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零六室

第二章 一零六室

弥漫着消毒药水气味的病房里躺着一个整只手臂被绷带包裹着的病人,他叫于振,医大二年级学生,本次医大女鬼事件中唯一的生还者。他向我和蓁蓁讲述自己的可怕经历,说到某些部分的时候,他的身体便不停地颤抖,也许这是他一生中最可怕的经历——

那天家里寄钱过来了,我就请胖子和四眼去学校外面的蝙蝠吧喝酒。我们在酒吧里碰上两个长得不错的太妹,我们本来想把她们灌醉,没想到她们还挺能喝的。后来,不但没把她们灌醉,反而耽误了回学校的时候。

门卫室那个欧吉桑六叔挺卑鄙的,如果让他给我们开门,当时他不会多说什么,但第二天就会向班主任告状。大一的时候我们已经吃过好几次这样的亏了,所以这次我们决定在学校后面翻墙进去。

从学校后面回去要经过一片樟树林才能到达宿舍区,那里阴森森的,听说还经常会有只女鬼在那儿出没,但那只不过是传说,我们也没太在意。没想到,那晚真的让我们碰上。

走进树林后,我就觉得不对劲,好像比平时要冷得多。我当时想,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关系吧,所以也没多想什么,只想快点回宿舍睡觉。可是走进树林没多久,就隐隐约约的听见有个女人在唱歌,唱的应该是首童谣,我当时被吓得头皮发麻。要是只有我一个人,肯定会拔脚就跑。那首童谣虽然我只是第一次听,但是却记得很清楚。

……

咝咝咝,白蛇仙

活千岁,法无边

飕飕飕,北风吹

饱肚皮,心味鲜

呼噜噜,不问天

仙居中,睡百年

轰隆隆,客自来

不带礼,把主煎

……

谣声时近时远,很飘渺,很诡秘,听不出是从那个方向传过来的,越听越心惊胆战。胖子胆子大,人又长得结实,有他挡在前面,我和四眼稍微安心一点,于是便跟他一起往宿舍跑。可是,没跑多久,我们就看见那只女鬼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以为有人挂了件白色的衣服在树上吓唬别人,因为树林里的樟树长得很茂盛,大部月光都被遮挡了,视野不太好,我们只是看见前面有一个很显眼的白色影子。正当我们看清楚那个白影原来是一只抱着婴儿的白衣女鬼时,她已经向我们冲过来。我们被吓得叫起来,拨腿就往回跑。

胖子长得胖,跑得最慢,首先被女鬼抓到。我听见他的惨叫,听见他大叫救命,我甚至能想像到他被女鬼按在地上撕咬开,挖出心脏的情景,但我心里实在很害怕,连头也不敢回,只知道拼命地往树林外跑。

四眼本来跑在我前面,也许他的眼睛不太好,绊倒了。如果我当时拉能他一把,或许他就不会死……

(说到此处,于振突然不再颤抖,眼泪却如洪水般涌出。也许对至友见死不救的懦弱行为使他深感愧疚,而这种愧疚或许会折磨他一辈子。)

快冲出树林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声让毛骨悚然的尖叫,接着我手臂就被一只沾满鲜血的鬼爪抓住了。女鬼的手指虽然很修长,但却像钳子一样死死地抓住我的手臂,锋利得像刀片的指甲深深地陷入皮肉之中,不断涌出的鲜血染红了衣袖。我几乎被吓得晕倒了,与一只女鬼近距离接触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到现在我还是清楚记得当时那幅可怕的画面——零乱的头发遮掩了她大半张脸,像血一样鲜红的左眼若隐若现,一则嘴角翘得很高,露出一个极其诡秘的笑容。洁白的衣服上沾有一滩鲜艳的血迹,犹如雪地中绽放的玫瑰,散发出让人窒息的妖艳。

我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猛然踹了她一脚,可是踹的位置不对,没踹中她,反而把她怀中的婴儿踹飞了。那个婴儿大概只有三个月大,什么衣服也没穿,皮肤白得像雪一样,被踹飞了也不哭,应该是个死婴吧。她似乎很紧张他,尖叫着向他扑过去。我以为她会放手,就拼命往树林外跑,跑出树林仍继续跑,直至翻到学校外面才停下来。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衣袖被撕破了,整只手臂都是血。我还以为只是被女鬼的指甲划破了一点皮肤,但仔细一看,原来手臂上的皮肤已经全被撕掉了……

听于振的叙述后,我在脑海稍微整理了一下其中的要点:

首先,女鬼能把他整条手臂的皮肤剥落,除了证明她腕力惊人之外,也验证了我之前的猜测——她是拥有实体的,非虚无飘渺的鬼魅。也就是说,她很可能是个活人,就算不是,至少也是丧尸一类。

其次,被于振踹飞的那个“死婴”很可以是本案的关键。假设所谓的女鬼是活人,那她要么患有严重的精神病,要么就是被死婴的灵魂附体。我比较倾向前者,毕竟鬼魅之说不再尽信。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女鬼吟唱的童谣,谣词很怪异,一时间难以弄明白其真正意思。也许这首童谣并没有特殊意义,但是我直觉觉得与本案有着某些关联。

和蓁蓁离开病房后,我们去找于振的主治医生了解他的病情。他的主治医生是该院的副院长,看来医院对他的情况相当重视。副院长翻开病历簿,看了一会说:“他目前的情况尚算稳定,暂时没出现中毒的迹象……”

“中毒?为什么会中毒呢?”蓁蓁不解问道。

“嗯……”副院长欲言又止,“或许你们应该到法医科走一趟……”

公安厅法医科,一个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踏足过的地方,而在两年前,我却是这里的常客。在走廊上跟几个老朋友打过招呼后,我就带着蓁蓁直接走进办公室。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猥琐男正坐在电脑前整理资料,他看见我立刻就放下手头上的工作,张双臂向我走过来,想给我一个热情的拥抱:“嗨,慕老弟!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调回刑侦局了吧?是不是该庆祝一下,请老哥喝上两杯啊!”

我立刻往后跳开:“叶老哥,你可要时刻紧记自己从事的是厌恶性行业啊,别把我弄得跟你一样浑身死尸的味道。”

他没理会我嘲讽,目光落在我身旁的蓁蓁身上,伸出双手想跟她握手:“我是法医叶流年,你是阿慕的拍档吧!”

蓁蓁也不算笨,赶紧把双手藏在身后,身子微微前倾点头:“叶医生好!我叫李蓁蓁,请多多关照。”

流年露出无奈的笑容,没好气地对我说:“来找我干嘛?”

我捏着鼻子说:“废话,找你除了看死尸,还能干嘛!动作快了,我可受不了你的尸臭味。”

“靠,臭慕你这王八蛋,一见面就咒我死,看我不整你丫……”流年这厮虽然有点儿变态,但智商并不低,马上就意识到我说他是死尸,猛然扑过把我搂住,还嘟起嘴作状要吻我。长生天啊,看来今晚得用洗米水来洗澡,不然身上的尸臭是除不了的。

蓁蓁以厌恶的眼神看着我们,搞不好还以为我们是断背。

打闹过后,流年带我们来到弥漫着福尔马林气味的解剖室,随即推出两具用白布盖住的尸体,献殷勤似的对蓁蓁说:“你是第一次来吧,要做好心理准备哦!”说罢掀开盖住其中一具尸体的白布。

白布之下是一具消瘦的尸体,应该就是于振口中的“四眼”。尸体双拳紧握,右臂上有几道伤口细长,有少量黑色的血液渗出,没有看见明显的尸斑。脸面肌肉严重扭曲,脸色黯黑,嘴唇的颜色更黑得犹如墨砚,双目微凸,一副死不冥目的模样,很吓人。要是半夜里看见这具尸体,没准会被吓死。

蓁蓁看了两眼就皱起眉头,流年拿着报告,表情严肃地念道:“死者罗伟光,二十岁,右臂上有四道抓迹,颈部右侧有被咬的痕迹,除此之外并无明显外伤,初步怀疑死亡原因是中毒。”

“知道是什么毒吗?”

流年搔了搔脑袋:“化验过了,是一种未知的生物碱,毒性猛烈得难以想象,比箭毒蛙还要厉害好几倍。”

据我所知,箭毒蛙的毒性非常猛烈,现今生物界公认其为最毒生物物种,一只身长不足五厘米的箭毒蛙所含的毒液足够毒死两万只老鼠,几乎是沾之即死。如果说,有比箭毒蛙更厉害的毒素,也许只有一个可能:“该不会是蛊毒吧!”

“这个我回答不了你,报告也不能这样写。我能告诉你的是,毒液是从死者颈部的伤口进入静脉,保守估计在一分钟内毒发身亡,但实际上整个过程也许发生在几秒之间,而大脑很可能在被咬那一刻就已经死亡了。”阅尸无数的流年,说着也不禁打起寒噤。

流年的解说让我觉得蛊毒的可能性更大。虽然我觉得凶手是鬼魅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她的牙齿或唾液中含有毒性如此猛烈的毒液,那么她还能算是人吗?或许我该假设凶手是一只尸变的丧尸。

“你看看死者的手臂。”流年指着死者手臂上的抓痕。抓痕很奇怪,只有四道,第二和第三道间的间隙明显较大,“另一名死者身上的抓痕也是这样,凶手的右手似乎没有中指,所以才会造成这样的抓痕。”

“这个也是中毒的吗?”我指着那具仍被白布盖着的尸体问。

“不是,但是死状更恐怖……”流年为四眼的尸体盖上白布后,掀开另一具尸体身上的白布。这是胖子的尸体,尸身的颜色正常,以胸腹等多处尸斑看来,死亡时应该是保持俯卧姿态。嘴唇的颜色苍白,双目闭合,手臂、肩膀及颈部均有多处抓痕,没看见有被咬的痕迹,单看表面并没发现致命伤口,不知道流年所说的“更恐怖”是指那一方面。

“不像中毒,也没有明显的致命伤口,死因是什么?”

“你看了背面就知道了,来帮一下忙,我一个人翻不动。”流年示意我带上手套。虽然很不愿意,但我还是配合他去翻死尸。这胖子还真不是盖的,起码有八十公斤以上,两人合力也费了不少劲。

快把尸体翻过来的时候,流年特意对蓁蓁说:“美女,要有心理准备哦!”

“哦。”蓁蓁随意地应了一声,并没太在意流年的提醒。然而当尸体翻过来后,她仅仅瞄了一眼,就抱住一旁的垃圾桶狂呕。

尸体肥厚的背部有个手掌大小的窟窿,窟窿之内空无一物,犹如一个无底深渊,让人有种深不见底的莫名恐惧。

“心脏不见了?”我不禁皱眉。

流年拿起另一份报告念道:“死者刘大海,身上共有三十六道抓痕,致命伤是心脏被掏出。背部的伤口较为平整,虽然匪夷所思,但是基本上能肯定是被凶手徙手活生生地挖出来的,不过……凶案现场并没发现他的心脏组织。”

“该不会被吃掉吧!”我这句话让蓁蓁吐得更厉害。

跟流年道别后,我就打趣地问蓁蓁:“肚子里的东西都吐干净了吧,要不要先找点吃的,附近有家餐馆的麻辣鸭心挺有名的。”

蓁蓁一脸恶心欲吐的表情,狠狠地往我屁股踢了一脚:“你敢再说,我就让你见识一下散打冠军的风采。”

我拍去屁股上的鞋印,耸耸肩:“那走吧,去医大调查一下……”

老大跟医大的陆校长有点交情,所以我们来到医大,首先到他办公室拜山头。可是却碰巧他外出了,也许正为抱婴女鬼的事情而烦恼吧!找不到头儿,只好到凶案现场遛逗了。

凶案现场是一个非常阴森的樟树林,刑侦局的同僚已经理处过了,能带走的证物都被技术队带走了,不能带走的也有记录。我们转了几圈,除了樟树长得十分茂盛,枝叶稠密以致大白天也没多少阳光能照进来之外,并没有什么新发现,于是便想到宿舍区找人问话。

樟树林位于女生宿舍后面,与男生宿舍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所以我走出树林就随便逮住一个路过的女学生搭讪:“美女,能聊两句吗?哎呀……”

蓁蓁从后给我一脚,把我踹到一边去,上前粗鲁地抓住女学生的肩膀,亮出证件:“警察!你叫什么名字?”

女学生一面惊惶:“我,我叫雅娴……赵雅娴。我又没犯事,干嘛要抓我?”

“有没有犯事轮不到你说!我来问你,前几天发生的那宗凶案,你知道些什么,全说出来!”蓁蓁的态度拽得可以,大概是当武警的后遗症吧,毕竟武警平日要对付的都不是些善男信女。

“我什么也不知道啊!”雅娴急得快要哭出来了。

“看你把人家小妹妹给吓坏了,还是让我来吧!”我看不过蓁蓁的办事手法,把她的手从雅娴身上推开。当然,我推得很“温柔”,因为我不想再挨上一脚。

对待悍匪得比他更彪悍,但是对待平民百姓则要礼貌客气,对待温柔可爱的女生更是要怜香惜玉:“小妹妹别怕,警察哥哥不是来抓你,只是想泡你而已……咦,你头上长朱古力了……”说着从她的头上摸出一块朱古力放到她手里。当然我还没忘记揩一下油,她的手挺嫩滑的。

“原来你会变魔术啊,嘻嘻!”雅娴的心情很快就平静下来,我给她讲了几笑话,逗得她哈哈大笑。蓁蓁冷哼一声,没兴趣地溜到一旁喃喃自语,她以为我没听见,我的耳朵长着呢,听到她在说:“切,就会骗小女生。”

聊了一会,我开始转入正题:“雅娴,能告诉哥哥凶案当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吗?”

“这不知道算不算呃!”雅娴犹豫了片刻,道出一件发生在女生宿舍里的怪事——

女生宿舍一楼的106室长期空置,据说那里很久之前死了个女生,之后就经常闹鬼,所以一直都没人敢住。

我刚来学校的时候就听学姐说过这件事,但是因为没有亲眼看见,所以一直都是半信半疑。后来我住进106室对面的105室后,就经常在半夜两三点的时候听见走廊里有脚步声。

开始时,我还以为是有人上厕所,但是听多了,我就觉得不对劲。因为厕所在走廊尽头,但是脚步声每次都是从大门口开始,到106室门前就消失了。之后,又从106室移动至大门口。

我跟学姐聊天时,说起这件事,她告诉我之前有个住在108室的女生半夜想上厕所,一开门就听见外面有脚步声,于是把头探出门外瞄了一眼,谁知道竟然看见一只身穿白衣,披头散发的女鬼提着一袋东西从大门口走过来。她被吓得几乎要尿裤子了,立刻关上门钻进被窝里,第二天就搬到学校外面住了。

“凶案当晚也听见吗?”听完雅娴的叙述后,我便问道。

雅娴认真地点头:“嗯,几乎每晚都能听见,我就睡在靠门的位置,能听得很清楚,就是没胆量开门看而已。其实宿舍里的人都知道,我们住在一楼的半夜都不敢上厕所。”

“能带我见你们的舍监吗?”

“带你去没问题,可是舍监比较凶,你要小心点哦!”雅娴亲热地挽着我手臂往女生宿舍走,并告诉舍监姓余,还有平时怎样整她们这些女生。蓁蓁没好气地跟在我们后面。

雅娴不敢去招惹余舍监,把我们带到门房门口就溜了。门房里有一个五十来岁的欧巴桑正坐着打瞌睡,我把她叫醒后道明来意,要求到106室调查。

“那里只是个杂物房,长期都锁着,根本就没有人出入,那有什么好调查的,你们要进去就跟我来吧。”余舍监显然不满清梦受扰,一脸怒容地拿着钥匙带路。

虽然余舍监说106室长期上锁,但是她开门时并没有费上多少劲,一下子就把门锁打开了。房内正如她所言,只是个杂物房,除了放满一箱箱杂物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也许最特别的就是地板虽然有点脏,但是并没有多少灰尘,而那些杂物上却有一层明显的灰尘。

蓁蓁翻开了几个箱子,发现里面装着的都是些残旧的体育用品,便问:“这些东西怎么不放在体育馆里?”

“体育馆没地方放就放在这里了,反正这里又没人敢住。”也许是对学生凶惯了,余舍监也没给蓁蓁好脸色看。

“为什么?”蓁蓁的态度也挺恶劣的。

“为什么?死了人呗!”余舍监阴阳怪气地回答:“这里十年前死了个女生,之后就有人说这里闹鬼,没有人敢住,那就只好用来放杂物。”

蓁蓁微微抖了一下,往四处张望:“真的闹鬼了吗?”

“这世上那有鬼啊,胆小鬼就多的是。我在这里当了十多年舍监,连鬼影也没看见过。”余舍监有意讥讽,蓁蓁不由面露窘色。

“有学生说半夜听见这里有奇怪的声音传出,有这回事吗?”我插上一句。

“别相信她们的鬼话,我每晚关灯后都要巡视好几遍才去休息,从来没听过什么古怪的声音。”余舍监的语气坚定,我想她应该是个无神论者。

房内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但是窗户却引起我的注意,便走到窗前想打开它,可是花了很大劲也打不开。这窗户似乎曾经被人很暴力地弄坏了,但是女人有这么大力气吗?

余舍监往我这边瞥一眼:“窗门早就坏了,不知道有多少年没打开过。”

这是一个推拉式的铝合金窗,透过因沾满灰尘而变得模糊的茶色玻璃,勉强能看见窗外就是发生凶案的树林。窗户正对着树林虽然不能证明些什么,但是若然窗户能开启的话,那么这个房间就多少有点可疑。

我在窗前呆了一会儿,点了根烟,但没抽几口,余舍监就不高兴了:“警察先生,请不要在这里抽烟,怎么说这里也是仓库,要是起火了,谁来负责啊!”

我耸耸肩跟蓁蓁打个招呼:“我到外面抽。”

刚走到走廊,我就看到雅娴站在对面的105室门后向我招手,走进去就被她和室友围住了。其实我也蛮受欢迎的嘛!

和雅娴她们聊了一会,一时兴起便打牌来,当然期中也顺便向她们打听一下消息。期中一名女生说医大里发生的事情,要数门卫六叔知道得最清楚,建议我不妨去找他聊聊。

“你竟然在偷懒,去死吧你!”正玩得高兴时,蓁蓁冷不防地从门外冲进来一脚把我踹翻,吓得几名女生躲到一旁。

“谁偷懒了,我可在工作啊!”我爬起来拍打身上的灰尘。

“打牌也能叫工作?”蓁蓁杏眼怒睁,死死地瞪着我,好像我杀了她全家似的。

“你没打牌,那你找到线索没有?没有就闪到一边去,别打扰我的工作。去去去……”为保证我的人身安全,赶紧把蓁蓁赶出门外,然后继续打牌。她这人拳头是好使,但是嘴皮功夫嘛,跟我差远了。

打了大概一小时牌后,雅娴她们要去上课了,我依依不舍地跟她们道别。刚走出宿舍,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蓁蓁就揪住我的衣领,阴阳怪气地问:“打了半天牌,找到线索了吗?没有的话,我可不客气哦!”

我把她的手轻轻推开:“知道什么叫欲速则不达吗?要线索就跟我来吧!”

“我看你在玩什么把戏。”她气鼓鼓地跟在我屁股后面。

我带着蓁蓁来到学校门口的门卫室,里面有个老头子正独自下着象棋,他就是六叔。看明白他的棋局后,我就说:“炮二平六。”

六叔抬头看我一眼,便按照我意思移动棋子,然后沉思片刻:“车一进三。”

“马六进八。”我干脆坐在他对面的空凳子上跟他下棋。

“帅四平五。”

“马八退七。”

“炮二退一。”

……

你来我往对弈了个把小时后,最终以和局结束。我笑道:“六叔,你真厉害,好久没遇上像你这样的高手了。”

六叔显然意犹未尽:“小伙子,你也不错啊,再来一局怎样?”

我看了看手表,又看看一旁早已等得不耐烦的蓁蓁,无奈地耸耸肩:“我是很想再下一局,但是我还有事要办……”我向他表明身份,坦言正在调查女鬼杀人一事,并且尚无头绪。

“与其到外面乱跑,还不如问我好了,我在这里当了三十多年门卫,没什么事情不知道的。来来来,再下一局,那女鬼的事情我慢慢告诉你。”六叔似乎怕我不答应,迅速摆好棋子,边与我下棋边讲述有关女鬼的事情……

这事得从十年前说起,当时住在女生宿舍106室的一个女娃,在毕业前一晚突然疯掉了,把同室的另一个女娃杀了,还把人家的心脏挖出来吃掉。

我第二天去那房间看过,满地都是血迹,快把地板都染红了,恐怖得要命。不过,说起来也蛮奇怪的,那女娃死得这么惨,按理说应该叫得比杀猪还大声吧,但那天晚上住在隔壁的女娃都没听见有人叫救命什么的,连打架吵闹的声音也没听见。当时同室的还有另外两个女娃,她们都说早早就睡了,什么也不知道,好像死掉的那个女娃是自愿被杀死似的。

领导为了保住学校的声誉,把这事情压下来了,听说给死掉的女娃父母赔了不少钱。而那个疯掉的女娃,好像被送到精神病院去了。自此以后,106室就没有人敢住了。

大概过了两三个月吧,我记得是新学期开学不久的时候,有一对情侣半夜偷偷地摸到宿舍后面的樟树林里鬼混,之后就没有人再看见他们了。开始时,大家还笑话他们私奔什么的,直至几天后女生宿舍里的女娃闻到臭味才发现他们俩的尸体。他们死得可恐怖了,男娃的脸是黑色的,女娃更惨,心脏给挖掉了。

当时此事闹得人心惶惶,因为一直都找不到凶手,而且女娃跟之前106室死掉那个女娃一样,都是心脏被挖掉了,所以就有人说是那个女娃阴魂不散,出来作祟害人。

之后,樟树林里还死了几个人,死法都是差不多。如果只有一个人就被挖掉心脏,不只一个人的话,其余的都是整张脸黑黑的。好像有两个还是三个逃出来的,他们都说凶手是一只抱着婴儿的女鬼。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每次出事都是在月圆的时候,加上一些人添盐加醋,传言就越传越凶了。后来,学校没办法就定了一条校规,不准学生晚上去宿舍后面的樟树林。上一次出事到现在应该有五、六年了,新来的学生大多都不知道这些事,以为那只是些唬人的传说,没想到又出事了……

两个多小时的对弈最终还是以和局结束。

“你知道106室那几个女生的名字吗?”我给六叔发了根烟,并为他点上。

“学校里学生少说也有一万几千人,那能记得了,而且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嗯……”六叔吐了口烟,“你到图书馆走一趟说不定会有发现,档案室应该有保存学生的资料,不过找起来可能会麻烦点。”

“那我先到图书馆看看,有空再找你下棋。”我向他道别,示意在一旁等得快要长出青苔的蓁蓁一同离开。

六叔站在门口依依不舍地挥手:“有空记得来找我啊,我天天都在这里。”

太阳公公已经快要下班了,但我们可不能准时下班,为了能在限期之内破案,我们不敢耽误片刻,立刻赶赴图书馆。