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夜路走多了
美美一觉到天亮,额,不对,天还没亮,还要一个时辰才日出呢。
林彻眼睛睁开,一咕噜就爬了起来,穿衣洗漱。
如今铃娘已经习惯林彻的早起了,自家郎君也说了不需要她起来服侍,所以她这十天来每天都是心安理得睡到自然醒。
哈,郎君还没丫鬟的命好。
等林彻出得院门,一个高大的身影已经等在那里了,宁小七来林府半个多月了,每天陪着锻炼,陪着吃饭吃肉,这身体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健壮起来,原本就很高的个子,似乎又拔高了一点。
林彻望着宁小七高高的头顶,有些许惆怅,其实包括他自己,大家都没发觉,林彻比十天前高了那么一节,大概有一寸那么多。
两人也不搭话,宁小七叉了个手就算见礼了,然后一起默默的走出了林府西侧门,门房老头不用吩咐,已经习惯的早早把门锁打开了,然后躺回自己的躺椅上继续眯眼。
出了府门,林彻吞下一颗药丸,仰起头呼吸着清凉的空气,待腹中生气一股暖意之后,便开始向着西山跑动起来。
宁小七等林彻一动,便默契的跟着跑起来,两人渐渐越跑越快,仿佛黑夜中的两头猎豹。
大长腿就是大长腿,虽然说林彻已经跑的很快了,连虎子都追不上他了,可和宁小七比起来,吃亏在人小腿短,依然被宁小七甩开一丈多远。
而且宁小七还有闲暇时不时回头打望一下林彻,调整一下自己的速度,毕竟自己的主要职责是护卫林彻的安全,今天只有自己一个人,就更要加倍的注意观察。
两人一溜风的跑到半山腰,这里有一片林子,要穿林而过才能继续上山。
忽然,跑在前头的宁小七停下了脚步,神色肃然地望向前面黑沉沉的林子里。
林彻似乎也感觉到一丝不对劲,停在宁小七身侧,注视着透出一种古怪气息的林子。
“阿郎,有杀气,小心了,不知道是猛兽还是恶人。”
宁小七一边谨慎的戒备着,把背上锏囊里的双锏抽到了手里,一边叮嘱林彻。
“哦,这就是杀气啊。”
这是林彻前世今生第一次感到杀气,难怪会觉得古怪。
杀气说起来很玄,其实,当你被猛兽盯着的时候,身体自然会感到一种微妙的气氛。
当然,这个猛兽不包括动物园里的。
真是夜路走多了终遇鬼!
这十余日来,早晚都要来西山练功,这里可没少经过,不曾想今日却遇到危险了。
转身就跑?
那就是把后背交出去了,等于完全放弃了防备。
正当两人提起全部精神,和林子里的未知危险对峙的时候,先是几发利器破空的声音入耳,然后便感觉到有东西飞向自己。
林彻不暇思索,身型一矮,迅速缩到宁小七身后,同时,宁小七手中双锏挥动。
“叮”,“啪…”一锏正中一只飞矢的箭头,把它弹开,一锏扫中一矢的箭杆,把它打断掉在地上。
“笃笃”两声,两只飞矢插在了林彻原位的稍后一点地上,呵,要是林彻不躲,应该就要插到他脑袋或者胸口了,好厉害的准头。
“呛!”
宁小七双锏一交,一声金鸣,“哪里来了无胆匪类,藏头露尾,连个面目都不敢露么!?”
林彻依然躲在宁小七的护翼之下,小心防备,不给林中之人可乘之机,同时也注意着其他方向,以防万一。
这特么还真是有人埋伏!
恐怕这些人已经盘算多日了,对自己的出行规律都摸清楚了,便在这片必经的林子里布下杀机,幸亏宁小七对危险的嗅觉灵敏,不然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哈呵嘿嘿……”
没多久,林中传出一阵夜枭般的刺耳笑声,“传闻,林府郎君可是能引雷唤电,我等不得不小心从事啊,哈哈…如今看这小娃儿鹌鹑一样躲在母鸡翅膀之下,这传闻还真是信不得啊,哈哈哈,兄弟们,亮个像,给咱林郎君见个礼,莫让人说我等山野之人不懂礼数,哦哈哈哈……”
反派果然话多,林彻腹诽着,便看到林子跳出一个黑衣人,一个光头在微亮的星光下,显得有些凶神恶煞。
接着次第走出五个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身影列在光头身侧,一溜黑衣黑裤紧身装束,呵呵,还真有夜行衣这么回事啊。
“你们想要什么?”
林彻看不清这些人的样貌,天色还太暗,但觉得他们没有上来就开打,可能有什么条件吧,但奇怪的是为何刚才又直接下杀手呢?
还是说,反派真有那奇怪的嗜好,做坏事之前要先讲一番自己的人生信条之类的?
“要什么?本来是要你得命的,现在看你这副怂样,似乎也不一定有那个必要,或许,你可以用什么来换你得小命呢。”
光头咧着嘴,参差不起的牙齿在星光下很是瘆人。
“要钱么?我家有很多钱啊,给你钱好不好啊,你杀我个小孩子有什么用啊,有钱多好啊,买吃的买玩的。可好了。”
林彻决定无耻的做回一个孩子,至于对面信不信,装了再说。
“唔呵呵哈…好啊,我的林大郎君,你能给多少呢?”
光头似乎一点都不着急做坏事的样子,还有心情在这和一个小娃子逗趣。
“很多很多啊,山那么多,你跟我回家拿呀,能拿多少都可以呀。”
林彻继续无耻着,他的目的倒不是拖延,那没什么卵用,又没人知道他遇到了危险,他只是想趁机观察一下周围,顺便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机会。
“大兄,莫和这小子啰嗦,把这个大个子解决了,把这小子一绑先离开这里再说,这里离林府太近了,别出什么意外。”
光头边上一个又矮又瘦的男人说话了,看不清相貌,林彻听他声音,觉得这人一定长得很丑。
“呵呵,三哥莫急,难得来此一趟,总得乐呵乐呵,虽然这娃是个小子,也是能将就用一下的,嘿嘻嘿嘻…”
卧槽,这声音真是**.**又猥琐,鸡皮疙瘩掉一地啊,特么的还想对我…额,不想了不想了,太恶心了。
“小六子,咱们是来办正事的,收起你那套,别坏了大兄的事。”
竟然还有一个女声,甚至有些娇柔,却是出至一个胖圆的身影之口。
“好了,别吵了,小子,乖乖跟我们走,我也不杀你的这个伴当,让他回去传话,让你家带二十万贯钱来赎你。”
光头被手下吵烦了,开口向林彻提出了要求。
“哦,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去哪里赎,你总得告诉他吧。”
林彻口中应付着,心下却是飞快的思考。
打?以二敌六,其实只有一敌六,硬打的话,自己没什么战斗力,还是空手,很大几率是打不过的。
跟他们走?似乎也不靠谱,落在他们手里,还不是随他们折腾,拿到钱了也很可能撕票,还可能被那**贼给那啥了。
有些两难啊。
“那你就不要管了,到时自然有人和贵府通告的。”
光头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似乎也不傻,没那么容易被套话。
林彻继续思考,按概率说,跟他们走似乎活命的机会更大,要不…
我命由我不由天!
林彻不允许自己的生命脱离自己的掌控,如果假装屈服,使用所谓的权宜之计,其实很不保险,也不是林彻的性格。
贼人不会没脑子,他一屈服,必然得任由他们摆布,贼人肯定会有措施使他完全失去挣扎的机会。
寄希望于敌人犯蠢,那才是真的蠢。
干脆,拼了!
要死卵朝天,不死万万年!
林彻轻轻扯了一下宁小七的衣摆,“动手!”
比这更早一息的时候,已经脚下一踢,一块飞石向光头飞去,擒贼先擒王!
然后林彻顺势一弯腰,捡起了那半截落在自己脚边的断箭,藏在手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