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不气盛还叫霸王枪么?
鼎香楼是保定府最好的酒楼,做驴肉的手艺天下一绝,不亚于御厨。
最为关键的是,鼎香楼很懂得为顾客考虑,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吃法。
富豪贵客有暖阁包厢,寻常客商有八仙桌子,就算是街头苦力来了,也能花几文钱,买一碗驴杂碎汤。
混江湖的,则喜欢买二斤五香酱驴肉,四五张大饼,再来一斤老白干。
沈炼虽然身在官家,实际上也是跑江湖的,风里来雨里去,最喜欢鼎香楼的大饼卷驴肉,还有驴肉锅贴。
只不过沈炼喝的酒不是白干,而是左诗最新酿制的清溪流泉。
左诗不仅是沈炼的贴身丫鬟,还是沈炼的助手,如果不是特别危险特别紧急的案子,沈炼都会带上左诗。
一方面有人聊天解闷,另一方面则是不必处理那些繁琐小事,甚至给朝廷的奏折,也可以让左诗帮忙写。
左诗为沈炼斟了一杯酒,看向大厅左侧的墙角,问道:“公子,这就是传说中的霸王枪?真是威武霸气。”
左侧靠墙的三张桌子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缀着鲜花,摆放着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铁枪。
枪尖虽利,线条却纤秀柔和,有一种既狂野凶悍又精致秀雅的美感。
霸王枪。
江湖中最霸道的武器之一。
西楚霸王项羽传下霸王枪法,虽然仅有一十三招,但刚猛凌厉,练到极处无坚不摧,千军辟易,所向披靡。
可惜江湖纷纷扰扰,有几人能有西楚霸王的神力?有几人能有纵横天下的勇决?有几人能体会枪法之精意?
没有无敌的心性,没有破釜沉舟视死如归的勇气,就是下九流的武功。
如果能体会霸王真意,就能把简简单单的枪法,变为当世顶尖的绝学。
这可不是什么易学难精,而是要么就学会了,要么就学废了,从秦末至今千余年,能用霸王枪的寥寥无几。
当今江湖,能用霸王枪的,唯有大王镖局总镖头王万武,可惜王万武被偷袭刺杀,他的女儿还差几分火候。
沈炼笑道:“你的性子太柔和,不适合用枪,就算练枪,也应该是梨花枪之类的功夫,霸王枪不适合你。”
左诗当然是会武功的,不过左诗修行的是玄门正宗心法,强身健体,凝神静气,不求杀敌,但求自保。
霸王枪,那是天方夜谭!
说话功夫,一群江湖人呼啦啦的进入鼎香楼,拿刀带剑,穿金戴金,面目倨傲,出手阔绰,说话咋咋呼呼。
“这就是传说中的霸王枪?”
“肯定是,除了霸王枪,什么枪有这么长、这么重、这么凶煞?”
“没见识了吧,霸王枪或许是最长最重的枪,但要说凶煞,还是六扇门沈二爷的孤问枪,那家伙简直……”
“简直什么?”
“简直是判官手中的生死笔,就那么轻轻一划,就能够勾魂夺魄。”
“慎言,慎言,这话若是传到沈二爷耳中,你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我听说沈二爷脾气怪异,命格也有些古怪,走到哪都会死人,当心沈二爷听到这话,到你们家过年!”
“滚犊子,盼我点好行不行?”
“你这王八蛋好不好,坏不坏,老子才不在乎,我只想吃饱喝足,然后看霸王枪和金枪徐的双枪决斗。”
金枪徐是保定府的枪法高手,手中长枪是黄金混合精铁铸成,能够如同灵蛇般随意弯曲,枪法诡异莫测。
武学之道,以力克繁,变化莫测的蛇枪,刚好被霸王枪克制,再加上霸王枪偌大威名,没人觉得金枪徐会赢。
左诗小声问道:“公子,你觉得这一战谁会赢?金枪徐有机会么?”
沈炼道:“有机会,但他应该把握不住那个机会,不过他能活下来。”
“为什么?”
“因为来了个管闲事的。”
沈炼说的管闲事的人,当然不是在说自己,沈炼是捕快,这是职责,既是职责所在,怎么能说是管闲事呢?
沈炼说的是丁喜。
丁喜不愧是知足常乐的人,刚刚劫镖失败,立刻就能调整好心态。
他似乎什么也不在乎。
无所谓成败,无所谓输赢,无所谓浮沉,无所谓金银珠宝,无所谓荣华富贵,无所谓生死寿夭,全都无所谓。
小马就不是如此,小马别的事情可以全不在乎,但打架必须挥出拳头。
就算敌人武功比他高十倍百倍,就算能一掌拍死他,他也会挥拳反击。
所以丁喜能修成超然外物,不萦于心的武功,小马能修成连他自己也不理解的,莫名其妙就能取胜的拳头。
或许功力比他们浑厚,或许招数比他们精妙,甚至握住了他们的脉门,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但下一秒他们就可能用不可思议的办法反败为胜。
江湖中这种高手不算多,最有名的莫过于楚留香、陆小凤。
小马的名声或许不是很大,但他那双拳头,就算邓定侯也会头疼。
决斗的时间是明天下午。
金枪徐又开心,又失落。
开心在于王万武已死,挑战者是他的女儿,他觉得自己有九成胜算。
失落在于他为此感到开心,说明他内心对王万武很恐惧,也让金枪徐明白自己已经老了,没有年轻时的豪气。
王大小姐则全不在意。
她现在就像是破釜沉舟的项羽,不管前方是什么样的对手,除了持枪发起冲锋,以命搏命,没有别的选择。
在超越极限的压力下,王大小姐对于霸王枪有了更深的领悟,她的心绪似乎穿越千年时空,到了巨鹿战场。
不是大开大合,所向披靡。
而是心如止水,热血沸腾。
这就是霸王枪么?
这就是父亲出手时的感受么?
……
阳光灿烂。
霸王枪在阳光下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篱下开满了鲜花,云雀和黄鹂在树梢间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是生命怒放的季节,在这种热烈的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但死亡总是无法避免。
决斗同样也是无法避免。
王大小姐为何要与金枪徐决斗?
没有人知道。
就连金枪徐也不知道。
决斗需要理由么?
决斗什么时候需要理由?
决斗只需要时间地点和武者。
未时三刻,王大小姐持枪而来。
她是个很美的女人。
有些女人就像精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王大小姐却绝非如此,她就像是六月天的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又像花木兰、梁红玉,充满勃勃英气。
霸王枪王大小姐!
看着王大小姐的英姿,左诗忽然觉得有几分羡慕,好似看到了风四娘,又像是十三娘、水芙蓉、程小蝶。
“公子,她好威风!”
“步伐稳健,心如止水,她比传闻中厉害一些,至少有王万武八成火候,金枪徐的胜算,不超过两成。”
沈炼双目微眯,认真看了两眼,便看透王大小姐的虚实。
邓定侯已经送完了镖,此时也在此地观战,好奇的问道:“这位王大小姐年轻气盛,这岂不是破绽?”
沈炼反问道:“不气盛还叫霸王枪么?不气盛还是西楚霸王么?不气盛敢带着三万人冲五十六万么?”
少年热血,一往无前。
没有勇往直前的劲头,没有奋勇冲锋的勇气,那算什么霸王枪?
“这我就放心了,为了给自家晚辈涨气势,我去赌场押了一注。”
“很好,很好,很好!”
“沈捕头也下注了?”
“这倒没有,我是来抓赌的!”
邓定侯:o((⊙﹏⊙))o
现在跑路还来得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