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成年人该干的事
郑轩深深叹了一口气。
这是泰雅人的传统,女子到了十六岁就要被敲掉大门牙,或是虎牙,表示成年。
郑轩不想看到嘴巴“中空”的泰泰,只好让她敲掉虎牙。
“不生,你知道生孩子就意味着什么吗?”郑轩认真地说道。
“生一个孩子而已,哪会有什么事情?”泰泰开始嘟着嘴巴。
“你知道我娘是怎么死的吗?我以后可不想做选着,保大还是保小。”
郑轩无法接受这一时期的高死亡率,许多新生婴儿只有50%的存活率不到,即便是满月之后,夭折也达到四成。
为什么在乾隆时期人口暴增。
由于美洲农作物的推广,粮食增加。更最重要的是两个原因,一是康熙制定“摊丁入亩”实行,废除了两千多年历朝历代的“丁银”制度,解放人们生孩子的负担,只要没地,就不算人头税。
这导致大清人口极速爆炸,百年时间里,从一亿人暴涨到乾隆时期三亿人。
二是,是疾病以及天灾人祸,家里十个小孩,能够成年的不到五个,能活到老的不到两个。
即便是乾隆皇帝,拥有专业医生团队,富察皇后四个孩子,也就只有固伦和敬公主一个活到成年。
许多人不想绝后,所以拼了命地生孩子,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就是时代的真实写照。但没有人记得,在这一时期,孕妇死亡率也高达三四成。
“再等多几年吧,现在生孩子对你不利,等到20岁后就差不多,现在宜兰十个小孩就有三个夭折,这风险太大了,不能让你冒这个险。”
郑轩无论如何都不能现在,至少要减少到只有10%的危险才敢,等到泰泰二十岁,应该就能够完成。
“好吧……”泰泰有些气馁,把头偏向一边,往自己胸口上盖被子。
“但是你都这样了,看来你今晚不开心是不会罢休的。”郑轩一个翻身,把被子将她罩住,缠了起来。
逗得她哈哈笑了起来。
但很快她撅起了小嘴,不满道:“怎么又是羊肠?”
“安全…”
此时此刻,大黄就静静的趴在床底,侧夜难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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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20岁的弱冠礼都不一样。
富的富办,穷的穷办,也有人直接不办,也没什么,只不过是一种仪式而已,让人记住自己成年,也让家族知道多了一个成年人。
但在郑轩家的成年礼大不一样。
人家都是祭拜孔子为主,郑家祭拜的是祖宗牌位。
家人冠礼是为了上进读书,考取功名,郑家冠礼是发扬光大,因为隐世家族没有效忠对象,只能以祖先为主。
郑轩属于长子嫡孙,需要稍微隆重一些。
宗祠里,一排排的灵牌写满名字。
这里是整个郑家最为奢华庄重的地方,就连郑轩父亲生活的地方也破破烂烂,但宗祠却尽心尽力地维护。
顶部的牌位写着“朱成功”三个大字。往下就是郑经,然后就是“郑克臧”的牌位。至于后人为什么改了姓,历史说法复杂,但有一点可以确认,其中原因之一是明朝灭亡之后,为了躲避清军追杀。
这里可没有“郑克爽”的牌位。
郑轩看着它,却是家族悲惨往事。
听老爹说,百年前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郑克爽,因为听信岳父谗言,争夺家权,最终外戚干政将郑克臧绞死,至此以后,两房便老死不相往来。
而郑克爽也投了大清,更没了联系。
不过后人,对于上一代人的恩恩怨怨也不掺和,不然后世没了和好的机会,这会是老一辈的遗憾,毕竟大家可是同一老祖宗。
众灵位两边还有郑成功的名句,“背父救国,为国尽忠”。
祭祀台前摆放着一张香案,香案上香炉一盏。
郑元安穿上礼服坐在主位上,二叔郑元月则是穿着赞礼服,三叔郑元杰手捧托盘,上面放着布冠,皮弁,爵弁。
“郑明轩下跪……!”二叔声音洪亮。
郑轩立刻跪在灵位与老爹面前。
“列祖列宗在上,今日第十代孙子郑明轩已是加冠之岁,求列主列宗保佑郑明轩做有所成,矜矜业业,带领族人,发扬郑氏,光宗耀祖!”二叔依旧声音洪亮。
“郑明轩!”
“在!”郑轩跪在地上大声道。
“尔且记住,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
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
汝且记住郑氏家训,毋徇私以妨大义,毋怠惰以荒厥事,毋纵奢侈以干天刑,毋用妇言以间和气,毋为横非以扰门庭,毋耽曲蘖以乱厥性…
今日赐你名号:‘建国’,望你以号明志!”二叔还长长念了一大堆加冠礼歌……
仪式很快就结束了。
此地的郑家并非大户人家,还有些落魄,弱冠礼也没太讲究,能简就简,甚至连礼酒都免了,内部进行就算了。
等所有人都走之后,宗祠就只剩他与老爹。
“你要记住昨天的话,别说到做不到,宜兰是你打拼出来,不是别人的,也不是家族的,我们只是旁观者…
有需要就告诉一声,为父会为你想法子,但你也给族人留后路,为父是自私的,偌大的家族上千口人,为父要为此担责…
郑家没有孬种,但为父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无法给你全力帮助,原谅为父,郑明凯他还小,别让他入得太深。”郑元安深吸了一口,望着被擦得光亮的牌位,缓缓说道。
郑轩也是点点头,“知道了。”
此时的气氛就像是生死离别,这建国大业,对于郑家来说可是一场大危机,其实,看好的人不多。
多年前郑成功不成,他一个小小的郑轩就能成功?
那时大清还未站稳脚跟,都难以办得到,如今大清已经将天下经营得多年,生根植入,就更难以办到。
郑轩刚踏出门槛,老爹的声音又传了过来,“混小子,慢着!”
他像是想到什么令人生气的事情,立刻变了脸,有些气恼的说道,“你怎么带了个满汉全席回来?”
“汉满全席?”郑轩一脸迷茫。
“就是那郑暄妍,她娘是个满人,而且论辈分,严格来说我还要叫她姑姑,你怎么竟瞎带人回家!”
郑元安越说越来气。
郑轩也觉得自己好冤,是老爹要修族谱,所以收罗一些同姓人。
“那我不是要叫她姑奶奶?”
“那当然,反正你做得孽你自己扛,人是你带回来的,那你带回你府去,我现在看到她就头疼,我都七老八十了,叫一个小妮子姑姑真掉价,以后脸还往那搁?”
“我……”
郑轩还想开口,直接被郑元安给截住了。
“别我我我,赶快把人带回去,最好永远都别带回这里,看到她我就烦,滚滚滚……”郑元安一脸嫌弃,开始挥手就开始赶人了。
郑轩无奈地离开宗祠,正想回家。
抬头不见低头见。
一个稍肥些的中年妇人,耳朵戴着光鲜亮丽的珠子,整个人看起来并不显老,拥有雍容华贵的气质,已在宗祠外恭候多时。
见郑轩出了宗祠大门,便迈着三足金莲,屁股丰满,左扭右歪,像一只肥鸭子般走了过来,眼神有些复杂。
“啊轩,你个混小子,是不是昨晚又把明凯带到你那去吃?”
“姨娘,怎么了?”
“唉,我可是叫人煮好芝麻鸽子汤,明凯居然跑到你着混小子家中吃,他没有饿着吧?”黄氏一副心疼自家儿子的样子。
“哪能,他在我那吃得满嘴流油。”
“这样再好不过……哪,别说姨娘不疼你,你娘亲去世的早,如今你加冠礼,这颗珍珠可是姨娘多年的珍藏,听小三叔说你欠了一屁股债,这就当给你应急用。”
黄氏拿出一颗半只鸡蛋大小的珍珠,足足有八九分重,能在广州府卖个两万两白银。
也不知道她哪来的这么多宝贝,郑轩到现在都不知道姨娘的身世,像是突然间冒出的人,非常神秘。
“谢姨娘,那我回去了。”
“嗯,记得把明凯叫回来!”
郑轩没有说话,他有时候还蛮羡慕郑明凯,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但自己连哭的地方都没有,有娘的孩子就是宝,这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