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海棠花下的邂逅!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荣曜秋菊,华茂春松。

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秾纤得衷,修短合度。

肩若削成,腰如约素。

延颈秀项,皓质呈露。

芳泽无加,铅华弗御。

云髻峨峨,修眉联娟。

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瑰姿艳逸,仪静体闲。

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奇服旷世,骨像应图。

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

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

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

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

唐重前不久才在狱中读过曹植为他嫂子写得《洛神赋》。

当时的唐重觉得,有文化和没文化就是不一样。

自己看到美女的时候,只会说:“卧槽!美女!”

而人家曹植看到他嫂子,则洋洋洒洒的写了一篇九百零二字的《洛神赋》出来。

什么叫文豪啊?什么叫泰斗啊?

什么叫知识就是力量啊?

谢灵运那人狂得都没边了,这家伙说天下文才共一斗,他一斗,其他人共分一斗,曹子建,也就是曹植独占八斗。

这是什么意思?他这是以一己之力挑战全世界的知识分子啊。

就这么恃才傲物的一个狂人,对曹植推崇的也是不得了。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在这里算是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因此,唐重都不用想,自己要是跟曹植同一天见到甄宓,那自己的说法必定会被人家认为粗鲁、下流。

而人家曹植的《洛神赋》一掏出来,甄宓不动心才有鬼了。

虽然双方表达的中心思想是完全一致的,但人家通过言辞的修饰,使得他显得比自己高到不知道哪儿去了。

正因如此,十分感慨的唐重在狱中靠着死记硬背,把这段话背了下来。

这只是《洛神赋》中的一段,因为唐重把别的都忘了,只记得这些,所以现在也就只能用得上这些了。

眼前这个披着青色罩衫,穿着烟霞色罗纱裙的少女,正如唐重背下来的那段《洛神赋》一样。

一时间,他看那少女竟看得呆住了。

此正是:

眉若新月,绛唇映日。

雾鬓风鬟,丰神冶丽。

星眸皓齿,顾盼生姿。

冰肌莹澈,亭亭玉立。

蜂腰削背,杏面桃腮。

聘婷秀雅,娥娜翩跹。

好似那章台杨柳,煦色韶光。又如那方桃譬李,灿若春华。

那少女看着怔怔望向自己的唐重,起先有些诧异,她不知今日还有人能来到书院,这让她有些措手不及。

可随着唐重目不转睛的望着自己,少女便又有些羞涩。

她有些紧张的用手揪着自己的衣袖,询问道:“公子,奴家脸上可是有什么脏东西不成?您一个劲的瞧着,怎么也不说话呀?”

对方先开口,这倒是把唐重从出神的状态中叫醒了。

说句老实话,他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即便是在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年代,他也算是见过互联网上的无数美女。有素颜的,有化妆的,还有靠相机和高科技易容邪术来完成进化的。

但他所见到的,都不及眼前这姑娘的十分之一。

唐重以前从来不信什么一见钟情,但他现在明白了一个道理。

一见钟情这种事,说好听点叫一见钟情,要是说难听点,那就是纯粹的见色起意了。

唐重在这一刻悟到了这个道理,因为他现在就是后者的状态。

这姑娘不仅长得好看,声音也十分动听。

唐重听她说话,听得心都酥了。

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被人叫公子,唐重心里边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受。

“啊……没有没有,姑娘,你的脸上没有脏东西,我……在下是震惊于姑娘你的美貌,一时间没有缓过神来。”

听唐重这么说,那姑娘顿时是羞上加羞。

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耳根子都红得像苹果似的。

就连她的脖颈,都因此染上了一抹粉色。

“公子……休……休要胡说……”

受不了啦!

这姑娘的姿态和话语,都叫唐重心头一**。

他心想,老子是穿越者,是天选之人,在这里动手动脚,应该没什么问题。

想到这,唐重是色从心中气,**向胆边生。

挪着脚步就靠了过去。

正当他打算说他会算命,要给她免费看看手相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唐重?哈哈!果然是你!

你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我听爷爷说你进了县衙大牢,不知道你这些天过的好不好呀?

我本来想去现场嘲笑……看望你,可是学业太繁忙啦!实在脱不开身呀!”

那人一边说着,一边很自然的走到唐重和少女两人的中间。

唐重看着这个自己在书院里唯一的朋友,恨得牙根直痒痒。

好么,雪中送炭不见你,坏人好事你争第一。

来着不是别人,正是白先生的孙子,因为天天跟唐重一起补课开小灶,所以关系越来越近的白鹿。

一开始,唐重还以为这家伙很难相处。

但事实上,他也十分开朗。

只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对新的人际关系很抗拒,可只要熟悉了就会变得放肆起来。

是非常典型的外冷内热的性格。

唐重对于白鹿的横插一杠十分恼火,于是他哼了一声道:“要你管?我蹲大牢这么久也没见你来看我,你还是哪凉快哪呆着去吧,等我什么时候消气了你什么时候再来找我。”

“别呀!”

此话一出,白鹿顿时如临大敌。

本来他就因为怪僻的性格在书院里受到了孤立,好不容易才交到唐重这么一个朋友,要是连他也失去了,那就是彻底回归到孤家寡人的状态了。

我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光明。

这话毫无疑问是白鹿内心的真实写照了。

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失去唐重,所以他眼珠一转,忽然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

他对着唐重,冲着那少女的方向挤眉弄眼的道:“你别生气,这样,我给你介绍一个人认识,当作是对你的赔礼,怎么样?”

唐重心头一**,看着白鹿心说这小子上道,太上道了。

咳嗽了一声,唐重故作严肃的说道:“你说什么呢!我刚才就只是在跟你开玩笑。

正所谓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光是这一两件事对于我们的友情来说根本就是毫无影响。

不过,我虽然不是奔着你给我介绍的朋友去的,但是俗话说,多个朋友多条路,认识一下没坏处。

你给我介绍的朋友,她在哪儿啊?”

白鹿心领神会,十分自然的拉起了那少女的手。

看到这一幕的唐重瞳孔瞬间收缩,发誓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把白鹿这只猪爪子剁掉。

不过下一秒,唐重就转怒为喜。

白鹿拉着少女的手,笑呵呵的说道:“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亲姐姐,白婴。她是前两天才刚从洛阳到昌平县来,今天是趁着咱们书院休沐,才来书院,想要看看海棠花。

姐,这是我的好朋友,唐重。在咱们书院也是头一号的人物,头一号嘴硬。”

白鹿说话的时候,白婴就瞪了一眼他。

对于自己这个不争气的弟弟毫不犹豫就把自己卖了这件事,她表示十分的不满。

不过,等到白鹿介绍完毕,她还是微微一笑,对着唐重盈盈一礼道:“原来您就是唐公子,舍弟常对奴家提起您。”

唐重对于白鹿的诋毁丝毫不在意,小舅子嘛!说两句就说两句吧!

“哎呀,白姑娘真是太客气了,不过你也不必替白鹿说好话。这小子是个什么样,我再清楚不过了,他才不可能跟你提起我呢。”

白婴莞尔一笑,摇摇头道:“这您可就说错了,唐公子。

阿鹿他确实常常对奴家说起您,只不过……说的不是什么好话就是了。”

唐重依然不在意,黑红也是红,黑粉也是粉。只要有人能吹耳旁风加深白婴对自己的印象,甭管是好印象还是坏印象,这就足够了。

“呵呵,这倒是我错判了。”

唐重笑眯眯的说道。

“对了,你还没回答我,你什么时候出来的呢。”

白鹿在打岔这方面一直很可以,唐重已经想好了如何展开下一话题,他却在一边捣乱。

心中虽然不满,但唐重还是说道:“唉,别提了,这事儿说来话长,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说的完的。就算要说,在这儿说也有些不太合适。

我倒是不觉得什么,只是怕你们两个站着听得累。”

白鹿立刻说道:“那咱们进屋找个地方坐下说,我去把爷爷的茶叶拿来给你泡茶。”

而白婴则是笑着说道:“那你们两个先聊,奴家也该回去了。”

说罢,白婴转身欲走。

“哎……”唐重下意识的想要挽留。

白婴循声转过头来,疑惑的看着唐重道:“唐公子,您还有事吗?”

“我……呃……”

唐重憋得老脸通红,说不出话来。

而此时的白鹿,则是看了看唐重,又看了看白婴,一脸的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