘勋营寨冲了我才反应过来,干的漂亮啊,先前是我愚昧了,这杯就算向你赔罪了!”

中军大帐的宴席上,魏越一手抱着酒坛一手拿着酒碗来到了林墨面前,大咧咧笑道:“说实话,我从来没想过原来打仗还可以这么算计人心,不愧是温侯佳婿啊。”

林墨端起酒碗站了起来,没等他开口,臧霸和孙观几人也涌了过来,“姑爷好本领,深通兵法,令我等大开眼界啊,今日借着你的庆功酒,敬你一杯,往后但有军令,我等不敢有疑!”

我还年轻,以后还要靠你们多多指导,这是谦虚的说法。

林墨当然没想着要在他们面前掷地有声的大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的话,但今日确实是个敲打立威的机会。

随着地盘的扩张,自己以后是迟早要独当一面的,没点手腕还真是未必压制的下这群人。

要论装逼,亮子的逼格还是挺高的,当即决定学上一番:“深通兵法不敢言,可兵者有可见之兵,亦有不可见之兵。

可见之兵者,荷戟之戈、肉身之士;不可见之兵者,日月星辰、风云水火、山川之灵气,万物万象均可为兵。

此番借这不可见之兵以破刘勋,却还谈不上深通二字。”

可见之兵,这是他们所能理解的。

而这不可见之兵,却是初次听闻,日月星辰,风云水火……

这番言论闻所未闻,细品之下又觉得这不就是林墨所运用的呀。

当真是高深莫测啊。

几人面带肃色,眼神中流露出敬仰、钦佩。

想不到温侯武艺天下无双,找了个女婿偏偏是谋略惊人,如此一文一武,当真难逢敌手。

人呐,就是这样,当你成功了,你说什么都是对的。

几人一饮而尽后,吕布从帅椅上站起,走了过来,一手压着林墨的肩头,郑重其事道:

“允文于我非今日之功,若无他辅佐,我退不得曹军,进不了寿春,同时他还是玲儿的如意郎君,我的乘龙快婿,今后我军执牛耳者,还望你们记住我的话。”

“末将等自当遵从。”

俯瞰大局、算计人心,吕布或许是个外行,可论在这军营里怎么给林墨立威,他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的。

几人回座后,一直默不作声的高顺终于缓步迎了上来,他拿着的是茶杯,举在林墨面前,“允文,我生平仅服一人,便是在战场上出入万军丛中来去自如的温侯;现在看来,你算是第二个,以茶代酒,敬你。”

高顺一直不服林墨的点就在于两次冲阵折损了骑兵却没能将收益最大化,那些骑兵死的太不值得了。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一切的布局,让整个军队少死了多少人?

他刘勋再弱也是两万军啊,想突破不死个两三千人办得到?

可以说,林墨一计救了几千弟兄的命,冲这一点,他就服气了。

吕布笑着点头,补充道:“这话是真的,他连文远都不服。”

高顺一直是林墨穿越前最喜欢的武将之一。

忠心,会带兵,不喝酒,军纪严明,这任何的一条都足够让一名武将深受人主喜爱了,更何况他一人兼四样。

他也收起刚才的嬉戏,肃色道:“岳丈大人时常跟我说起,高将军带兵有方,为大军陷阵断后,濮阳大战的时候,若非将军拼死挡住追兵,只恐大军危矣。”

面瘫的高顺少见的嘴角上扬,点了点头,眼神中对林墨的欣赏丝毫不掩饰,旋即将茶杯一饮而尽。

这一夜,中军帐处,除了高顺,都是被抬着回去的。

林墨醉的一塌糊涂。

两日后,终于收到了刘勋的降书。

在林墨的提醒下,吕布在刘勋的面前并没有显得趾高气扬,反倒是拿出了一副相逢恨晚的态度拉着他进帐喝酒。

甚至还毕恭毕敬的表示,打你真不是我个人的想法,没法子啊,朝廷有圣旨说你附和袁术称帝,是逆党,其实我怎么会不知道你刘太守是个仁德君子呢。

这倒是把刘勋给整懵了,不都说边陲流民不懂礼节吗,怎么打了胜仗像是在求和一样,当即也很上道的表示早就想亲眼一度威震十八路诸侯的人中吕布了。

二人喝到了深夜才让人搀扶着刘勋下去休息。

“用得着这样对他吗?”吕布觉得刚才说的话还是太肉麻了,想想觉得不舒服。

“岳丈大人不是一直都好奇为什么别人更愿意投奔曹操和刘备吗?”

林墨笑着说道:“除了他们的名声显赫外,面上功夫也是一流的。你今日如此厚待于刘勋,他麾下的两万军就会想啊,温侯能这般善待刘太守就能这般善待我们,值得我们拼命。”

吕布挑了挑眉,这倒是自己没想到的。

过去招降俘虏的时候,有时候会担心降而不服,只能弃之不用,用刘勋来做戏给他们看,高明啊。

“当然了,最重要的,是要给刘晔看,给天下人看。”

“刘晔……”

吕布目光凝聚看着他:“刘勋的幕僚?”

他可不是幕僚这么简单呀,林墨干笑了两声,道:“刘备自诩中山靖王之后,当今圣上皇叔,就令天下士人侧目。岳丈大人可知刘晔是何人,他可是光武帝之后,论起地位比刘备尊贵多了。”

还有这种事,吕布挑了挑剑眉,顿时就来了兴致。

各路诸侯招揽士人的时候,能做到哪个程度主要看两个方面,第一是影响力,比如荀彧在颍川就算是颇有影响力的人物;第二是才华,这一点大多是听说回来的。

刘晔拥有着光武之后的金字招牌,那是很吃香的,吕布清楚,把他握在手里,就等同于为吕字大纛镀上了金边。

得他一人,相当于得了朝廷的金牌令箭。

“那我陪刘勋作甚,应该去陪刘晔啊。”吕布有些焦躁。

“那倒不必,子敬已经去了。”

林墨抬手挡住了要出帐的吕布,从容道:“他与刘晔是故友,把握会更大一些的。”

闻言,吕布总算是长舒了一口气。

这么看来,自己今晚陪刘勋其实有一半是为了拉拢刘晔了,直接去见他,反而给人一种目的性太强的观感。

允文的安排还是妥当的。

“若是子敬不成,我就算是亲自上门去请,也要把他请出山来。”

吕布流露出事不成不罢休的坚定,“今九江在手,庐江亦得,可袁术未亡,扬州世家豪族都在观望,太需要一个可以凝聚人心的人站出来了。”

林墨很赞同吕布的看法。

得刘晔一人,就等同于等到了半数淮南地域的世家子弟的支持。

当然,他也算是颇有谋略之人,但跟郭嘉、荀攸、徐庶这些级别的比,还是有点差距的。

至少,相比于他的才华而言,林墨确实也更看重他光武之后的影响力。

吕布麾下,太缺一个像他这样可以扛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