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弗兰克.斯潘塞医生是我的好朋友,有一段时间,他似乎遇上了一件古怪的事情。出于职业的本能,他将自己的这段经历用日记记录了下来。一次在电话里,他无意中和我谈起这回事,还开玩笑的说这些离奇的事件可以给我这个编辑提供一个很好的故事素材。我让他把日记给我看看,也许真的有些价值。我们俩是中学同学,虽然后来他上了医学院,而我上了文学院,彼此的友谊依然如故。果然,他豪爽地把日记寄给了我。我认真地看过,的确是个好故事,只需加以文学修改和润色,就可以发表了。征得弗兰克和罗斯的同意后,我就毫不客气地将它发布在网络上,让更多的人见证这一段情感,也祝福弗兰克和他的罗斯幸福美满!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文中人物姓名皆为化名。

斯蒂芬.Y

“斯潘塞医生,我最近确实感觉好些了,酒也喝得少了些,”约翰站起来,握住我的手,诚恳地说道。

“那真是太好了,”我也替他高兴,“请你坚持治疗,一定会有效果的。”我给他打开办公室的门。

“再见,斯潘塞医生,”约翰挥挥手。

“再见,记得下星期一再来,”我把他送出诊所大门。

“珍妮,上午应该没有预约病人了吧?”我转过身。

“没有,先生,”珍妮戴上她的老花镜,翻翻本子,摇摇头,“下午也没有。”

“哦,”我有些懊丧,诊所开张四个多月了,病人人数始终不见明显增长,看着空荡荡的屋子真叫人受不了。

珍妮.琼斯太太耸耸肩,她是个好脾气的胖胖的老护士,在圣玛丽纪念医院干了一辈子,前两年退休,曾经和我同事过一年。我刚来圣玛丽纪念医院时承蒙她很多关照,关系一直不错。去年我辞掉了医院的稳定工作,自己开了这间小小的心理诊疗中心,就把她聘请过来,让她再帮帮我。

“别老想着这些事儿,出去走走吧,快中午了,阳光暖洋洋的,年轻人,散散心去!”珍妮给了我一个宽慰的笑容。

“好吧,反正也没什么事情,”我正想出去买本书,顺便走动走动。

四月初的伦敦,春guang明媚,暖风习习。我顺着园丁路走下去,穿过一片富人区。街边高大的法国梧桐已经长出了小片的嫩叶了。我把手插进裤子口袋,呼吸着春天的气息。当时也是为了生意上的考虑,我把诊所开在了富人区附近,租金高得惊人。可是并没有什么真正的有钱人来我这儿看病。我知道自己还不够有名气,不过我认为自己的技术一点也不比那些所谓名医差劲。当然,我还不够老,才三十出头。我无奈地摇摇头,也许还是年轻气盛,很多问题没有考虑周全,看来只凭一股闯劲并不见得有收成。

好了,不想它了,我抬起头,放慢脚步,欣赏四周怡人的景色。

“托比!托比!快回来!”那边草坪上,一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招呼他的狗儿。那只淘气的黑白两色德国牧羊犬嘴里叼着一本书,一溜烟地跑出去,扔在草地上,歪着小脑袋瞅着主人。

“托比,坏家伙!”年轻人拉起掉在地上的毛毯,盖在膝上,推动轮椅,想去捡那本书。

我忙走过去,捡起书,递给他。托比跟过来,又想叼走。

“坏家伙!”年轻人拍了拍托比的脑袋,“谢谢您,先生!”

他害羞地笑了笑,一头棕色的秀发披在额前,眼睛里透出湖绿色。他穿了一件蓝色的套头羊毛衫,很称他的苍白脸色。

“不用,”我也笑笑,弯下腰摸摸托比的脑瓜,“可别再捣乱了。”

“罗斯少爷,”旁边一扇铁门里一个仆人匆匆出来,“托比又淘气了?”

“没事,它只是想逗我玩,”年轻人摆摆手。

“少爷,该回去吃饭了,”仆人过来推着轮椅进了大门。托比蹦蹦跳跳地跟了进去。

那是个幽静的院落,铁制围栏里的绿篱修得平平整整,花坛里开着淡黄色的迎春花。一条小径通向一幢三层楼的红白两色房子,几株高大的橡树掩映着墨绿色的窗户。

我正想转身,却见那个年轻人向我挥了挥手。

吃过午饭,我到书店里逛了逛,买了一本急需的专业书。上星期我的博士导师亨利.怀特教授打电话来,要我协助他做一项研究。面对清淡的生意,做做研究也不错,一来可以出出名,而来打发时间,省的坐在办公桌前发呆。

回来的时候,又一次路过那个院落,四周静悄悄的,人们都休息去了。唉,有钱人,有钱人,叫我上哪儿去兜揽我的生意呢?

忽然,一个黑白两色的东西滚到我的脚边,原来是托比。它好奇地瞅着我,摇着尾巴。我摸摸它,“再见,托比!”

下午,我独自坐在办公室里。琼斯太太家里有些事情,我叫她下午不用来了。百无聊赖地翻了翻新买的书,又无所事事地看看墙上的挂钟。四点了。

叮……,手机响了,是莉莉的来电。我跟她有两个星期没说话了。

“喂。”

“弗兰克,晚上出来吃饭,好吗?”她的声音很柔和。

“嗯,好吧,”上一次吵架之后,我一直不想和她联系。不过,还是有些想念她。毕竟我们俩拍拖两年多了。她在圣玛丽纪念医院干了五年,我们就是在那里认识的。

早早地关了诊所的门,我开车到那家我们常去的麦当劳。莉莉.布莱恩已经在那里等我了。

“我已经给你点了一份汉堡,”她嫣然一笑,身上穿了一件新风衣。

“很漂亮,”我得体地夸奖她。

“是gucci,”她撩了一下自己的金发。

“哦,”我根本就分不清gucci和prada,喝了一口热牛奶,和她聊了几句生活琐事。

“诊所怎么样,”绕来绕去,她还是忍不住问起。

“不怎么样,”我不想谈这个话题,为此我们已经吵过几次了。

“弗兰克,”莉莉小心翼翼地试探,“想想别的办法嘛!”

“有什么办法?难道叫我站在街头吆喝?”我冷笑着。

“得了,让你去吆喝你还不会呢!”莉莉耸耸肩,“我是说……”

我最讨厌她一副欲言又止的教训口吻。

“我是说,你应当多和上流社会的人物打交道,”她咬了一口牛肉汉堡,“你给十个普通病人看病来得钱还不如……”

“还不如给一个有钱人看病来得多!”我愤愤地打断她,学着她的腔调。

“那当然!”她是个儿科大夫,这方面很有经验。

“我本身就是个普通人,根本就不认识任何有钱人!”真是把我当白痴了。

“哦,弗兰克,你不要这样火大,行不?”莉莉拍了拍我的手。

“我没发火,”我生气地咬着薯条。

“好了,听我说,你不是有个当记者的同学吗?”莉莉来了兴致,看样子她已经算计这事好几天了。

“比尔?有些时候没跟他联系了,只是圣诞节给他发了个短信问候一声,”我疑惑地看看她。

“就是!记者们经常出入上流社会,”莉莉满面春风,两眼放光,“跟他说说,让他引荐引荐!”

“够了!”我实在忍无可忍,鄙夷地哼了一声,“你就知道赚钱!向上爬!”

“弗兰克,我这都是为了你好!”莉莉瞪着她那双蓝眼睛,“我们不要吵架,好不?”

“遵命,布莱恩小姐!”我一肚子没好气。

一顿结结巴巴的晚饭总算吃完了,莉莉邀我去她的公寓过夜,我婉言谢绝了,怕是说来说去又提到诊所的的事情,免不了又是一场难堪。

躺在床上,辗转半天,脑子里仍旧乱七八糟。桌上一大推账单还在等着我,几个月来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地勉强支撑。父母把他们多年的积蓄借给我,银行那边又贷了一笔数目不小的款子。最近已经不如在圣玛丽纪念医院工作时宽裕了,也不好意思请莉莉上街。创业时的满腔热情如今已化作了繁琐的碎片。

比尔.克莱门斯,确实很久没有和他联系了。这小子,在默多克的《太阳报》当一名娱记,叫的不好听就是狗仔队,凭着锲而不舍的钻劲,混得有模有样的。也许莉莉说的对,是应该多和有钱人打交道,起码混个脸熟不是?

“比尔,”考虑良久,我拨通了他的手机,“忙吧?”

“是的,老朋友,很忙,”比尔好像嘴里还在嚼着什么。

“在吃晚饭?”我知道他睡觉吃饭都没有准点的。

“嗯,在写稿子,”咀嚼声更响了。

“比尔,长话短说,你能不能帮老朋友一个忙?”我不想浪费他的宝贵时间。

“说说看,”比尔只顾得上讲电报语。

“我想……和有钱人……交往,”我吞吞吐吐地说道。

“是吗?没问题!”比尔一口答应,“我手头正好有几张音乐会的票,明天我叫人给你送去。”

“音乐会?可是……”我可不是来听音乐会的。

“是克兰家族赞助的,”比尔忙着敲他的键盘,“克兰家族,知道吧?”

“知道,好的,谢谢你!”我已经在莉莉面前充了一回白痴,可不想在老同学面前再充一次。

克兰家族?我肯定自己从未听说过。没关系,我可以慢慢学起来。打开电脑,一搜,嗯,有很多关于克兰家族的条目。这是一个主要经营化工产品的家族,还在欧洲许多化妆品、服装、制药等企业控股,是够有钱的。也许这次机会真的是个转折点,我可得好好对待。

我打起精神,搜索着有关上流社会的信息。跟这些人打交道,可不能随随便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