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这篇文章?

这个故事,百分之一百都是真实的。但是,两年来,我从未跟任何身边的朋友说起过,埋藏于心。

2012年,深秋,今晚(好像是吧),陪伴我十二年的狗走失了。

“走失”,在现代汉语中是——

(人或家畜)出去后迷了路,回不到原地或下落不明。

这段解释很精确,走失的不仅有人,还有陪伴人的动物。

两年前的深秋,晚上,大约8点,我在公司开会,探讨关于《天机》电影筹备。忽然,接到家里电话,说贝贝丢了。

贝贝是我养的狗的名字。

虽然,听起来是小狗的名字,但我的贝贝却是一头实打实的猛犬。

我不相信,以为是开玩笑。

但是,电话里说,贝贝是趁着家里没人,自己打开门逃出去的。

狗会自己开门逃跑吗?别的狗也许不会,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养的狗可以做到。

我的心头一沉,血管和神经收缩后又炸裂开,皮肤有麻麻的感觉。但在电话里,我没说什么,只是说等我回来。

然后,我继续开会,不动声色,仿佛什么都没发生,尽量不去想贝贝。

晚上9点,开车回家。

我妈在哭。

贝贝,真的走丢了。

自从婚后,我跟父母分开住了。贝贝一直跟着我父母。2012年,我又搬家了,只搬了几百米的距离,换到一座桥对面的小区。我的父母就带着贝贝,搬进我原来的房子。

这天下午,我妈刚在对面小区溜完狗,把贝贝牵回家后,我爸又出门了。等我爸回家,贝贝已经不见。

门是虚掩着的,走的时候忘了反锁,更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的痕迹——唯一的可能,是贝贝自己开门出走的。

很多年前,当它还年轻,住在我们家老房子时,就发现它有这个能力。它能用两只前爪趴在门上,熟练地打开门把手,只有从门背后或用钥匙反锁,才可以阻止它开门。

我妈不停地哭,她和我爸已在我家附近许多区域寻找很久,但都没有它的踪迹。

贝贝。

深夜,我一路飞奔,前往苏州河边,那是它最有可能走失和流浪的地方。

穿过黑暗的桥洞,我看到几个流浪汉,隐藏在阴影底下,无法看清楚。我并不厌恶他们,有时候还十分同情,就像面对着《嫌疑人X的献身》中的无辜牺牲品。

苏州河边,有长长的绿化带,经常有人在此溜狗,偶尔也有流浪狗出没。我只感觉自己渺小和无助,只有一个人,在黑夜里,在河边,路灯下。幽暗的树丛中,藏着偷情的男女,还有不知何故的孤独者。只有我,在寻找我的狗。我很想大声呼喊,却说不出口,如鲠在喉,而平常对于“贝贝”两个字,我可是随口叫得欢啊。

我父母住的小区沿着苏州河,贝贝出来后很可能沿着河边溜狗的地带走,至少经过了这个地方。我一路茫然地往前走去,仔细去听树林中任何细微的声音。我甚至走到草丛之中,担心它会不会藏在哪个角落睡觉。而它又是浑身黑色的(其实是咖啡色),夜色中极是难寻。

大约2010年,这个地方,发生过一起命案。公安局的协查通告,贴到了小区电梯间,说是有个年轻女子淹死在了苏州河里,警方初步判断为他杀。所以,子夜时分,一般人也不太敢过来。但我丝毫没有考虑这些,倒是别人看到一个男子,深夜徘徊在河边,恐怕会觉得我行为鬼祟了。

那一夜,当我走到河的尽头,被一堵墙拦住了去路,背面就是传说中神秘的曹家渡。

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个逃犯,走到尽头还是要被警察抓住。

等我回头走去,忽然发现,苏州河边,躺着一个**,非常不对劲。她一动不动,而且白花花的,白得刺眼,白得可怕。

原来,只是一尊石膏像。

她是被人抛弃在河边的垃圾堆里的,看起来上半身还比较完整,大概是某户人家装修时被扔出来的。

苏州河边,昏暗的路灯底下,我孤独地看着她,一个被抛弃的“女人”。

但我从没有抛弃过我的狗。

贝贝,出生于2001年春天。

在它只有拖鞋那么大、几斤重的时候,就被我爸抱回家了。我很高兴,沙皮狗耶,皮皱皱的,咖啡色,短而光泽的皮毛,瓦筒似的嘴巴,粗壮的四肢。

首先,就是要给狗狗起名。

那一年,正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大红大紫之时。这是一只公犬,我给它起名为贝克汉姆,昵称贝贝。

我很喜欢它。

关于小狗的可爱,我想,不需要再多复述。

而这篇文字,我只想负责悲伤。

那时,我正在写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病毒》,也是中文互联网上第一部长篇惊悚或者说悬疑小说。许多个白天和黑夜(主要是黑夜),我在当时位于二楼的家,靠近窗户和阳台的电脑台上,敲打键盘,诞生了这部小说。而幼年的贝贝,就蜷缩在我的脚边上。我可以这样说,贝贝与《病毒》同时诞生,也与我人生的第一本书同时诞生。

很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这条狗,会不会就没有这本书?没有这本书自然也没有现在的我。

贝贝刚来的时候,我从没想过它会长到多大,或许就是邻家的那些小狗的样子吧?但是,它成长的速度超乎了我们的想象,不到半年左右,它的体形已经超过了我家附近所有的狗。而当它刚满一岁的时候,完全不是我们印象中沙皮狗的模样。

最后,贝贝长到了七十到八十斤。因为它的皮毛非常短,所以许多看上去比它大的狗,其实只是毛比它长而已,真正论体格未必是它对手。贝贝的皮不太皱,褶皱仅限头部和下巴,四肢与躯干也更加健美丰长,行动颇为敏捷,非常凶猛,与普通沙皮狗的臃肿肥硕有着天壤之别。它的舌头里还有罕见的大块蓝色斑点,皮毛顺抚时有天鹅绒般的感觉,但逆向抚摸又似砂皮般粗糙。

我开始怀疑它是串串。后来查阅资料,才发现贝贝是正宗的骨嘴沙皮,简称“骨沙”,而我们通常所见的沙皮是含有美国血统的肉嘴沙皮。

中国骨嘴沙皮犬是中国本土品种,与藏獒、松狮等中国犬齐名。沙皮犬原产广东,曾是用于赌博的斗犬,以凶猛善斗著名,松弛的皮肤可使它轻易转身攻击,而短少粗糙的皮毛又使咬住它的敌人口腔痛苦,结实的体形更使人望而却步。中国沙皮犬,是世界顶级的斗犬,比特、土佐等名犬都未必是它对手。

20世纪70年代,香港的中国犬爱好者,将沙皮犬引入美国,杂交培养出如今常见的沙皮犬——肉嘴沙皮,严格说已不是中国犬,而是美国沙皮犬。皮肤极皱,四肢粗短,虽憨态可掬,但完全失去斗犬特征,转化为观赏宠物。美国沙皮犬皮毛过皱,容易体臭,尤其生眼病,这些缺点中国沙皮犬都没有。后来,肉嘴沙皮大举入侵中国,正宗的本土沙皮犬被漠视,乃至大量做成狗肉煲,短短几年陷入灭顶之灾。据说,目前完全纯种的骨嘴沙皮已基本灭绝,只在专业研究所里还有保存,也可能在某些穷乡僻壤,成为农民的看家狗或野狗。

这些年总听到提倡保护纯种藏獒的,而纯种的中国沙皮却已销声匿迹,那是比藏獒更宝贵的品种。我不敢肯定我家的贝贝纯度多高,但它含有大部分“骨沙”血统是无疑的。

时光一晃,十二年过去。

我未敢找母犬来与它配种,担心其他犬种会玷污它高贵的血统和基因。我在网上发布过启事,希望能找到一只同样纯度的骨嘴沙皮母犬,继承中国沙皮犬的优秀基因,保护这一名贵的中国犬种。但那只母犬,未曾出现。

2012年,深秋,深夜,苏州河边。

我看着被抛弃的**石膏像,仰月长叹。

贝贝,你在哪里?

于我而言,那是真正的,最漫长的那一夜。

回家辗转反侧。本以为彻夜难眠,但竟然还是睡着了。我很自责。

白天,我继续出门寻找。

这回走遍了附近几个小区,范围从苏州河南岸扩大到了北岸。我找到附近溜狗的人们,向他们打听有没有看到过贝贝,但人家只报以同情的目光,却无法提供任何有用的线索。

下午4点半,我回到家,我妈又哭了。

那是贝贝走失整整二十四小时。

我妈去小区物业查看了昨天的监控记录。反复看了许多遍,终于发现在4点半左右,我家贝贝出现在门口的摄像头里,跟着一辆车跑出了小区大门。它还在犹豫,前路彷徨,未来灰暗。但它选择了最常去的那条路,往苏州河的方向奔去,消失在尽头。

我家附近有个洗车店,那天晚上听到大狗的叫声,我立即冲下楼去,四处寻觅贝贝,因为那是它的叫声,惊天动地的,几百米外就能听到。然而,我只看到一只关在笼子里的德国黑背。

为什么不是贝贝?我抓狂。

第三天,我们全家还在寻找,但已渐渐明白,大概这是徒劳的吧。

真的,很抱歉,贝贝。我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在街头、在网上到处招贴寻狗启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寻找变为祈祷。

我从没在别人面前哭过,甚至从没愤怒过。但是,我在私下里,一个人,经常会因为某些很小的事情感动落泪。而在贝贝走失以后,那些个夜晚,我经常哭。

我常幻想,半夜里,你会来敲门。

幻想,某天走在苏州河边,会突然看到你。我会喊你名字,抚摸你的皮毛,带你回家。

带它回家。

其实,还有一个秘密。在贝贝走失的那天,房间里还有另外一条狗。

它的名字叫拉拉。

那是一条米黄色的拉布拉多,在贝贝走失前一年,老婆大人在宠物店花了三千块买来,还骗我爸说是别人送的。一如十多年前,我爸告诉我妈,贝贝是别人送的。后来他说漏了嘴,原来是六百块钱买的。不久,在买拉拉的那家宠物店,出现了一条幼犬,几乎与刚来我家时的贝贝一模一样,标价两万。当时,我还挺得意地说,贝贝真的好名贵啊。

而今,我想,他妈的就算两个亿(约等于一万个LV包包)也不及在我回忆中,贝贝的一个眼神。因为,回忆正在渐渐模糊。就好像,除了是个11月的秋夜,我也真的记不清,贝贝走失的那一夜,是否两年前的今夜、此刻……

秘密还没说完。

拉拉是老婆大人送给我爸的礼物,是条母狗,带回家时只有一两个月,体重八斤。这是条极度调皮的拉布拉多,成年后也活泼得很。相比之下,贝贝却是沉着冷静的,像成熟的男人,总是蹲在沙发或地上。现在,拉拉已痴肥到八十斤。在它还没长大时,就经常欺负老实的贝贝。照道理,作为斗犬的中国骨嘴沙皮,一旦被惹火了,立时能把拉拉咬得半死。贝贝却好像明白要对女人谦让的道理,处处都让着拉拉,从没伤害过她。

直到,拉拉怀孕了。罪魁祸首就是贝贝,它犯了“天底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前面已经说过,为了保持中国骨沙的血统纯洁,贝贝一直未能找到适合*的对象,它到十二岁还是处子之身。

拉拉是贝贝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它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但是,我们无法想象拉布拉多生下的沙皮会是什么模样?当时,咨询了许多人,都建议要把这个尚未成形的孩子拿掉。踌躇再三,我们送拉拉去做了无痛的流产,找了个德国医生,手术费三千块。

几个月后,贝贝走了。

不知道,它自己开门出走之前,有没有回头张望过拉拉一眼。

我没有很后悔,而是极度后悔。

如果,没有送拉拉去做人流,或许,贝贝与拉拉的孩子们,就会在2012年的秋天,来到这个世界。

拉拉与贝贝的孩子,可以起个名字——拉贝日记。

有些历史感,也有些邪恶。

当贝贝遗憾地走失以后,至少可以留下它的一线血脉,将遥远的加拿大拉布拉多与古老的中国犬连接在一起的种子,那会是多么惊世骇俗的串串啊!

可惜,这部漫长的日记永远都写不出来了。

后来,我一直在想个问题,贝贝为什么要出走?所有的狗,都喜欢出门去玩,如果能够自己把门打开,通常十有八九会溜出去。不过,就算是号称智商最高的拉布拉多,拉拉至今也没有学会贝贝的开门绝技。

但它为什么没有回来?贝贝是否有某种怨恨?真的跟它的孩子被扼杀在拉拉腹中有关?

我的朋友赵若虹跟我分析过,说是狗到了一定年龄,比如十二岁快要老死之前,就会决定离家出走,躲到不为人知的角落,孤独地死去,为了不让主人看着自己死去而悲伤。

2012年,我经历了许多事情,在此不一一描述了。

那是我内心极度起伏的一年,也包含陪伴了我十二年的狗走失的那一夜。

传说,2012年12月22日,是古玛雅人预言的世界末日。

那一晚,我反复听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

如果还有明天

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

如果没有明天

要怎么说再见

……

还好,我看到了2013年的太阳,还有2014年的,眼看就要到2015了。

此时此刻,我在想,我的贝贝,它现在哪里呢?

它,还活着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高了。

我曾想象,它可能会有的几种命运,最大的一种可能,来自于苏州河桥洞下的流浪汉们。是啊,曾经有人看到过他们,杀死流浪狗煮了充饥。

或者,贝贝被人送进了狗肉火锅店?还是乱穿马路时被汽车撞死了?还是无法寻觅食物饥寒交迫而亡?也可能是被人举报,打狗队员将它收容,最后人道毁灭……

我希望它还活着,哪怕此生再也不能与我见面,至少能得个寿终正寝。

也如果,它被某个人家收养了?虽然不太有可能,因为中国骨嘴沙皮终生只认一个主人,绝对不会背叛。

贝贝最好的结局,应该是被送到某个郊外的工厂,成为一条看管厂房的巡逻犬,这也能发挥它斗犬的优势,更有巨大的空间可以活动,最好就是在乡村田野的环抱中,那可比被憋在市中心的狭窄环境里好多了。

最差的嘛,就是依然在街头流浪,每天饱一顿饿一顿,偶尔跟别的狗打打架。它应该很厉害的,没有狗打得过它——但是,它老了。

今年,如果,它还活着,那就是十四岁了。

它会走不动路,掉了牙,生了疮,受了伤吗?

要是你看到,可以告诉我,我送它去看医生。

我知道,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的幻想,罢了。

这些年来,关于养狗与狗肉的争议很多。我从未加入过这些讨论,我可以尊重别人的饮食习惯,这我与自己坚决不食用狗肉,或者不食用其他什么无关。我也不认为,自己是什么“狗奴”。有时候,看到某些人为了保护小动物的权益,而做出损害人的利益的事,我同样会感到可笑。

于我而言,狗或者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我的人生和家庭以及记忆中,曾经有过的那个它。

很多年前,有个女孩对我说,要多拍些贝贝的照片,因为,老天留给狗狗的时间不多。

那时候,我每天都能见到贝贝,也不太在意这句话。

后来,当贝贝的年纪一天天变大,直到逼近十二岁的大关。虽然,它并没有显老(据说狗的衰老是瞬间的,然后很快就会不行了),我也想过如何面对它的后事,如何送它这辈子的最后一程,如何送它入土为安或烧化成灰?但是,从来都没有想过,却是这样的结局。

至于,贝贝的照片,倒是留下来不少。大多留在我的电脑里,偶尔也被冲洗成照片,压在我原来家的玻璃下。自从它走失以后,我却很少再敢看那些照片。每看一次,心里就会特别难受。

再回答本文开头的问题——为什么,我一直不敢写这篇文章?为什么,我不敢告诉别人?因为,我很恐惧,哪怕只是为此,写这么几句话,我都会把自己,哭成狗。

果然,现在,此刻,NOW,我正在敲动的键盘,已被自己的眼泪,浸湿了。

魂淡啊!

半年前,我把我家的电脑桌面,替换成了贝贝的照片。然后,我开始每天写 《最漫长的那一夜》 系列长微博小说。

每次开机与关机,我都会看到它。

不,而是它在看着我,提醒我,生命中总得面对某些东西。

无论是好是坏,是悲是喜,是苦是甘。

疼痛,有时可以摧毁一个人,有时也可以让人变得坚不可摧,可以让我写下这些文字。

上个月,我在饭桌上遇到赵传(歌手,代表作:《我是一只小小鸟》、《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

我可不敢说,我也是听着赵传的歌长大的。

饭后临别之时,我才知道,原来赵传是我家邻居,跟我住在同一个小区。

忽然,我很想问赵传,两年前的这个时候,你有没有在小区门外,看到过一只黑色的中国骨嘴沙皮犬?这条狗走失了,主人很想念它。

我没有这样问,只是在心中,默念一首他的歌《我终于失去了你》——

啊……我终于失去了你

在拥挤的人群中

我终于失去了你

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

当四周的掌声如潮水一般的汹涌

我看见你眼中伤心的泪光闪动

P.S.很多人说,我的小说陪伴了他们长大。而我要说,在大约十年的光阴里,贝贝陪伴着我看见这些小说诞生。

感谢它。

也感谢你们,真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