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体力很重要

更衣室也是围得水泄不通。

湖人队虽然战绩一般,人气依然很旺,哪怕在客场。

孟华故意洗了很久,冲完澡出来,依然有记者等着要采访他。

他们是采访其他球员的,但是现在,他们想顺便采访下他。

孟华全都拒绝了,包括一个华夏记者。

华夏记者没想到同胞如此无情,不肯干休,大声说道:“孟华,我叫闪电貂,在短视频里有很多粉丝,他们都很喜欢你。这场是你的神作,你能和国内球迷说几句吗?”

他的表达言简意赅,逻辑清晰,还不卑不亢。

我可是有很多粉丝,你接受我的采访,那是双赢。

孟华摇摇头,表示不接受采访。

闪电貂只好愦愦退出更衣室。

詹姆斯不解道:“华,他是你们国家的记者,你干么不接受他的采访啊?姚明可不是这样的,你要向他学习,懂得处理和记者的关系。”

孟华苦笑:“有多少人爱,就有多少人恨,短时间爱上你,也可能会在更短的时间恨上你。”

詹姆斯点点头,其实他根本没听明白孟华想表达的意思。

他高中时就是天之骄子,2003年一进联盟就是状元,外号小皇帝,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他又怎能体会,苦苦挣扎才有球打的孟华。

孟华虽然年轻,也有过众星捧月的时候,那也是在高中。

在学校的他,攻防一体,进攻防守一把抓。

进攻中,他打谁都是错位。

防守中,他的臂展、力量、速度和技术都是对位者的梦魇。

高中毕业后,他到了镁国,向NBA发起冲刺。

在这里,他曾经的优势都变成了劣势,而且他不到190的身高,也是硬伤。

他觉得自己的篮球智商很高,能弥补这一切,可是总得有机会展示自己啊。

两年多来,他始终得不到机会,昔日的玫瑰早已凋谢,只有那些刺还熠熠生辉。

正是尝过这些人情冷暖,正是经历过世态炎凉,所以他更加懂得,实力才决定一切,鲜花和掌声都是虚的。

国外的很多记者是不怀好意的,为了追求流量,经常会问刁钻的问题。

国内记者,他相信大部分会喜欢他,毕竟也算为国争光。

可是当你喜欢一个人,往往很容易变成脑残粉,无故将他拔高,从而引来很多黑子。

他自认没有强大的内心抵抗黑子的嘲讽,所以当湖人给他合同,他就下定决心,好好打球,不上网看别人的评价。

我怎么样,我的教练和队友最清楚!

孟华刚收拾完,手机响了,是死党刘锋。

“孟华,恭喜啊,你小子不得了,居然投中绝杀球。”

“你看比赛了?”孟华微微有点诧异,刘锋对篮球压根不感兴趣,现在都知道绝杀球了。

“没有,听人说的。”刘锋有点不好意思。

“靠,那你找我干么?”

“是这样的,有人想采访你,可是被你无情拒绝了,他们就找到我。”

“这对我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想心无旁笃的打球。”

孟华没有直接拒绝,而是先说出自己的想法。

华夏是人情社会,办事情习惯找熟人。

他对这些倒也不排斥,相反,他觉得挺好的,不过现在他只想安静地打球。

但刘锋不是别人,如果他坚持要他接受采访,他绝对没二话,不然还叫死党吗?

像刘锋这么聪明的人,当然也听得出他的言外之意,如果这人跟他关系一般,那他就不会再要求他。

刘锋果然没再提这事,让他好好努力,为自己也为国争光,说完就挂了电话。

电话那头,他的声音一直都很欢快,听得出他是真心替兄弟高兴。

上高中时,刘锋也是学校风云人物,像他一样。

两人一文一武,本来不会有交集,却因羡慕对方而走到一起。

偶尔场边美女多时,刘锋这个伪球迷也会跑过来看他比赛。

有一次,他还跟一个美女学妹炫耀:“看到场上那个打得最好的吗?他叫孟华,我兄弟,你要他的签名吗?”

美女厌恶地骂道:“你有病啊,华仔在场下休息呢。”

到了镁国,因为忙于学业,刘锋便只问他结果,不问过程。

其实他也一样,他也仅知道刘锋在号称加州最好的大学读书,至于他到底读什么,他哪里懂?

明天要背靠背打独行侠,大伙搭乘球队专机前往达拉斯。

湖人财大气粗,球队的后勤也是做到极致,客舱装修得极为奢华。

别看球员身高体长,每个位置都非常宽敞,座椅几乎可以全部放平。

孟华的位置在座舱倒数第二排,和里弗斯一起。

里弗斯是落选新秀,先是签的双向合同,随后转为正式合同。

赛季初他曾获得不少上场时间,可惜一直没打出来,最近的状态也是一落千丈。

在以前,成为这样的酱油球员,就是孟华的梦想。

不想现在,他在队内,已经有压制里弗斯的趋势,成为球队的宠儿。

前排的詹姆斯嘻嘻哈哈,和队友大声说笑着。

球队刚刚一分险胜,战胜的还是联盟领头羊,大家的心情都非常不错。

这是种强烈的心理暗示,我们球队以前大的烂,是因为没磨合好,一旦度过这段时期,我们是无敌的。

NBA的赛程,紧张而残酷,作为带头大哥,必须懂得合理利用时间,调节队内气氛,让队友轻松上阵。

孟华本来想躺平睡觉,最后一节他打满12分钟,还疯狗般和敌人撕咬,体力消耗巨大。

可是见老大要唱歌,他情商再低也不敢躺,身体前倾,假装听得津津有味。

一曲终了,他自然是猛烈鼓掌,哪怕詹姆斯的歌喉很一般。

这成功吸引到了詹姆斯。

“华,你也来一首。”

“对,我们想听听汉语歌。”浓眉附和道。

镁国人都爱在公开场合表现自己,这方面是孟华的弱项。

可他不敢不唱,他必须融入这种气氛,想了想,他引吭高歌,唱了首《亚洲雄风》。

一曲唱罢,詹姆斯带头鼓掌,其他队友也跟着鼓掌。

孟华稍稍松了口气,能以如此粗糙浑厚的歌喉获得掌声,说明队友挺喜欢他。

下了飞机,又坐半小时的大巴才到酒店。

光是路上就要消耗很多心神,孟华暗暗决定,一定要练好体力。

打一场好球远远不够,常规赛一般都是82场比赛。

如果进入季后赛乃至总决赛,比赛场次基本破百,没有体力支撑怎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