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登基礼物,仙人离去
自从樱一刀秒了“河伯”以后,人们对她的战斗力有了更直观的感受,毕竟“河伯”是圣殿级的崩坏兽,还是水中生物,姬麟的圣痕一天不觉醒,目前的人类对它就几乎没有任何处理办法。
姬麟对樱也更加敬畏了,她暗自决定,只要樱不在梧桐的身边,她绝对不会与梧桐单独见面,避免樱事后误会。
姬麟对樱的误解很深啊。
梧桐一直在考虑赏赐姬麟何物,讲道理,梧桐没有任何义务帮助姬麟,他完全可以不帮,梧桐之所以想帮她,只是因为喜欢这个小姑娘,仅此而已。
梧桐考虑了很久,最后他决定,送给姬麟一袋野生玉米粒。
玉米粒就当作未来庆贺姬麟即位的礼物吧。
别小看玉米粒,梧桐甚至都对自己的这个决定产生过顾虑。会不会因为这袋玉米粒把人类的发展进程推动的太快了呢?不用怀疑,肯定会。
玉米在这个时代属于神物。玉米原是在明朝嘉靖年间从美洲传到神州的,玉米这种农作物最早出现于美洲地区。
相比起水稻和小麦这两种粮食作物,玉米的种植难度更低,对于土壤以及气候的要求都不算太严格,而且它的产量也是非常可观的,在这个时代,玉米的产量大概是小麦与水稻的几倍。
除此之外,玉米的营养价值也非常高。
正因为如此,玉米的出现,会令很多人饿不死,甚至可以吃饱饭。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就是说,当神州的人们能吃饱了,他们就有精力可能开始搞事了。
梧桐都不确定,因为玉米的出现,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怎样的影响。
神州与撒哈拉以南非洲、美洲和澳洲这三者是不一样的,神州有文化、有文明,所以吃饱了可能就爱搞事。而那三个地方是没有几千年历史文明的,更没有诞生文明,没有成熟的文字,石器发展到极致也没有发明出青铜器。
非洲虽然在人的印象中是贫穷的代表,但这个地方食物丰富,缺少竞争,土地面积本来就比较广,如果当地的人肯种植的话,利用这些作物也足以让不少人摆脱贫困,但非洲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劳动,大多数人脑子里面想的都是依赖自然资源生存,因为非洲人可以不劳而获,所以不思进取。
美洲与非洲同理,气候适宜,资源过于丰富,但一直停留在原始社会,一直没有形成一个高度集权统一的强大帝国,最后甚至还沦为了欧洲人的殖民地。
澳洲不止有以上的原因,还因为无法与外界交流,澳洲是隔绝在一块单独陆地上,没有文化交流这个文明的基本条件。
而两河流域、印度河流域以及黄河流域却与它们不同,这些地方气候变化较大,需要通过艰苦劳动才能生存下去,所以才慢慢形成了智慧和文明。
梧桐手中的玉米粒便是他苏醒后,从美洲路过的时候顺手带过来的。
不止玉米,梧桐还带来了辣椒,辣椒也是明末时传入神州的。
梧桐这个人非常喜欢吃辣,他知道这个时期神州是没有辣椒的,所以他带回了很多,还在家里种植了不少。
土豆番薯他没有带回来,毕竟梧桐当时与樱急着赶路,土豆和番薯是长在地底下的,他不是农学家,认不出外部枝叶。等哪天梧桐想吃了,让麟去趟南美,把它们带回来,麟应该认得。
由于玉米的出现,梧桐已经可以预见到,关于他未来的神话故事了:姬麟于20岁即位,为庆贺人文初祖的诞生,苍玄和梧桐从天界而来,伏羲传授姬麟八卦,赠予姬麟轩辕剑;东皇太一为姬麟带来了仙界种子,其名为玉米。姬麟非常重视玉米,下令让人种植,玉米成熟后,产量巨大,姬麟喜极而泣。由于玉米的出现,解决了当时人们食物短缺的困难境遇。
想到这里,梧桐对他未来的神话故事充满了期待。
梧桐不准备现在就把玉米交给姬麟。第一,他身上没带,玉米粒在家呢,他不可能下趟山还带着玉米粒。第二,他想先自己种几批,等确定能种植了再交给姬麟。玉米的种植难度是低,但万一水土不服呢?
午后,梧桐等人混了一顿饭,便与姬麟告辞了,他们在这里呆的确实有些久了。而且那只“河伯”的尸体还要进行处理,这里人太多,梧桐要把妖兽的尸体运回去,否则散逸的崩坏能可能会把人感染成为死士。
现在那具尸体旁,麒还在守着,不让人们靠近。
姬麟的眼神有些幽怨,她不止没薅到羊毛,反而被梧桐把苍玄与丹朱拐了回去。而且,她这些天的宴会可消耗了不少物资,这要是什么都没得到,那不血亏?她即位后也别叫姬轩辕了,改名叫血亏小族长算了。
姬麟有些犹豫,她在考虑要不要现在卖个萌,讨点东西。但她又不敢,樱在一旁呢,万一樱把她卖萌的行为当成了勾引,那怎么办?终于,为了族人,她鼓起了勇气,准备卖个萌,讨要点东西。
就在她准备卖萌求物的时候,梧桐这只老妖精无情的打断了她,梧桐当然看出了姬麟的小心思,别扭的姬麟令他心情愉快,这不比看她卖萌有意思?
梧桐笑道:“你不用装可爱来讨好我,我现在不会赠予你任何东西,我想给予你的东西,会在你当上族长后给你,你会满意的。”
“仙人会赠吾何物?”姬麟听后期待道,姬麟一点都不怕仙人骗她,这可是仙人的承诺,怎么可能骗人?丹朱曾说过,品行不高洁之人,成不了仙。
姬麟不知道,丹朱这句话其实是忽悠她的,丹朱是为了夸自己品行高洁。
梧桐用犹大把崩坏兽的尸体捆了起来,让它飞在了空中,背对着姬麟说道:“你这么多天筹办宴会消耗了不少食物,我会赠予你一样农作物,有了它,你的族人以后便能吃饱饭。”
一旁的少典还没来得及惊叹夸赞仙人的手段,就听到了梧桐的话,少典差点想原地卸任族长。
但少典犹豫了,他倒不是舍不得族长这个位置,他是怕现在卸任了,会显得自己的吃相太难看,他怕惹到仙人不高兴。
仙人的品德高尚,他已经误会仙人一次了,仙人为此还受了苦,可不能再惹他不高兴。
“算了,还是等到姬麟20岁吧,不差这几年,不能因为心急从而产生意外,希望仙人的承诺不是骗我们的。这样也好,这几年还能再磨练一下姬麟,毕竟,连仙人都看好她……我的眼光果然很好,我就觉得姬麟比连山强,不亏是我孩子。”少典暗自想道,他为自己的慧眼识珠感到骄傲,他故意忽略了,连山也是他儿子,并且比他做的还好,果然,老父亲都一个样,有女便忘了儿,特别是那个女儿还可爱、出色。
秋高气爽,夕阳拨开了连日阴云,似乎为人类带来了希望。
萧萧远树疏林外,一半秋山带夕阳。
落日余晖下,犹大拖着妖兽的尸体漂浮在梧桐的一旁,跟着梧桐移动,梧桐仍然头也不回的向远方离去,樱亦步亦趋的伴随在他的身边。
苍玄、丹朱、麒、麟都很不舍,走在最后,一步三回头。
尤其是麒,她最伤心,马上就要离开她唯一的“知己”了。
少典、姬麟在原地目送他们离去,似乎这些仙人,与他们是两个世界的。
几十年后,当姬麟已经白发苍苍之时,这些仙人还会对她好吗?还会记得她吗?
姬麟希望仙人记得此时自己最漂亮的时刻,最美丽的年华。
不过,记不得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